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席初刚要呵斥,韩月歌可怜巴巴道:“你不与我多说两句话就走,可是误会了什么?我是被薄少阁主挟持过来的,纵使我曾经与他有过什么关系,如今也已经与他一刀两断。他是个卑鄙小人,想偷你的玉匣子,我不知那玉匣子有何重要之处,只知他如此看重,必是对你十分重要,这才拼死护住。我脖子上的伤口就是他的剑割出来的,好疼。”
  最后那句“好疼”带上了鼻音,软软糯糯的,掺杂了几分娇气。
  席初垂下眸子,望着紧紧锁住他腰身的那双手臂。
  韩月歌与薄霆的关系,席初是知道的,席初将韩月歌错认成李玄霜,薄霆占很大一部分缘由。
  仙域皆知薄少阁主属意长乐公主李玄霜,薄霆身边的女人,从来只有李玄霜。
  李玄霜或许是遭受什么大的变故,丢失所有记忆,从人变成了妖,附身在一株七叶灵犀草上从头修炼。席初便是这么认为的。
  一模一样的脸,连言行举止都那么契合,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的确没有这么巧合的事,除非,故意为之。
  侍寝那日,席初满腔浓烈爱意,温柔褪下韩月歌的衣裳,忽然收到了李玄霜重现人世的消息。犹如一盆冷水从头淋到了脚底,刹那间,满腔的柔情蜜意,化作了喷薄的怒焰,灼得他心口滚烫。
  这个女人,从头到尾都是骗他的,她故意用李玄霜的脸接近他。
  她着鲜红的衣,衣裳半褪,露出雪白的肩,眼神迷蒙地躺在他身下,那张几乎与李玄霜一模一样的面容美得如同雨后的桃花。
  越是清艳,越是刺他的目。
  他恨不得杀了她。
  到头来,半分没动她。光是看着这张脸,他就下不去手。
  他只能将她赶出去。
  韩月歌见席初半天没回应,用脸颊蹭了蹭他的后背,只要他没有震开她,便代表他是心软的。
  这一丝的心软,是她亲近他的好时机。
  “殿下的身上真暖和,沧溟山常年都是冬天,也只有殿下的身上才这般暖和。”
  她骗他的,席初身上一点都不暖和。他是骷髅所化,身上的人皮是借来的,肌肤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温度。
  他们两个不过在风雪中立了一会儿,身上就堆满了雪。
  “巫宗国的桃花应该开了吧。”韩月歌歪着脑袋,突然道。
  席初没料到她会提到这一茬,稍稍怔愣一瞬,目中冷色稍缓,回道:“开了。”
  “那么,殿下会带我去看吗?”韩月歌松开他,绕到他身前,踮起脚尖,清丽的脸凑到他眼前。
  她乌黑的眼睛里满是晶亮的光,比雪夜天幕最亮的星辰还耀目。
  席初没应。他在看她的脖子,她说的没错,她雪白的脖子上,添了一道细长的血口。
  鲜血已经凝固。灼灼一片殷红,与她雪白的肌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在凌霄阁待了七年,这七年来,薄霆将我关在一间院子里,不许我接触外人。我住的地方栽了满院的桃花,殿下总与我说起巫宗国的桃花,我想,巫宗国的桃花约莫就是这个样子吧。”她的神色看起来很天真,眼神干干净净的,不掺杂一丝杂质,轻描淡写,将过去的恩怨抹去,“我本不喜欢那个地方,想起殿下说的桃花,便又喜欢了。”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彻底击碎了席初所有的疑虑。
  他疑她心机媚宠,她便告诉他,她是为人所迫。她的一举一动,都如同复刻李玄霜,皆因她毫不知情,被薄霆利用,做了他一解相思的影子。在凌霄阁,她只是薄霆豢养的一只金丝雀。
  “殿下曾答应过我,要带我去巫宗国看桃花,殿下是极地北域的主人,不能言而无信。”她揪起席初垂下的一缕黑发,缠在指间,打着卷儿。
  席初记起,他的确对韩月歌说过,等春天来了,就带她去巫宗国看桃花。
  可她不是李玄霜。
  “我想去看巫宗国的桃花。”韩月歌将脑袋贴在他的胸前,白雪簌簌而落,堆满两人的乌发,“我想去看看,殿下生长的地方是什么模样,听说从前的巫宗国,是人间最美的地方。”
  席初最终带还是带韩月歌去巫宗国看桃花了。既是他承诺的,带上她也无妨。
  当然,只是顺道,他需要去一趟凡间,有桩生意在等着他。
  韩月歌高高兴兴地跟他上了路。
  人间与魔域并不相连,他们先是穿过仙域,再从仙域与人间连接的地方,用灵石兑换人间通行的货币,化成凡人的模样,进入人间。
  巫宗国已经变作了一堆废墟,周边建立了新的城池,分属于不同的国家。自大周朝覆灭以后的两百多年,曾经的大周国土,分裂了无数次,最终形成九国争战的局势。
  凡世一半战火,一半繁华,战火没有波及到的地方,家家户户升起炊烟。
  已经是傍晚。
  一枚枣红色的夕阳,垂在天际,余辉洒遍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韩月歌与席初坐在山巅上,望着漫山遍野的桃花。
  这里就是昔日巫宗国的国土。
  央央碧野间,灼灼桃花盛放,宛若燃起大片绯红的云霞,与夕阳的艳色交织在一起,一时分不清哪里是天上的云霞,哪里是凡世的桃花。
  席初抱着箜篌,坐在夕阳里,拨弦弹奏着巫宗国的《桃花曲》。曲子没有国界,巫宗国早已湮灭在传说里,《桃花曲》还在世间流传着。
  韩月歌坐在席初身边,侧耳倾听着曲子。
  桃花片片飘落,在苍茫的碧野间,下了一场绯红的桃花雨。
  韩月歌站起身,展臂飞进红雨里,她想折几枝桃花,带回沧溟山。沧溟山死寂,即便用灵力变出桃花,也是假的。
  韩月歌走后,一个白胡子老头拄着拐杖,凭空出现在席初的面前,朝着席初作揖:“老朽参见太子殿下。”
  席初指尖的琴声骤然停止。
  他抬起头来,望着面前的老者。
  这老者是他当太子时常用的一支笔所化,他死后,父母将他生前所用之物,都送到了百姓为他建造的太子祠里。
  这支笔经他长年累月的书写,早已有了灵性,又沾染上百姓供奉的香火,渐渐有了灵识,修炼成一只低等妖物。
  “方才老朽听着琴声,就知道是殿下来了。”笔妖笑呵呵道。
  他法力不济,能维持住人形已十分不易,是以他幻化出来的人形,接近凡人的耆耄之年。
  “殿下自离开太子祠,已有两百多年未归,如今重回故土,可是曾经的心结已解?”
  “巫宗国旧事,确已与我无关。”
  韩月歌折了桃花回来,远远见一个白胡子老头在与席初说话,她闻到了妖的气味。
  白胡子老头亦看到了她。
  “恭喜太子殿下已寻到敛骨之人。”笔妖道。
  席初皱眉:“你认错人了。”
  韩月歌抱着桃花朝二人走近,席初眼神微动,他初见韩月歌时,她也是抱着满怀的花。
  桃花盛开的季节,自是不冷的,一到了凡世,韩月歌就脱了沧溟山常穿的衣裳,换上人间的轻纱薄衫。
  她喜着粉嫩的颜色,今日着一身浅粉,怀抱一束绯红桃花,笑盈盈地从红雨中走来,乌黑的发间沾了几瓣桃花,像是桃花成了精。
  笔妖很少见太子殿下以外的生人,他见韩月歌走近,对席初鞠了一躬,快速隐匿了踪迹。
  临走前,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怎么会认错人?连手背上的那颗痣都一模一样。”
  韩月歌好奇问:“方才是谁?”
  “从前巫宗国的故人。”
  韩月歌想起重华殿内青玉白霜等一大屋子的“故人”,笑了:“你是个很念旧的。”
  两人看完桃花,离开巫宗国的故土,往赵国行去。这回要做的生意,与赵国公主有关。
  席初抱着箜篌,一身粗布麻衫,如墨般的发丝一半束起,一半披在身后,再簪根木簪子,走在青石街道上,丝毫叫人看不出,他是个魔域里首屈一指的大妖怪。
  韩月歌扮作小书童的模样,一蹦一跳跟在他身边,怀中抱了满满的零嘴,有糖炒栗子、松子糖、桃花酥……
  人间有她喜欢的烟火气。
  “糖葫芦,公子,快,糖葫芦。”韩月歌看见街边站着一个卖糖葫芦的,眼睛亮了起来,奈何怀中抱了很多东西,腾不开手来,席初又不许她在人间用法术。
  她怕那卖糖葫芦的跑了,急得拿自己的身体堵住席初的去路。
  等席初将买来的那根糖葫芦塞进她嘴里,她终于安下心来。
  凡人寿命很短,不用修炼,一辈子都花在吃吃喝喝上了。红彤彤的山楂,裹上厚厚一层糖,酸酸甜甜的滋味,比仙域里的灵丹妙药还要好吃。
  “当真这么喜欢做凡人?”席初见韩月歌开心地眯起双眼,忍不住道
  “倒也不是。凡人有生老病死,嫁娶丧葬,都是很麻烦的,不如做仙子快活。”
  “既然如此,为何又喜欢凡人的这些东西?”
  “我想学着做一个凡人。”韩月歌舔掉嘴角的残渣,“殿下曾做过凡人,殿下可不可以先教我做一个凡人?”
  “你想学凡人什么?”
  “凡人女子的情。”韩月歌缓缓凑近席初,嗅着他身上的气息,嗓音清澈,却又有着说不出的魅惑,“凡人的寿命很短,半生时间,只够钟情一人,妖魔的寿命漫长,分分合合是常有之事。我想学凡人女子,不管我这辈子是活千年万年,都只钟情殿下一人。”
  席初的心脏好似猛地漏跳一拍。
  他说错了,她在诱惑他时,也会唤他殿下。
  “殿下,我可以亲你吗?”韩月歌眨了眨眼睛,浓而密的黑色睫羽微微翕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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