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沈遥凌和他一样拥有上一世的记忆, 所以才会选择离开医塾,避开他,写下没人知道的离别信,撕碎花笺。
那他要怎么办。
宁澹不敢再想。
他本能地合上了那本已风干墨迹的册子,将沈遥凌抱起来,脱去鞋履,解下发上的珠钗,用薄被盖住。
他坐在床沿看她很久。
直到烛火摇晃着将要熄灭,才悄声离开。
沈遥凌一醒来发现自己合衣卷在被子里,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干的。
宁澹来了?
她爬起来,坐在床上,愣了好一会儿神。
虽然这阵子她很忙,忙得没空想宁澹的事情。
上一次她跟宁澹说了让他及时止损之后,就没再跟宁澹见过几面。
自然也没说上几句话。
沈遥凌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跟他说的那些,他到底想没想明白。
沈遥凌起来把自己快速收拾了一番,走到前厅去。
她今日已经决定,不在大宛的宫中吃午膳,而要去寻常农户家里吃。
宫中的物事大多金贵,正好比大偃的宫廷之中有专门的“菜户”负责宫廷之中饮食材料的种植,这其中不乏高超的技巧和多年的培养。
这样的种子即便带回大偃去,她也担心不能够让人完全地学会,她想要找到一种人人都能受益的东西。
大宛的一位侍女听了她的意图,很高兴地要帮沈遥凌引路,去她当庄稼人的父亲家中招待,沈遥凌跟着她出门,侍女利落地收拾着橐驼,宁澹跟到了她的旁边,漆黑的眼睛像一口深潭。
沈遥凌望着他,正打算开口,侍女探头看见多了一个人,立即说道:“啊,这位是您的丈夫吧。”
沈遥凌一愣。
侍女欢欣道:“欢迎欢迎,来,都请上车吧。”
沈遥凌已经失去了解释的机会。
宁澹听不懂,只是见沈遥凌面色有异,警惕地瞥了那侍女一眼。
“她说什么?”
“没什么。”沈遥凌回神,“叫你上车。”
她已经默认宁澹跟上来,就是要一起去。
侍女在前方牵引橐驼,沈遥凌和宁澹坐在后面,驼车简陋,两人对坐,相顾无言。
上一回分开不过四五日,宁澹跑过来找她,着急地说很想她,这一回分开的时间也差不太多,两人坐在一起却好似没了什么话可以说。
沈遥凌把脸偏向一边,也没有先开口。
等到了地方,沈遥凌率先下车,将封了金银的礼物送给庄户,和他们道谢。
沈遥凌已经可以自如地用当地语言同他们交谈,宁澹什么也听不明白。
只知道跟在沈遥凌身后,从前他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现在倒好像真的成了一个哑巴。
庄户听了侍女的一番介绍,也把这两人当做了一对外邦来的身份尊贵的小夫妻,十分和善地与宁澹打了招呼。
宁澹看着对方带着笑脸离开,又问坐在他旁边的沈遥凌:“他说什么?”
对方说的是,你们看起来很登对。
沈遥凌没答,反而问他:“你跑到大宛来,太子殿下没有意见?”
“有。”宁澹道,“所以我将飞火军留在了乌苏。”
沈遥凌心里一惊。
她知道飞火军眼下的五千人都是宁澹手里的利器,他将军队留下只身前来,无异于孤身解甲。
几日未见,原本看见他那一刹那的心软,此时消失无踪。
沈遥凌扭头问他:“你真是越来越荒唐了。你就不怕发生什么意外?”
宁澹没吭声,也没辩解,然而他注视着沈遥凌的目光里仿佛明明白白地写着,只要能守住她,他便没什么可怕的。
沈遥凌深吸一口气,喃喃。
“宁澹,你这样不值得。”
宁澹仍未答话。
他想了好几日,终于有些明白沈遥凌的意思。
她不愿意他只围着她转,她似乎是觉得承受不起。
然而,宁澹心中知道,他并非是为了让沈遥凌感到愧疚,或者为了让她感到必须要对他负责的压力,才这么做,而是他本心便希望能够依据沈遥凌来决定自己的道路。
有些人需要信仰,所以有了那么多神佛。有些人能够从实现目标之中得到快乐,所以世上总不缺汲汲营营之人。
而宁澹自幼在君主身侧长大,被训练得磨灭了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在独自一人时,他就是一个无处落脚的人,因为世界上没有属于他的标记。
从前,他只负责听从,他的目标都是别人给的,神佛对他无用。
后来,沈遥凌就是他的皈依,他的目光所向,他的标记,他在世上的容身之处。
如果沈遥凌不愿意被他跟着,他不知道他还能去哪里。
或许是他有些操之过急。
沈遥凌现在只跟他相识三年,而他已经依恋沈遥凌两世,那种情感倾注到现在的沈遥凌身上,显然是让她感到了沉重。
宁澹忽而想起自己先前冒出过的那个奇思。
他有过一瞬怀疑,沈遥凌是否和他同样拥有另一世的记忆。
虽然他当时很快打消了这种念头,但现在他甚至有那么一丝期盼,企盼沈遥凌确实跟他一样,能够想起来他们相伴相守的另一世,能够想起来他们曾经共度过的那些清晨黄昏,只要沈遥凌能够明白过来,她是他的妻子,就绝不会再想着把他丢弃。
宁澹默默无言,垂眸沉思着,好像是一块天上的石头突然学会了思考那般认真。
沈遥凌也无话可说,直到庄户端上来饭食。
她特意嘱咐过侍女千万不要操办,就用平日里的吃食即可。
她只想知道,在这样的地方,人们以什么为生。
大宛地势很高,气温低,即便在这样的盛夏之末也很是清凉,从谷中吹来的风也很干燥,可以想见到了秋冬,河流断流之际,他们很可能要同时面对寒冷和干旱。
大宛的历史记载也同样印证了这一点,北戎常常选在秋冬之时侵扰,这一点也与二十年后的大偃很是相似。
端上来的碗的确朴实无华,满满的一碗食物,黄澄澄的,看着很是软糯,有些像芋头,有扑鼻的香气。
宁澹先拿筷子挑了一些送进嘴里。
沈遥凌也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与浓烈的香味不同,它吃起来没太多甜味,沈遥凌抬头问:“这是什么菜?”
侍女站在一旁陪侍,笑道:“这不是‘菜’,而是我们的‘饭’。”
“饭?”沈遥凌又愣了下。
她走过这些地方,都是以米面为主食,第一回看见这种饭。
侍女点点头,笑得很开朗:“我们叫它‘地豆’。小姐,您说想吃最普通的食物,就是它啦!”
沈遥凌似懂非懂,就着一旁的甜酱,吃下去半碗。
过了会儿,沈遥凌蹙眉,捂了捂肚子。
很快她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可能会引起误会,立刻抓住宁澹已经抬起来的手,往下按了按:“没什么,我只是饱了。”
这个地豆的口感虽然比不上米饭,但确实很容易饱腹。
沈遥凌若有所思,站起来道:“能带我们看看怎么种它吗?”
庄户将他们领去了不远处的一片土地。
看上去并未被多么仔细地开垦过,却长出青叶蔓蔓,连成一大片。
“这个时间正好种地豆。”庄户指了指,“我们年年种,熟得早,你来看。”
他徒手挖出来一截,给沈遥凌指了指带着泥土的部分:“我们吃的就是它的根。”
沈遥凌接过来仔细看了看,用拇指搓破一点皮。
皮很薄,根圆如鸡卵,肉白皮黄,方才就是直接蒸熟捣碎上了桌,口感虽不如煮过的山芋细腻,但也并不粗糙,还有股清香。
沈遥凌又摸了一把土,土质干燥疏松,她往下挖了挖,又轻轻松松挖出好几个。
沈遥凌惊道:“这么多。”
“这不算多!”庄户满不在意地起身走开,随便找了另一株,一边扒拉一边道,“最普通的都能长出这么多,好的都有二三十个!”
沈遥凌再度被震到。
她愣了许久,问道:“方才我吃的那一碗里面,是几个?”
庄户想了想:“两个不到。”
沈遥凌怔怔不语。
心中飞快地算着账。
一个人吃一顿,通常是二两米饭。
谷子亩产两百斤,而这个地豆,以她粗略估计,随便一条贫瘠的沟地,也能产出十数石。
对比之下,是惊人的可观。
如果大偃能多种上些地豆,能让多少人吃饱饭?
作者有话说:
查的资料说,在大寒气候时,历史上确实用过马铃薯这类的高产作物来代替主食,但是最终没有大面积种植,有说法是因为马铃薯当时引进是作为宫廷佳肴,由专门的人负责种植,没有把暑种和技艺推广,我猜测,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大家觉得这个不好吃(哈哈哈)。
总之不管是通西域还是引进新物种,历史上都是经历了比较漫长的时间的,不会这么轻易,文里投机取巧,只顾逻辑基本通顺就好,也是比较无脑的,只能说是借用了一点历史资料,但已经魔改得面目全非了,最好不要代入哈哈哈,否则或许会觉得有点难受(抖)。
那他要怎么办。
宁澹不敢再想。
他本能地合上了那本已风干墨迹的册子,将沈遥凌抱起来,脱去鞋履,解下发上的珠钗,用薄被盖住。
他坐在床沿看她很久。
直到烛火摇晃着将要熄灭,才悄声离开。
沈遥凌一醒来发现自己合衣卷在被子里,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干的。
宁澹来了?
她爬起来,坐在床上,愣了好一会儿神。
虽然这阵子她很忙,忙得没空想宁澹的事情。
上一次她跟宁澹说了让他及时止损之后,就没再跟宁澹见过几面。
自然也没说上几句话。
沈遥凌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跟他说的那些,他到底想没想明白。
沈遥凌起来把自己快速收拾了一番,走到前厅去。
她今日已经决定,不在大宛的宫中吃午膳,而要去寻常农户家里吃。
宫中的物事大多金贵,正好比大偃的宫廷之中有专门的“菜户”负责宫廷之中饮食材料的种植,这其中不乏高超的技巧和多年的培养。
这样的种子即便带回大偃去,她也担心不能够让人完全地学会,她想要找到一种人人都能受益的东西。
大宛的一位侍女听了她的意图,很高兴地要帮沈遥凌引路,去她当庄稼人的父亲家中招待,沈遥凌跟着她出门,侍女利落地收拾着橐驼,宁澹跟到了她的旁边,漆黑的眼睛像一口深潭。
沈遥凌望着他,正打算开口,侍女探头看见多了一个人,立即说道:“啊,这位是您的丈夫吧。”
沈遥凌一愣。
侍女欢欣道:“欢迎欢迎,来,都请上车吧。”
沈遥凌已经失去了解释的机会。
宁澹听不懂,只是见沈遥凌面色有异,警惕地瞥了那侍女一眼。
“她说什么?”
“没什么。”沈遥凌回神,“叫你上车。”
她已经默认宁澹跟上来,就是要一起去。
侍女在前方牵引橐驼,沈遥凌和宁澹坐在后面,驼车简陋,两人对坐,相顾无言。
上一回分开不过四五日,宁澹跑过来找她,着急地说很想她,这一回分开的时间也差不太多,两人坐在一起却好似没了什么话可以说。
沈遥凌把脸偏向一边,也没有先开口。
等到了地方,沈遥凌率先下车,将封了金银的礼物送给庄户,和他们道谢。
沈遥凌已经可以自如地用当地语言同他们交谈,宁澹什么也听不明白。
只知道跟在沈遥凌身后,从前他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现在倒好像真的成了一个哑巴。
庄户听了侍女的一番介绍,也把这两人当做了一对外邦来的身份尊贵的小夫妻,十分和善地与宁澹打了招呼。
宁澹看着对方带着笑脸离开,又问坐在他旁边的沈遥凌:“他说什么?”
对方说的是,你们看起来很登对。
沈遥凌没答,反而问他:“你跑到大宛来,太子殿下没有意见?”
“有。”宁澹道,“所以我将飞火军留在了乌苏。”
沈遥凌心里一惊。
她知道飞火军眼下的五千人都是宁澹手里的利器,他将军队留下只身前来,无异于孤身解甲。
几日未见,原本看见他那一刹那的心软,此时消失无踪。
沈遥凌扭头问他:“你真是越来越荒唐了。你就不怕发生什么意外?”
宁澹没吭声,也没辩解,然而他注视着沈遥凌的目光里仿佛明明白白地写着,只要能守住她,他便没什么可怕的。
沈遥凌深吸一口气,喃喃。
“宁澹,你这样不值得。”
宁澹仍未答话。
他想了好几日,终于有些明白沈遥凌的意思。
她不愿意他只围着她转,她似乎是觉得承受不起。
然而,宁澹心中知道,他并非是为了让沈遥凌感到愧疚,或者为了让她感到必须要对他负责的压力,才这么做,而是他本心便希望能够依据沈遥凌来决定自己的道路。
有些人需要信仰,所以有了那么多神佛。有些人能够从实现目标之中得到快乐,所以世上总不缺汲汲营营之人。
而宁澹自幼在君主身侧长大,被训练得磨灭了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在独自一人时,他就是一个无处落脚的人,因为世界上没有属于他的标记。
从前,他只负责听从,他的目标都是别人给的,神佛对他无用。
后来,沈遥凌就是他的皈依,他的目光所向,他的标记,他在世上的容身之处。
如果沈遥凌不愿意被他跟着,他不知道他还能去哪里。
或许是他有些操之过急。
沈遥凌现在只跟他相识三年,而他已经依恋沈遥凌两世,那种情感倾注到现在的沈遥凌身上,显然是让她感到了沉重。
宁澹忽而想起自己先前冒出过的那个奇思。
他有过一瞬怀疑,沈遥凌是否和他同样拥有另一世的记忆。
虽然他当时很快打消了这种念头,但现在他甚至有那么一丝期盼,企盼沈遥凌确实跟他一样,能够想起来他们相伴相守的另一世,能够想起来他们曾经共度过的那些清晨黄昏,只要沈遥凌能够明白过来,她是他的妻子,就绝不会再想着把他丢弃。
宁澹默默无言,垂眸沉思着,好像是一块天上的石头突然学会了思考那般认真。
沈遥凌也无话可说,直到庄户端上来饭食。
她特意嘱咐过侍女千万不要操办,就用平日里的吃食即可。
她只想知道,在这样的地方,人们以什么为生。
大宛地势很高,气温低,即便在这样的盛夏之末也很是清凉,从谷中吹来的风也很干燥,可以想见到了秋冬,河流断流之际,他们很可能要同时面对寒冷和干旱。
大宛的历史记载也同样印证了这一点,北戎常常选在秋冬之时侵扰,这一点也与二十年后的大偃很是相似。
端上来的碗的确朴实无华,满满的一碗食物,黄澄澄的,看着很是软糯,有些像芋头,有扑鼻的香气。
宁澹先拿筷子挑了一些送进嘴里。
沈遥凌也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与浓烈的香味不同,它吃起来没太多甜味,沈遥凌抬头问:“这是什么菜?”
侍女站在一旁陪侍,笑道:“这不是‘菜’,而是我们的‘饭’。”
“饭?”沈遥凌又愣了下。
她走过这些地方,都是以米面为主食,第一回看见这种饭。
侍女点点头,笑得很开朗:“我们叫它‘地豆’。小姐,您说想吃最普通的食物,就是它啦!”
沈遥凌似懂非懂,就着一旁的甜酱,吃下去半碗。
过了会儿,沈遥凌蹙眉,捂了捂肚子。
很快她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可能会引起误会,立刻抓住宁澹已经抬起来的手,往下按了按:“没什么,我只是饱了。”
这个地豆的口感虽然比不上米饭,但确实很容易饱腹。
沈遥凌若有所思,站起来道:“能带我们看看怎么种它吗?”
庄户将他们领去了不远处的一片土地。
看上去并未被多么仔细地开垦过,却长出青叶蔓蔓,连成一大片。
“这个时间正好种地豆。”庄户指了指,“我们年年种,熟得早,你来看。”
他徒手挖出来一截,给沈遥凌指了指带着泥土的部分:“我们吃的就是它的根。”
沈遥凌接过来仔细看了看,用拇指搓破一点皮。
皮很薄,根圆如鸡卵,肉白皮黄,方才就是直接蒸熟捣碎上了桌,口感虽不如煮过的山芋细腻,但也并不粗糙,还有股清香。
沈遥凌又摸了一把土,土质干燥疏松,她往下挖了挖,又轻轻松松挖出好几个。
沈遥凌惊道:“这么多。”
“这不算多!”庄户满不在意地起身走开,随便找了另一株,一边扒拉一边道,“最普通的都能长出这么多,好的都有二三十个!”
沈遥凌再度被震到。
她愣了许久,问道:“方才我吃的那一碗里面,是几个?”
庄户想了想:“两个不到。”
沈遥凌怔怔不语。
心中飞快地算着账。
一个人吃一顿,通常是二两米饭。
谷子亩产两百斤,而这个地豆,以她粗略估计,随便一条贫瘠的沟地,也能产出十数石。
对比之下,是惊人的可观。
如果大偃能多种上些地豆,能让多少人吃饱饭?
作者有话说:
查的资料说,在大寒气候时,历史上确实用过马铃薯这类的高产作物来代替主食,但是最终没有大面积种植,有说法是因为马铃薯当时引进是作为宫廷佳肴,由专门的人负责种植,没有把暑种和技艺推广,我猜测,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大家觉得这个不好吃(哈哈哈)。
总之不管是通西域还是引进新物种,历史上都是经历了比较漫长的时间的,不会这么轻易,文里投机取巧,只顾逻辑基本通顺就好,也是比较无脑的,只能说是借用了一点历史资料,但已经魔改得面目全非了,最好不要代入哈哈哈,否则或许会觉得有点难受(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