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但那马大人和图海提督都是心黑手狠的人物,不用刀刃也不能轻饶了这个重犯,天底下没有那么便宜的事,便交代左右用鱼鳔披麻伺候,随后就离开密室去巡视城防了。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领了命,要亲手结果这恶贼的性命,当下用刀剃去白塔真人遍体犬毛,把他周身上下收拾得光溜溜的,好似白羊一般,又将那麻袋片子割成细条,一条条蘸了滚胶,趁热搭在白塔真人身上,顷刻间就从头到尾粘了数百条碎麻袋片子。
  此刻白塔真人已被吓得全身颤抖,屎尿齐流,再也扛不住了,只好把余党所藏之处一一供出,再无丝毫隐瞒,还求上下宽松些个,容本真人死得痛快点儿。
  孙大麻子骂道:“俺见了你这贼撮鸟便没好气,果然与那老鼠和尚都是一路货,身上全没有半点胆魄,害死在你手里的无辜性命不计其数,惹下如此大罪也只拿一条命来填,就算粉身碎骨也是你的便宜。如今死到临头,你伸出脖子等死也就是了,何苦还要如此出丑。”
  张小辫儿也在旁讥笑道:“真人法身虽是尊贵,但这披麻剥皮之刑却难熬得紧,不得立时便死。我等又不是技艺娴熟的刽子手,如今初次做这勾当,手底下难免生疏,不管是轻了重了,还望真人多多包涵。”
  白塔真人恨得咬碎了牙齿,对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说:“天下欺人之甚者,莫过如此了,本真人做了厉鬼也咽不下这口恶气。你两个小贼又以为自己是什么好角色了,都他妈是朝廷的鹰爪子。为何自古以来贼氛炽然,屡剿不绝?只因官匪一家,猫鼠一窝,捕盗者皆为盗贼,不过是成王败寇而已。你们使如此阴狠的手段祸害本真人得道法身,晚上还想睡得安稳吗?”
  张小辫儿听那白塔真人越说越是怨毒,便对他骂声:“聒噪,爷爷们今日要替天行道,这就打发你个狗贼上路,趁早去酆都枉死城中标名挂号。”说罢和孙大麻子俯下身子,鼓着个腮,一口接一口地往那白塔真人身上吹着凉气。
  原来这披麻剥皮的大刑向来不入正典,本是南宋时流传下来的一种逼供酷刑,到后来也多曾用于暗中处决囚犯。先是把麻布条蘸上热胶,粘在囚犯赤裸的皮肉上。鱼鳔之性最黏,粘住了就别想分开,待到凉干了之后,倒拽麻布条,一扯之下,就能连皮带肉撕下一块,所以也称“披麻拷,扒皮问”。即便是铁石心肠的硬汉子,也万难熬得住这种毒刑,真可谓“直教铁汉把魂销,纵是狂夫也失色”。
  那白塔真人全身披满了麻布条,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朝他吹了一阵气,看看鱼鳔热胶差不多都已凉了,估摸着用刑的时辰差不多了,就先试探着揪住白塔真人背上一片麻布,往戗碴儿的方向狠狠一拽,只听刺啦一声响,硬生生撕下来一片皮肉。血点子溅了一地,疼得白塔真人杀猪般叫,擂天捶地地呼痛。
  白塔真人身上虽是裹了一层狗子皮,可这数十年来,狗皮子早已与自身皮肉连为了一体,再也分离不得,被麻胶一带就撕下一绺肉来,顿觉痛彻了心肺,自知如此死法太过残酷,连忙想要再次出言讨饶,但剧痛之下,口舌多已不听使唤了。
  张小辫儿拎着拽下来的麻布条子看了看,果然是血肉相连,便顺手抛在一边,更是不容白塔真人再作分说。他突然冒出坏水,奇道:“咦,三爷好像听见空中鼓乐鸣动,想必是仙人打开了天门,这就要接真人回去了。如此的好事,须是耽误不得。”说着就与孙大麻子一齐动手,将麻布条子扯了一个痛快,撕不到一半麻袋片子,就已将白塔真人活活疼死了。
  用刑过后,密室中遍地血肉狼藉,细看那狗皮子里裹的,赫然是具畸形的人骨。张小辫儿请提督府的管家来验了刑,才拢了堆暗火焚尸灭迹。至于官府如何按照所取口供秘密布置,到处缉拿漏网的塔教余孽,自不必说。图海提督府上窝藏了妖道,当然不能声张出去,只是全家上下难免受了些惊吓,要在打退粤寇之后,请戏班子来唱几出《三英战吕布》、《尉迟公单鞭夺槊》、《关羽千里走单骑》之类演武镇宅的戏文,这些事自然不在话下。
  书中有交代,可叹这位白塔真人,在深山里苦修多年,得了异术在身,最后却得了这么个结果,死得惨不堪言,没什么好计较的,只能说“万事劝人休作恶,举头三尺有神明,作恶倘若无报应,世上岂不人食人”。
  大概因为白塔真人作恶多端,劫数到了,老天都要收他,自然难逃身死命丧,于情于理确是如此。可是话虽这么说,此人毕竟是塔教首脑,官府追捕了他几十年都没见踪影,除了潜踪深藏,更会许多造畜的诡异手段,还有荒葬岭的神獒,以及躲在槐园筷子城里吃小孩的潘和尚,这些妖人恶兽,有哪一个是易与的?怎地通天的本事不得施展,就全都折在了张小辫儿手里?
  想来张小辫儿也只不过是半通非通地学了点相猫之术,怎么就能凭着大运误打误撞,举手投足之间就把这些巨奸大恶一一铲除,归根到底还是得了林中老鬼暗中指拨。那林中老鬼不言则可,言出则必定应验如神,道破了许多玄机,凡事经他布置,必有可观。
  张小辫儿还以为自己时运来了,祖坟上添了座没影没形的荐福碑,早晚就要发迹,故此命中才有贵人相助,得遇到林中老鬼指点迷津。要不了多久,张三爷便已是轻裘肥马载高轩,指麾万众驱山前,何等的威风荣耀。却不想仕途沉迷,实是无边的苦海,哪得逍遥自在,头上的顶戴花翎红缨子,又不知要用多少鲜血染透。
  更想不到世上绝无如此便宜的好事,常言道得好“得便宜处失便宜”,祸根凶神早已深埋,只不过还不到他张三爷发还的时候。要问盐从哪儿咸,醋打哪儿酸?那金棺坟里的林中老鬼究竟是什么来历,如此扶持张小辫儿又到底有什么图谋?
  可这些事别说张小辫儿蒙在鼓里,就连提督府白塔真人、筷子城老鼠和尚、荒葬岭鞑子犬这一干赔上性命的妖人恶畜,也是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恐怕他们直到过了奈河桥落进了枉死城,也不知自己其实是死在了林中老鬼的算计之下。
  至于林中老鬼之事,全是后边的话头,日久自明,现在暂且不表。单说当今世上内忧外患,盗贼草寇多如牛毛,灵州城内虽然兵精粮足,但被粤寇团团围困,几场恶战之后,不免人心惶恐。张小辫儿剿杀塔教妖邪一事虽然做得隐秘,奈何这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几日便是满城皆知。他名头在外,大有能声。
  这人的名,树的影,传来传去,众人都以为张牌头是有大手段的人物,每每见了他便是牌头长、牌头短,就如称那些富户为员外一般,总是尊他,等闲出去吃茶喝酒,店家也不肯要他使钱。
  张小辫儿心中暗自得意,连走路都快不知道先迈哪条腿了。他感念林中老鬼的恩德,却在城中苦寻不着此人,又常常想起多得灵州野猫相助,得空就买些熟肉鱼头当作猫食,拿去猫仙祠里给野猫们享用,故此满城之中,连人带猫,无不念着他的好处。特别是那些家猫野猫被他喂熟了,更是出入相随,行影不离,招之即来,呼之即去。
  这天马大人在城头上点阅了灵州团勇,然后传来张小辫儿,说起张牌头手段不凡,别看年纪轻轻,却是自古英雄出少年,轻而易举地铲除了盘踞在城中多年的塔教妖孽,深得本官和图海提督赏识。如此人物放在捕盗衙门中岂不大材小用,必当破格举荐出来,推举到军中报效朝廷,如此才能得以施展真实本领。今日先调拨到团练中充做营官,管领一营团勇。
  当时清廷的满人八旗兵和汉军绿营兵,多是因为年久不用,军纪废弛,士卒懈怠,再也不复昔日横扫天下之锋,难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事。只有僧格林沁率领的蒙古马队东征西讨,除了拱卫京畿重地,还要四处镇压农民起义。此刻朝政紊乱,天下动荡不安,这支人马虽然精锐,却往往扑灭了东面,西面又生出乱来,也自是疲于招架。守卫京城的大军不能轻易调动,只好命各地自组民团,眼下灵州城里有许多民团,多是就地招募聚集。这里边不免鱼龙混杂,更有许多招安来的响马草寇,其中有一营的字号称为“雁营”,营中皆为同乡同族的“雁户”,最是彪勇善战,冲锋陷阵,浑不惧死。但“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其营官在前天守城御敌的血战中,被粤寇弹丸贯脑而亡,所以营头之职暂时空缺。
  马大人深感雁营士卒劲悍,又都是响马子出身,难以被官家掌握,唯恐其生出乱子来,所以思量着要派个心腹的人统领此营。可图海提督却认为雁营中的兵勇都是满身贼骨头,屡屡在城中闹事,可能暗中还有杀官造反之意,根本不能留,留下来必成大患,应该尽快想办法除了此营。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图海就提议让张小辫儿辖带此营,表面上是提拔于他,其实用心阴险狠毒,是打算安排一个去处,让张小辫儿和雁营有去无回。谁料想,只因这一去,才引出一场恶战,直杀得天昏地暗,数月无光。
  有分教:“千军万马似潮来,尸满城郭血满垓。”欲知后事如何,且看《金棺陵兽》第五卷《黄天荡》分解。
  第五卷 黄天荡
  第一章 打孤雁
  有道是“耕牛无宿草,仓鼠有余粮”,拉犁耕田的黄牛一生辛勤劳苦,却连果腹的草料都未必够吃,临到老更要受一刀之苦,还不如那些窃粮搬仓的鼠类,吃着精粮,养得肥胖安逸。人世之中,往往也是如此,真正任劳任怨出力气做事的,未必讨得到什么好处。马大人不知耗费了多少心机,筹募团练守城御敌,但那个酒囊饭袋般的旗人提督老图海,却唯恐他在灵州城拥兵自重,处心积虑地剪除此人羽翼,首先就是要除掉雁营。
  这雁营之中皆为雁户出身,也就是以打雁为生的雁民。在灵州城西有好大一片芦苇丛生的沼泽地,被称为黄天荡。水草茂密无边,不知覆着多少里数,那些南来北往的大雁途经此地,多会在黄天荡中落脚。雁乃守信之物,每到迁徙之期,天空中雁阵翩翩,一队连着一队,漫天皆是,观之不尽。
  世上打猎的猎户,无非是挖陷阱下套子,或是用弓弩、火铳击射猎物,如能依法施展出这些手段,要打什么熊罴虎豹,或是狐狸黄狼,自然不在话下,却唯独是打雁最难。俗话说宁吃飞禽一口,莫吃走兽一只,野雁乃是禽中之冠,自古被视为“五常俱全”的灵物——哪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为五常。
  说雁有仁心,是因为一队雁阵当中,总有老弱病残之辈,不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打食为生,其余的壮年大雁,绝不会弃之不顾,养其老送其终,此为仁者之心。
  大雁不仅有仁,更有情义,雌雁雄雁相配,向来是从一而终。不论是雌雁死或是雄雁亡,剩下落单的一只孤雁,到死也不会再找别的伴侣,这是其情义过人之处。
  天空中的雁阵,飞行时或为“一”字,或为“人”字,从头到尾依长幼之序而排,称作“雁序”。阵头都是由老雁引领,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这是其礼让恭谦之意。
  雁为最难猎获之物,是因为大雁有智,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这三种生灵最是敏锐机警,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群雁就会立刻飞到空中躲避,所以不论是猎户还是野兽,都很难轻易接近地上的雁群。
  雁之信,则是指野雁是南北迁徙的候鸟。因时节变换而迁动,从不爽期,至秋而南翔,故称秋天为雁天。这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即便至圣至贤之人也未必能够做足,所以依靠猎雁为生的雁户,无不敬重野雁品质。
  雁户猎雁的器械称为“雁排”,是在一个渡水木伐子上铺设排枪。先把排子隐藏在芦苇荡深处,然后再由身手矫捷的雁民,身披蓑衣,头插雁翎,寻着雁踪,偷偷潜行到雁群栖息之地,约是离着一箭之地便不能再接近了,否则必然惊走雁群。
  雁户们潜伏至深夜,看那月冷星稀之际,便突然点起一支火把。雁群中哨戒的孤雁好不警觉,立刻振翅示警,也就在这同时,雁户急忙把火把浸到水中熄灭了,继续悄无声息地隐蔽不动。那些大雁从睡梦中惊醒,正要展翅腾空逃命,却发现四野茫茫,一片寂静,不免怀疑是那孤雁误报,便嘈杂着责备了它一阵,随后放下心来继续歇息。
  雁户们躲在四周,听得群雁逐渐安静下来,知其已然熟睡,就再次点起火头,孤雁尽忠尽职,立刻再次报警,而雁户们仍是熄灭火把。如此反复几回,雁群都被搅得心神俱疲,它们长途迁徙,本就疲惫不堪,又被孤雁一而再、再而三地惊扰起来,而芦苇荡中哪有什么险情?最后终于恼火起来,活活将那孤雁啄死。
  却不知如此一来,正是中了雁户的诡计:一是失了放哨的孤雁,再者三番两次的惊扰,早已是困乏难挡,警惕性放低了许多,雁户们趁此机会,牵动排枪四下合围。待到那些野雁发觉大事不好,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再想逃脱已经晚了,都被雁排的射程罩住,大多难逃中弹身亡的厄运。这个猎雁的法子,唤作“打孤雁”。
  雁户们依靠猎雁过活,也只勉强糊口,常被官府盘剥压榨,赶上离乱岁月,更是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其中便有许多人仗着身手敏捷,藏身在芦苇荡里,劫杀过往的客商,做些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勾当,也算是绿林响马中的一路。
  后来这伙人都被马知府招了安,编为灵州团勇,号称雁营。如今营管阵亡,图海将军就推举张小辫儿去统辖此营,因为图海暗觉张小辫儿查出将军府里藏着妖道,让他十分地下不来台,又恐此人日后成为马天锡的左膀右臂,心中自是阴恨起来,打算找个机会要一举除掉这些心腹之患,这正是“朝中奸党横行日,天下英雄失意时”。
  张小辫儿却还道这是上官抬爱,他哪里晓得官场上明争暗斗的险恶之处,于是带着孙大麻子和黑猫,大摇大摆地前去应职。想想那雁营里,少说也有八九百号兵勇,如今都要听张三爷的号令调遣,真是得意非凡。
  雁营中的老营管死后,营中以其子“雁排李四”为首。这李四不过二十几岁,是雁民出身的闹银响马,擅能扎排使铳,故此得了个绰号,唤为“雁排李四”,又素有神手之称,手中火器百发百中。他还有个自小相依为命的妹子雁铃儿,生得眉目秀艳,体态绰约,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儿家,胜过《水浒》扈三娘,不让《西游》罗刹女;除了能征惯战,更有百步穿杨的手段,随身一张雁头弯弓,七十二支雁翎箭,向来是箭不虚发,发必应弦,此时也着了男装,跟随在营中征战。
  雁排李四早就觉得充为团勇给官府卖命,虽然出生入死,却不似官军那般有粮有饷,远不如在黄天荡里杀人越货来得痛快,何苦屈身小就,终日受人管制,靠吃着顺气丸才能度日。正思量着要带兵反出城去,到时候天是王大,老子就是王二,管你什么清军太平军,只要胆敢进得黄天荡来,便随着爷的性子,一发杀个痛快。
  正这时,忽闻灵州捕盗衙门里的张牌头要来统领雁营。雁排李四是足踏风云,气冲牛斗的傲骨之人,最喜爱结交天下豪杰,心想:“久闻张牌头大名,听得耳朵也快起茧子了,既有机缘,何不会上一会,看看他是否果真是个出众的好汉子,然后再走却也不晚。”当下出来相迎。
  谁知双方一照面,雁排李四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瞧那张小辫儿猴里猴气的一脸泼皮相,歪戴帽子斜瞪着眼,小号官服穿在身上都显得肥大,肩膀上还架着一只黑猫。只有旁边那个麻子脸,倒是生得虎背熊腰,只看那身量步法,料来也是得过些传授的壮士。
  但灵州自古就有拜猫仙的风俗,雁民们也尊猫仙爷爷,一见张小辫儿肩头蹲着只黑猫,雁排李四等人便不敢太多轻看于他,当即上前抱拳行礼,可心中却是有些尴尬,不太相信就凭这个泼皮般的小子,怎有本事剿杀老鼠和尚和白塔真人那伙巨寇。
  张小辫儿惯会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又得林中老鬼指点,知道雁营之中多是草莽之辈,便也抱拳拱手,直接就问李四等人,诸位好汉,以前可都是啸聚山林的响马?
  雁排李四和雁铃儿等人闻言吃了一惊,雁营如今是受了朝廷招安的团勇,官家早就表示对以前的所作所为既往不咎,不知他又提这话是什么意思?莫非官府变了心意,要去了我等不成?想到此节,不禁个个戒备起来,悄悄将手按在了腰刀的刀柄上,只等潜伏的官军蜂拥上来,就亮出家伙拼他个鱼死网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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