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夫夫[重生] 作者:春风无邪

    余丛一想了想确实少了点,不说见钱眼开的郑峪翔究竟存了多少钱,就是他以前也看不上这点钱。只是如今挥霍的日子一去不返,他死皮赖脸地搭着郑峪翔的肩膀说:“下回我给你赚十倍回来,这回先委屈你了。”

    郑峪翔倏地一笑,贴到余丛一耳边,余丛一以为他有什么指示,结果耳朵里却被灌了一口热气,然后那人若不其事的移开了。

    操!余丛一心里不禁大骂,觉得这人真是没事不撩拨他一下不自在,一眼横向旁边装得风轻云淡的男人,然后起身对洪珂琛说:“洪所长,这件事光说也没用,只有现场看了才好下结论。”

    洪珂琛连忙点头,“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午后。”余丛一伸了个懒腰,昨晚被郑峪翔折腾画符睡得太晚,他决定先回去睡一觉。

    第27章 食人鬼

    余丛一睡醒时下午已经过了一半, 他坐起来睁开眼就见郑峪翔坐在床头,手里玩着一根烟,目光深沉地对着他, 如同他是那片让人眼中常含泪水的土地一样。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问:“你看啥?”

    趁他睡着在他脸上画王八这人不是没干过,还曾经额头上顶着一个‘王’去见十里八乡的兄弟们, 结果谁也没告诉他,还是他回家洗澡才发现, 当天晚上他把郑峪翔的整张脸都涂黑了。

    郑峪翔定身般地连目光都没动一下地说:“你还想回来吗?”

    “什么意思?”余丛一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得莫名其妙, 转眼对上郑峪翔仿佛有重量的视线忽地明白了什么,可还是不懂‘还想回来吗’指的是什么。

    “不是要去市里吗?这荒山野岭差不多的小镇很无聊吧,所以你去了,还想回来吗?”郑峪翔收起视线起身要走,余丛一忙扑过去拽住他的手。

    “翔子,你跟着我, 或者我跟着你, 没有第三条路。”余丛一对郑峪翔的言不由衷像是大梦初醒般突然能够心领神会, 那个问题不管是什么意思,但肯定不是郑峪翔上面说的那样, 他怕若是在这里松手这人又要一去不回。

    郑峪翔背着余丛一四肢倏地一滞, 然后笑意连眼角的睫毛都沾上了, 他回过身抓起余丛一拉住他的手,慎重过头地说了一声,“谢谢。”

    从他记事起,他就已经父母双亡, 辗转在各家亲戚之间来来回回,最后连那间他父母留下的小房子也不属于他时,他终于一无所有的被弃在孤儿院里。不过八|九岁的年纪他却有种看破尘世般的恣意,那时他大概是孤儿院里有史以来最想直接扔出去的孤儿,别说里面的孩子,连院长都被他揍过。他认为自己无所畏惧,因为他无所留念,世界对他来说是多余,而他对这世界来说也是多余的。他浅薄的见识里还没有生无可恋的解释,可他却潜意识地不断渴望在他不要命地对这世界张牙舞爪时,哪天世界也会反给他一下真要了他的命。但是在那之前他的身边突然多了王征,将他仿佛飘浮在人世之外的灵魂神不知鬼不觉地拉回了身体里,自从听过了那句‘有我王征在你永远都不会一个人’,他再也没有想过不要命。

    而二十年后,他们仿佛又回到了起点,是不是结果又会走到同样的终点?他不敢保证,但至少他再也不想替那人报一次偿命之仇了。

    “喂!翔子!你到底想说什么?”余丛一跳下床,连鞋也顾不上穿好,郑峪翔这两个字像铁锤一样敲在他头顶,如同一年前说要走时一样,他有些后怕,不由地提着嗓子喊起来,“你他妈有什么就说出来!别再跟老子藏着掖着!老子没你聪明,猜不透!”

    郑峪翔忽地轻握住余丛一的手,贴上凑近的胸膛,靠到人耳边故意用压得只剩唇舌间的气息的声音说:“我想说我他妈爱死王征了,他怎么能这么惹人爱。”

    余丛一张着嘴没发出声来,听到郑峪翔说爱王征,他莫名觉得有点不爽。

    “说完了,你睡醒没?可不可以出发了,我的小余老爷?”

    郑峪翔还是那暧昧的姿势和声调,拂得余老爷耳朵发痒。两人就这么搂着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余丛一才打着哈欠推开郑峪翔去找衣服。

    十分钟过去,终于到了余家大门外,看到洪珂琛的小别克余丛一突然很想李泉的牧马人,可惜李泉昨天把他们送回来就走了,说什么也不肯把车留给余老爷。

    “老爷,这您随身带上。”余忠上来,恭敬地给余丛一递上一个黑色小锦囊,余丛一随手接下就要打开,他连忙按住他的手说,“三爷说不能打开,您随身带着就行。”

    “不要。”听说是余锦荣的东西余丛一立即扔开。

    “老爷,三爷说话是难听了些,可他心里对您是好的。”余忠捡起来又递给余丛一,苦口婆心地劝解,他实在不想两人的关系比以前还要水深火热。

    余丛一皱着眉又接过来,虽然余忠说的余锦荣是对他好,可他觉得指不定里面藏了什么让他倒霉的玩意,所以一拿到他就打开,取出一块像玉片一样的东西,手感却极轻,透体冰凉泛金。他看半天没发现什么门道,倒是余忠微微一惊说:“老爷,您保管好了,这是三爷的命根子。”

    余丛一立马嫌弃地又扔回给余忠,命根子他能联想到的只有男人身上某个器官,找不出什么好感,“还给他,说老子不稀罕。”

    这回余忠倒是没再劝他收下,而是叮嘱道:“老爷,您出门办事把您的狗带上,能帮上您的忙,还有每月初一您一定要回来。”

    余忠这样啰啰嗦嗦让余丛一很不耐烦,但最后一句还是让他压着不耐问:“要是我不回来,会怎样?”

    “您的身体会非常难受。”余忠诚惶诚恐地回答,像是怕他真的不回来。

    仅仅难受没让余丛一放在心上,他挥了挥意思他明白了,接着注意到大门口那只大黑狗从门里走出来,以门为界,它的身形开始变小,最后四肢完全落在门外时他看到的赫然是一只黑猫,琥珀色的双瞳闪着冰冷的寒光。他心里嘀咕这分明是猫,多眼瞎才能看成是狗?

    郑峪翔在旁边同样满是惊讶,不过其他人都只看到一只黑突然出现在门口。黑猫无视旁人的视线径直走到余丛一脚边,脑袋拱着他的裤脚喵喵地轻叫。

    “这到底是什么?”郑峪翔不可思议地问。

    余丛一把黑猫一脚踢开,“鬼才知道。”

    或许真的只有鬼才知道!郑峪翔想。

    接着几人都上了洪珂琛的车,黄小仙想挤到后座表现他对余老爷的敬仰,但直接被余老爷挡在车门外,义正严词地说:“你大爷我旁边的位置永远是你郑二爷的,懂吗?”

    黄小仙似懂非懂,却只能乖乖地坐前面,不时偷偷往后瞟一眼坐在一起的两人,他没觉出不对先被一猫爪子抓过来。他忙往后闪开,然后赞扬道:“余老爷,您这猫真聪明,叫什么名?”

    “叫你大爷!”余丛一煞有介事地回。

    黄小仙十分配合地逗猫,“李大爷,您好!”结果又被李大爷一爪子抓过去,然后李大爷若无其事的蹲在余丛一腿上舔爪子。余丛一不由地想这像猴的狗扮猫真是扮得跟真的一样,赞赏地摸了摸猫头大方地赐名,“决定了,以后就叫你李大爷!”

    一车人除了那一人一猫之外,都噗地笑喷出来。

    从圩镇到目的地要差不多四小时车程,他们到的时候天刚黑不久,由于老警察的意外郑峪翔那份通缉令的事无疾而终,出发前余丛一就有言在先,‘一不住记名酒店,二不跟其他人接触,尤其是警方’。所以洪珂琛把三人带到他父母以前住的一套老房子,是考古所的旧宿舍楼。

    老旧的砖房楼道灯时亮时不不亮,环境谈不上坏,但也绝对不好。最重要的是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这让三个男人如何挤得下去?首先提出不满的是余丛一。

    “洪所长,你打算把这床劈成三半睡?”

    “这房子之前一直是我父母在住,绝对干净。这不住酒店一时也找不出合适的地方,你看将就几天?”洪珂琛忙解释道。

    “睡觉是人生头等大事,怎么将就?对吧,翔子。”余丛一反对得很不客气,他转头看向郑峪翔,却见对方一头栽倒在床,无所谓地回道:“我觉得还行。”

    余丛一眼里顿时火星四窜,黄小仙打圆场道:“余老爷,这里离考古所近,也方便嘛!大不了我睡沙发你们睡床。”

    黄小仙说完郑峪翔不禁地笑了笑,余丛一立即冷眼横过去,实际上他嫌弃的主要原因是怕郑峪翔又在板凳上坐一宿。他还记得几年前他们在一个镇上办事,因为旅店房间不够,也是要三个人挤一张床,结果郑峪翔硬是在椅子上坐到天亮,也不知是什么毛病。之后他都记着无论上哪儿,再严酷的环境,都必须给他家翔子一个人留一张床。

    可现在,郑峪翔居然拆他的台?

    郑峪翔从床上起来,搂着余丛一的肩膀悄悄地附在他耳边说:“跟你睡肯定是不一样的,懂了吗?”

    “给爷严肃点!”余丛一甩开郑峪翔的手,往人腰上戳了一下,也没严肃到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