番外一:昨日(12)

  远在天边的江玉之一封信就让江韫之忧心忡忡,拿不定主意是否回家,不出一个月,近在咫尺的康里也给江韫之一个突如其来的惊喜。
  康里不声不响地办妥一切,将一份只差江韫之签名的结婚协议放在她面前,不害臊地问:“我们结婚吗?”
  江韫之错愕地看着他,又瞥了一眼那份文件,被他刚劲有力的签名吸去了魂。
  结婚,那就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一辈子——
  “她命里就那么一个男人,可惜两人是不会在一起的,在一起就要死。”
  小时候遇见的像梦一样的预言突然袭来,江韫之搁在膝上的手抖了一下,脸色煞白。
  康里的神情因她的反应变得凝重,难道她又要拒绝他?
  “怎么了?”
  被康里这么一问,江韫之受惊吓一般打了冷颤回过神来与他对视,顿了顿,她急忙摇头,“没什么。”
  伸手拿过文件,她颔首,看样子是在仔细研究纸上的一字一句,眼睛却失去焦距,目光根本不在字眼上。
  “你要跟我结婚?”
  “你的意思呢?”康里盯着她。
  “你是真的想清楚了?”
  “你不愿意?”
  “我愿意……”江韫之愣愣地说。康里已过叁十,她将过叁十,两人都不小,是该考虑婚姻的时候。
  康里神色微微放松,“婚礼我来办,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江韫之将文件揽在怀里,抬头缓慢而突兀地问:“你怕死吗?”
  话音刚落,看见康里不可思议的神情后,她发觉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康里怎么会怕死呢?他正是不怕死,才敢大肆纵容自己通过正当的非正当的渠道来获取巨大的财富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野心,践踏掠夺别人的尊严和生命。
  而在康里看来,这个问题应该他来问她。这些年,她受他影响名声恶臭,同时还被政府盯上,如果没有拜尔德·法兰杰斯在暗地里极力护着,她不知道得被请去多少回。如今要结婚了,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她再不会有清白的身份,无辜的可能,在别人看来,她跟他就是一丘之貉,别人要暗杀他的时候,也会多算上她一条命。
  “你说呢?”
  “要是七十岁老死,还有四十年呢……”江韫之呢喃道,“当我没问罢,婚礼就不用了。”
  “不用?”康里疑惑道。
  “不用,”江韫之微微俯身拿笔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样就好了。”
  “你今天是怎么了?”
  “没什么。”
  “韫之。”
  江韫之知道,倘若她如实和康里说出自己的不安,难免是要被他嘲笑盲目迷信的,嘲笑完了还不会当回事。她只好拿说要回老家的江玉之出来挡,“玉儿也许多年没回家了,如今回去,不知道家里怎么样,我心里不舒服。”
  “要不要我陪你回去一趟?”
  江韫之摇摇头,淡淡道:“没必要。”
  康里求之不得,越看江韫之越喜欢。尽管结婚这种事情,理所当然是要和双方父母谈谈的,他这边没有,她那边还有,按理说不该忽略。但康里一向懒得敷衍,懒得逢场作戏。
  两人商量着余下的事,比如她搬到他那里去,他们以后要住的宅子不是她亲眼看见出了人命的那一座,他怕她耿耿于怀,还有什么时候有空去度个假。
  出乎康里意料,江韫之全部给他否决掉了。
  江韫之内心深处自我安慰,认为虽然他们结婚了,但是,只要他们仍保持着各自有各自的住处,那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还是以前的样子,没有在一起,这样也许能避免那一句话的悲剧,尽管这有些自欺欺人。
  康里迁就她,没多问原因,一切由着她的意愿。
  翌日,玛拉风风火火地赶来,心情无比激动雀跃,仿佛是她自己有了大喜事。说来也奇怪,她明明不是那么看好江韫之嫁给康里,可一知道他们两人要结婚了,她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高兴。
  “亲爱的,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呀?我已经快要等不及了,我真想看到你穿上婚纱的模样,一定是全世界最漂亮的新娘了。我打算要——”
  “玛拉,”江韫之有些头疼地打断她,“我们什么都不办,就这样。”
  “就这样?”玛拉惊呼起来,完全不敢相信,“那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玛拉,我们还跟以前一样。”糊弄玛拉这点事江韫之还是能轻而易举办到的,“你知道,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我一点儿也不想有什么大风大浪来改变我的生活,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说着她揉揉自己的太阳穴,“过去这段时间我睡得不太好,头有点疼,玛拉,你能陪我安静一下吗?”
  果不其然,玛拉担忧地蹙眉皱眼,但仍没被引开注意力,她稍稍压低了声音,“真的不办婚礼呀?”
  “你认为我们能办什么婚礼呢?我们都不是教徒,你想让我们在上帝面前,在牧师面前立下什么誓言?”
  玛拉仔细斟酌了她的话,“好像是这样的。当年我们结婚的时候,拜尔德都说只是做做样子的仪式而已,所以我们的婚礼没有神父,你们也可以这样呀!或者,亲爱的,办一场你的故乡的婚礼好不好?”
  故乡的婚礼……江韫之陷入沉思,她不了解故乡的婚礼,但听过彩礼嫁妆这些字眼,也大概知道举行婚礼的时候,女方的亲戚是没有到场参加的,还有诸多繁文缛节,她自己尚且嫌麻烦,更不要说康里会有兴趣搞那么多花样。
  “玛拉,我背井离乡都快十年了,还会说故乡的话就不错了,哪会知道故乡的婚礼怎么办?再说了,我也从没见过别人办婚礼,根本不懂。”
  在西川,小孩子是不轻易碰红白事的,就怕冲撞了什么。
  这样一来玛拉实在觉得无趣,嗔怒道:“那么你们什么都不办啦?康里呢?康里也是这么想的吗?是康里提议的吗?”
  江韫之看她那副样子,十有八九如果她确定是康里的不作为,那想必是要到康里面前闹了,背后靠着拜尔德,她可以任意妄为无所畏惧,哪怕事情到底跟她沾不上边。
  “是我,玛拉,我说过了,我想要安静,办什么仪式终究太累人,也太吵了。”更何况不会有人衷心祝福他们,当然,别人的看法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人是江玉之。
  结果,玛拉似乎自己想通了,她恢复喜悦,热情地表示要给她和康里画一幅画像,当作是她送给他们的新婚礼物,作为回礼,他们得拍一张合照给她。
  江韫之让她换一样,她不肯,非得亲自跑去找康里。
  康里对玛拉不是有求必应的,但只是一张照片而已,他没有残忍拒绝她。于是这一天下午,江韫之和康里一起站在镜头前,拍下他们长时间来的第二张合照,也算是结婚照。
  傍晚,江韫之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窗沿外的爬墙虎发呆是她闲暇时常做的事。
  康里稳步走进来,在她身后拥住她,两指夹着一封信件挡在她眼前,“你的信。”
  江韫之有些惊慌,即便她现在看到信封就想到江玉之,可当确定信是江玉之写的以后她还是不能气定神闲地拆开来看。
  江玉之回家了,她会写信来跟她说什么?叫她也回家一趟吗?她发愣,将信递给他,“你能看得懂汉字对吧,看一下,好吗?”
  “怎么了?不敢看?”康里问。
  江韫之微微低头,没说话。
  康里见状抚摸她的发顶,撕开信封将信纸拆出来,一手搂过她的腰身,她的身体已经有些僵硬。
  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白纸上,开篇的字眼便叫他惊愕——
  姐姐,爹妈都死了。
  这是在我回来之前发生的。妈是自杀的,用匕首插进胸口。爹也是自杀的,吃了毒药。家里都乱套了,咱们那个好弟弟至今看不见踪影,我回来的时候,两口棺材都还没进土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丧事我都办好了,你不用操心。
  这些天,我把家里的仆人都赶走了,只剩下阿秀,她死活不肯走,我就留下她。怎么说我也需要有人管个一日叁餐。
  现在家里好大,好空,好安静。你还记得以前那只猫吗?我们十几岁的时候,它就是个老猫了。我们去城里的时候,它的身体还健壮得很,感觉是能活很久的。可惜它后来被爹给活活打死了。阿秀还惦记着它陪你长大,就抱着给它埋在山上。今天我闲着没事,跟阿秀去了山上,看了葬它的地方。如果阿秀没记错,那它的坟头野草当真要比人还高。
  姐姐,你心疼吗?你会怪爹吗?
  反正我是心疼那老猫的,它多可爱啊,毛茸茸的,胖乎乎的。虽然我小时候怕它,可我还是喜欢它。我现在觉得,对畜生产生恐惧,也不会产生憎恨,可是一旦对人产生恐惧了,憎恨也会随之而来。是这样的,人比不上畜生,虽然都是动物。
  你知道我怎么处理后事的吗?我把他们都烧了,分开烧的。爹的骨灰我扔在河里了,妈的骨灰我送走了,送给秋姨。你也许会想知道为什么,可我不会告诉你。
  以前你说,离开了西川,就没有了江家。现在,就连在西川,也没有江家了。你高兴吗,姐姐?我想没人比你更高兴了,现在我也很高兴,以后我就要住在家里了,哪儿也不去。
  我要说的大概就这样,你不必赶着回来,丧事都完了,西川外的世道也不好,战争就在眼前。你也不必伤心,因为就算你留了眼泪,也没有一个尸体可以让你抱着,可以让你的眼泪滴在它没有知觉的脸上。全都化成灰烬了。连那只老猫,说不定都已经腐烂在泥土里了,否则生长在它上面的野草怎会那样茂盛,那样油绿。
  姐姐,保重。
  通篇看下来,康里迅速回忆了过去,完全可以确定这样一封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冷酷无情的信是出自江玉之之手的,那个胆大妄为的女人。
  “她写了什么?”江韫之问。
  “你的父母——死了。”
  江韫之猛地转过身,瞪大了眼睛和康里对视,再拿过他手里的纸张一字不落地看了起来。
  死了,都死了。
  这一次,江玉之的文字仿佛有某种抚慰人心的力量,江韫之看完心里一点儿都没有看她之前叁封信那么难受,反而心平如镜。
  “节哀顺变。”康里说。
  江韫之平静地将信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她才不管江玉之为什么要把母亲的骨灰给那个女人,她只在意父亲的骨灰,被扔进河里了——那一定是望西河,他会在河底和管家还有那个孩子重逢的吧。
  如望西河一样毫无波澜的内心深处陡然萌生出一种无法压制的奇怪的喜悦,趁着这种卑鄙的该遭天谴的喜悦还没来得及爬上眉眼,她钻进康里的怀里。
  康里不会察觉到她的异样的,他只会伸手抱紧她,大掌轻抚她的脑袋、肩背,用这样的动作来安慰她,疼惜她。
  这大概就是不孝吧——远方的双亲尸骨未寒,灵魂未安,做女儿的却在异国他乡与别人新婚缠绵。
  江玉之为什么会这样做江韫之不清楚,但她确定,江玉之绝对不会知道关于父母的不堪的事。如果非要猜测江玉之的心思,她大概可以给出一个答案,那就是江玉之小时候见过父亲对母亲的践踏。
  对于成年人来说,童年时期的记忆总是模糊不清,即便曾经那么幸福地度过,多年后再回头,也只剩一个大概的微笑。唯有那些阴暗的东西会无不巨细深深铭刻,任时光荏苒,任风吹雨打,它们永恒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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