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们又搬出祖宗之法不可变那套,赵蓁瑜本来就因为发展太慢很不高兴,还被这些顽固不化的大臣阻拦,心里更不爽了。
    她直接表示:既然祖宗之法不能改的话,那你们站在这里做什么?三皇五帝时期不都还过着茹毛饮血、衣不蔽体的原始生活吗?难道那不是你们的祖宗吗?
    谁以后再提祖宗之法不可变,就送谁回去过祖宗们的生活。
    赵蓁瑜监国三年后,正式登基为帝,一上位就废了年号,启用黄帝纪年,是为黄帝3684年。】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现在用的公元纪年法起源于基督教。公元,即公元纪年,原称基督纪年,以耶稣诞生之年作为纪年的开始。
    我国其实有黄帝纪年和孔子纪年,但为了和国际接轨,代表我国融入世界的决心,最终舍弃了这些纪年法,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公元纪年法。
    这其实是一种弱国对强国的妥协,毕竟百年前我们经历了各种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靠着先辈们的努力一点一点立起来,走向国际,当时确实落后于世界强国。
    书中采用黄帝纪年,也算弥补了独属于我们国人的遗憾。】
    一直听公元多少多少年,这是第一次知道公元历法的来源,先前觉得公元纪年法好用的皇帝像是吃了翔一样。
    嫌弃!
    秦始皇:“??”耶稣是哪国人,做过什么贡献,为何要用他的诞生之日当做公元纪年?
    他功过三皇,德高五帝怎么不用他的纪年法?
    刘彻:“……”怪不得大汉在公元前,原来如此!
    好得很!
    他还说后世不是以汉人自居吗?怎么会用这种奇奇怪怪的纪年法,分什么公元前、公元后。
    李世民:“……”弱国对强国的妥协?
    觉得公元法好用的赵匡胤:“……”对不起,他收回之前的话。
    【此时除了边防还时有战事,国内并无战事,天下河清海晏,百姓安居乐业。
    朝臣们在赵蓁瑜的不行就换下终于老实了,他们现在就盼望着赵蓁瑜大婚,最好大婚后赶紧怀孕生子,好让他们能喘息片刻。
    为此,大臣们开始花式为赵蓁瑜介绍皇夫人选,从前舍不得的儿子孙子一个劲的往赵蓁瑜面前推。希望她能看上。
    当然除了希望喘口气,他们更想的还是下一任皇帝能有他们家的血脉。虽然孩子不会跟他们的姓,但从血缘上来说确确实实是他们的子孙后代。
    大臣们算盘打得一个比一个好,但赵蓁瑜不买账啊。
    从黄帝3684年一直催婚催到黄帝3754年,整整七十年,皇夫人选换了一批又一批,甚至出现了一家四代都是皇夫候选人的事情。
    没办法,女皇她容颜不改啊,一开始最有可能当上皇夫的寇準坟头草都有人高了,女皇依旧年轻。
    这皇夫候选人可不就得换吗?后来他们商议出了一条规定,每个候选人安排三次面圣的机会,女皇看得上最好,看不上就换一个候选人。
    可惜整整七十年都没能让女皇动芳心,大臣们都绝望了。没想到宫中突然传来殿试后,女皇留下两个英俊后生赐宴的消息。
    略年轻些的大臣们跟打了鸡血一样,派人打听被留下的两个后生叫什么,住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年老的大臣们见状一个劲摇头,年轻人见识还是太少了,女皇又不是第一次赐宴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当初狄青、晏殊、范仲淹、司马光等人谁没被赐过。
    有结果吗?
    司马光不仅没结果后来还因为和女皇政见不同被罚去“体验”生活,现在还没回来呢。多么温良谦恭的翩翩公子,女皇罚起来可没半点心慈手软。】
    第63章 六十三 司马光活该
    宋仁宗时期
    “先天下之忧而忧, 后天下之乐而乐?”刘娥挑了挑眉,“范仲淹当真有如此志向?”
    第一次听到天幕说起范仲淹等人是宋仁宗时期的人时,刘娥就对这些人上了心, 本着查一查也无妨的心态, 刘娥查阅了历年取士的名单和记录在档的官吏名册。
    这一看可了不得,范仲淹不正是真宗在位时录取的进士吗?当时他还不叫范仲淹,而是叫朱说。
    天禧元年才归宗复姓,恢复范仲淹这个名字。
    刘娥发现范仲淹后便猜到了宋仁宗就是她的养子赵祯,当时还感慨了一把她这养子干得不错。
    现在嘛……
    太.祖之后的皇帝是被后世盖棺定论的不行, 有这样的机会不抓住岂不可惜?
    刘娥目光幽深地望着天幕,嘴角勾起一抹笑若有若无的笑意。
    同时心里默默记下范仲淹可试着一用, 至于还没出现的司马光……待定吧。
    【很多人对司马光的印象都停留在一年级课本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或者《资治通鉴》的作者。
    但如果了解过宋朝历史,你看到司马光被罚时一定会拍手称好, 直呼“活该!”
    司马光都做过什么呢?
    宋神宗时期新旧党争激烈,司马光作为保守派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 开始还好些,发展到最后,就成了意气之争。凡是王安石赞成的, 司马光就反对,王安石提拔的人, 司马光就要踩几脚。
    司马光责备王安石看人眼光差,自己也不见得有多好,宋徽宗时的赫赫有名奸相蔡京就是司马光提拔上来的。
    宋神宗死后,十岁的哲宗登基,由高太后摄政,高太后启用司马光。
    司马光上位后一次又一次的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 请求废除新法;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废除。
    苏轼站出来和说他有些政策还是利国利民的,不能废。
    但没用,司马光就不听。
    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后,因为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司马光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1]
    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2]。
    同时,上表请求辞位。高太后对他那么倚重,当然不准他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
    紧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但新法真的是毒药吗?
    王安石在基层多年,提出的变法本意是好的,就像免役法规定:
    原本百姓需要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的方法,改为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募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官户,僧道户等,也缴纳同样的钱,称“助役钱”。
    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使很多农民免除劳役,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3]】
    其他新法也是如此,怎么看都是对百姓有益而无害。但因为操之过急、急于求成;政策执行不当、用人不当、“敛财”实质等因素,变法失败了。
    更失败的是,司马光上位后,因为不满王安石,执意将新法全部废除。
    这是司马光不受待见的原因之一。】
    宋神宗时期,熙宁年(公元1070年)
    王安石拜相,主持变法。
    刚变法就得知变法失败,还被好友司马光将新法全部废除,王安石如遭雷劈,整个人都不好了:“……”
    政见不同罢了,何至于如此?
    却不知更让他震惊的还在后面:
    【还有就是他上位后把神宗朝十万将士用生命夺取的土地,无偿送还西夏。
    美其名曰怕西夏来犯,避免大动干戈,不如直接归还。】
    身体本来就不好的宋神宗赵顼直接气晕了过去。
    醒来后赵顼破口大骂,“司马光!!你个*;amp;;amp;……”
    骂了好一会儿,赵顼终于冷静下来了,哲宗十岁登基,他前两个儿子都早夭,现在还没儿子呢。
    也就是说他至少还有十余年时间。
    “来人,传王安石入宫。”
    听天幕的意思,变法可行,只是操之过急、急于求成等原因才失败。
    若是放缓脚步,徐徐图之呢?
    【以及公报私仇阿云案。
    阿云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姑娘,她的命途坎坷,父亲很早就去世了。
    她十来岁时母亲也病亡了,正在这时,她的叔父明面上答应收养她,暗地里却把他“卖”给了当地一个老光棍韦大。
    韦大有个特点,一是穷,二是长得丑,是年龄大,阿云被迫嫁给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因此,当韦**她圆房时,她先是想办法用酒灌醉了他,然后用刀连砍他十多刀。
    然而,阿云一介小女子,力气本来就小,再加心急之下,自然没有把韦大砍死。
    事后,阿云选择了投案自首。
    以当时宋朝的刑法,阿云谋杀亲夫是要被处死的。
    但登州知州许遵是正直的清官,他认为,阿云还在母丧的期间,被迫嫁老汉,这个婚姻不是合法的。这起案子属于杀人未遂案件,只能犯刑事责任,不能判死刑。
    韦大的家人不服,把案件往上面告发了。大理寺给出的结果是:驳回许遵的决定,判处阿云死刑。
    许遵也不服,再度上诉,结果这个案子引起了朝廷的注意,甚至连宋神宗也知道了。他就马上召集最宠信的王安石和司马光等人商议这个案子[4]。
    王安石支持许遵,司马光觉得判轻了。两人又开始争了,弄得宋神宗都不知道听谁的。
    案子拖了一年多,神宗决定听从王安石的建议,按照一开始的判。
    司马光不乐意了,且一记就是十五年。
    十五年后,司马光上位,重审阿云案。
    虽然正史中没有明确记载阿云最后的结果,但以司马光坚持谋杀案不能减刑的决心,以及野史记载,后世学者猜测阿云难逃一死。
    司马光在这件事上为人诟病,甚至所不齿。
    但史书上记载他为人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君王、取信于人,又恭敬、节俭、正直,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孟子),评价极高。
    只能说有才的人不一定适合当官,所以书中罚他去“体验”生活,非常合适。
    照我说,当官的不知百姓疾苦,还要成天嚷嚷为民请命,不如直接让他们体验一下百姓是如何疾苦的。】
    宋仁宗时期
    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