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家人的下人都认识宛儿,如果宛儿想把媛儿带走的话,保全是不会阻拦的。和不解世事的媛儿比起来,宛儿当然值得怀疑。
  蒋宛儿恨死了!明明她才是这个家的大小姐,结果却只能在黑暗里生活,不仅不能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世人面前,还要眼睁睁把父亲跟哥哥们的疼爱分出去一部分!本来要清欢离开,她就已经准备好下手了,她不想要再见到这个女孩出现在蒋家!
  这是她的家,她的亲人,谁都不能分享!
  可出乎意料的是,媛儿并不信任她,而且还在她带她离开之前就莫名消失了。蒋宛儿觉得不可思议,她原以为自己能把媛儿把持在手上的,毕竟她可不像媛儿那样什么都不懂。
  蒋谦恼了:“你知道什么?!她走了,你还要不要活命?!”
  蒋宛儿一听这话,心都碎了,他们就这么疼爱媛儿,甚至要她拿命来赔?!蒋宛儿倒抽了口气,不敢置信地瞪着眼前的三个男人,他们是宠爱她纵容她对她百依百顺的亲人,可现在他们竟然为了一个外人凶她!指责她!诘问她!
  于是她也爆发了:“我不要活了!你们要是想杀了我的话,那就杀啊!我就是不喜欢她,我就是不想她在我们家待着,就是我把你赶走了,你们能拿我怎么样?!要杀我吗?来!来啊!”
  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所以她从来不敢太动情绪,当下吼的脸色惨白,心口呼吸困难,险些昏死过去。蒋谦见了,赶紧冲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焦急不已:“宛儿,药,你的药呢?!”
  蒋宛儿流着泪却不肯说药在哪儿:“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你们、你们看着办……”
  蒋谦二话不说地就答应了:“好好好,不要她不要她,快告诉二哥,你的药放在哪里?!”
  蒋宛儿虚弱地指了指腰间的蕾丝小包,蒋谦赶紧找到她的速效药喂了进去,好一会儿,蒋宛儿才停止了抽搐,慢慢平静下来。蒋濯跟蒋瑾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他们一方面为媛儿的不知所踪感到焦虑,一方面又为宛儿的心脏病感到担忧,两种感情在他们心里,让他们变得不上不下,别提多难受了。
  蒋谦抱着蒋宛儿安慰着,把为什么领养媛儿的原因给说了出来。当蒋宛儿得知后,无异于遭到了晴天霹雳!
  原来媛儿不过是她这个真正大小姐的挡箭牌!甚至媛儿的心脏能够救她!
  后悔啊!
  悔的肠子都青了!蒋宛儿的脸色五彩缤纷,煞是好看,半晌,她才颤抖着问,“二哥,你……你说的都是真的?她的心脏真的跟我完全匹配?”
  蒋谦说:“是,你之所以能活到现在,也是因为她一直输血和抽骨髓给你的缘故,如果不是她,宛儿,你根本活不到十四岁的。”媛儿简直就是世界上另外一个宛儿,身体和宛儿无比匹配,尤其是那颗心脏!医生说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
  蒋宛儿最羡慕那些身体健康能跑能跳的人,虽然现在她也活着,虽然她过得很好,可是和她想要的比起来,还是远远不够。她想要的不止这样,她想要健康的身体!想要的快疯了!爹地他们一直都在为自己寻找能够进行心脏移植的人,原来、原来媛儿就是那个人!
  如果早知道的话,她绝对不会让媛儿走的!
  一想到健康与自己失之交臂,蒋宛儿就痛苦的如同死掉。那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结果却……“二哥,快!快帮我把她找回来啊二哥!二哥!我不想死,我想健健康康的,二哥!”说完她扭头去看蒋濯与蒋瑾:“爹地!大哥!求求你们快把她找回来!”
  蒋濯跟蒋瑾没有说话,他们的确是想要把清欢找回来,但是找回来以后……她现在走了,他们虽然担心,但也不必挣扎于要不要移植她的心脏给宛儿。
  随着和她相处的时间加深,他们就越来越纠结这个问题。没有媛儿的心脏,宛儿就活不了,可宛儿活了下来,媛儿就必须死去。这是个不管怎么样都非常残忍的选择题,宛儿和他们血脉相连,他们疼爱她毋庸置疑,而媛儿……即使没有血缘的羁绊,他们也依然想让她活着。
  那样一个天真鲜活的生命,不会有人舍得扼杀掉的。
  可放任她一个人在外头,他们又不放心。外面的坏人那么多,她却什么都不懂,很容易被人骗。于是蒋家男人们决定,找还是要找回来,至于找回来之后要怎么办,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一找就是十年。
  清欢毫不客气地离开蒋家后,没去别的地方,而是按照原本女鬼媛儿逃脱的路线而去。如果说女鬼媛儿对蒋家人有不甘有不解有怨怼,那么对于那个将她奸杀的人,就是纯粹的恨了。
  而这人生啊,如果没有她的干涉,仍然会向着原本的发展狂奔而去。
  虽然女鬼媛儿没要求,但清欢向来是个体贴的人,更何况根据墨泽的话,那人虽然没能在这一次奸杀媛儿,但却没有放过别的少女。清欢打了个响指,生死簿一开,便有四五个浑身散发着浓重怨气的白影子出现在她周围。
  她低头一笑,说:“走吧,带你们报仇去。”
  胡三是当地某家中学的食堂大厨,平日里看着五大三粗心无城府,但其实他是一个恋童癖,学校里有几个女生在不同时间段里失踪,也不知是死是活,家长们哭得眼睛都要瞎了,警察们把城市都翻了个底朝天,却无论如何没想到原来那失踪的孩子们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她们青紫遍布的身体被埋在胡三泛着食物香味的宿舍地板下面,散发出恶臭于馨香的味道。
  短短十年里,失踪了五个女孩,她们有的是学校的学生,有的是路过的年轻女人,没有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而在事情发生初期,胡三还镇定自若地安慰过几个伤心的家长。
  这是个杀人成性的凶手,冷静,大胆,残暴,好色。他甚至珍藏了许多受害者被他折磨时的录影带,当女孩们死去之后,在漫漫长夜,没有新的受害者的陪伴,胡三便靠着这些录影带自渎。
  要不是最近风声特别紧,他早就出手了。太久没尝到肉味儿了,对胡三这样的人来说,难受的要命。
  所以当房门被敲响的时候,胡三打了个激灵,快速关掉录影带扣上皮带,又把录影带藏到床底的箱子里,然后走过去开门。边走边想,从来没有人来找他,孩子们害怕他的外表,同事们认为他古怪,就连宿舍他也是住的独间。从没有人到访的地方,突然传来敲门声。胡三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会不会是警方查到自己头上了?
  不,不可能,他一直都非常小心,他甚至为此看了不少犯罪心理学的书,掌握了许多反侦察技巧,不可能,不可能,千万不要自己吓自己。
  第七碗汤(九)
  宿舍门打开的一刹那,胡三的眼都直了。
  他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少女!
  浑身散发着清纯可人的气息,一双眼睛又大又干净,嘴角的笑容甜的像是蜜糖。
  正是他最喜欢的类型。
  这样的小女孩,怎么可能会跟警方挂钩呢?一想到这儿,胡三的色胆就又上来了,他探头朝左右看了看,露出自以为和蔼可亲的笑靥:“小姑娘,你有什么事吗?”
  清欢眨巴眨巴清澈的大眼睛:“叔叔,我是专程来找你的。”
  “找我?”胡三心头一喜。“找叔叔做什么呀?”
  他的眼里放射出色|欲和猥琐的光芒,清欢笑吟吟地看着他,说:“有人跟我说叔叔最喜欢年轻的小姑娘,所以我就想来看看,到底是不是这样。”
  胡三一愣,根本没把柔弱娇小的清欢放在眼里,尤其清欢还是他最喜欢的类型,就算她真跟警方有关系,在此之前先尝尝她的味儿,黄泉路上也不亏。于是胡三嘿嘿一笑,把宿舍门打开,道:“快进来坐,进来叔叔跟你慢慢说。”
  清欢笑着进去了。胡三又仔细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了,这才进屋,反手把门给锁了,搓着手舔着嘴唇涎着笑朝清欢走近。先是围着她转了两圈儿,看着年纪小,皮肤又白嫩嫩的叫人想上去掐一把,上上下下打量一遍。清欢也任由胡三打量,然后在他伸手想摸自己脸的时候歪了下脑袋避开——对不起,她现在,嗯,用墨泽的话来说,算是个颜控。
  胡三这样的,她真的承受不来。
  “叔叔,你不想见见我的朋友们吧?”她特意咬重了“朋友们”三个字。
  胡三淫|笑道:“你先到叔叔这里来,叔叔一边陪你玩一边听你说。”
  清欢打了个响指,对胡三努努嘴:“叔叔,你看看身后啊。”
  胡三纳闷儿一回头,然后发出一声凄厉之极的惨叫。
  “都是叔叔的熟人啊。”清欢感叹一声。“你们好好叙叙旧吧。”
  胡三惊恐地望着那五个熟悉的鬼影,她们脸上再也不是让他兴奋激动的恐惧和痛苦,而是让他毛骨悚然的笑。他从没想过,原来那些伤痕出现在这些女孩身上的时候,还可以这么恐怖。
  突然,女性尖叫声和男性狂笑声传来,胡三打了个激灵,回头一瞧,不知何时,电视里竟然播起了他珍藏的录影带。然而这一回,录影带给他带来的不是性奋,他没能勃|起,也没能感到心跳加速,而是无边无际的惊恐。
  清欢撑着下巴趴在窗台上往外看,大概过了有两个小时,等的她都快睡着了,后头才传来呜咽的鬼声。她勾唇一笑,连头都没有回便伸手一捞,手心立刻攥住了胡三意图逃跑的魂魄。她捏了捏,弱小的灵魂便因此发出痛苦的哀鸣。
  那么人高马大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原来灵魂本身竟然如此弱小。“可不能就这么放了你走啊,你走了,她们的怨气该怎么办?”说着,她虚空画了个奇怪的符,对那几只女鬼说道:“他是你们的了。”
  只肉体死亡是万万不够的,那五个鲜活美好的生命毁在胡三手中,胡三自然要付出一点代价。就以此处为点,将他的灵魂扣押千年,承受五个少女对他一千年的折磨,一千年后,女鬼们的怨气消散,胡三投入畜生道,这才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一个月后,胡三房间里开始散发出恶臭,人们将他的房间打开才发现他已经腐烂的尸体。奇怪的是,在清理他尸体的时候,警察发现了从地下往上渗的黄色尸水。当他们将地板挖开的时候,那五个他们始终遍寻不着的少女尸体出现了。
  毫无疑问,尸体,录影带,死者的遗物……等等充分证明了胡三是凶手,然而胡三又是怎么死的呢?是谁杀了他?瞧他死前的表情与身上的伤痕,明显是在极致的痛苦和恐惧中死去的。
  无论警方怎么查也查不出来,时间一长,死的又是个人渣,这案子便不了了之了。
  而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胡三的灵魂仍旧承受着他生前所给予少女们更甚千百倍的折磨与报复。
  解决掉胡三以后,清欢并没有回蒋家。她只得蒋濯等人一定会来找自己,但她并不想被他们找到。
  时间真的是太宝贵了,她还有很多事情想做。曾经在女鬼朱采的世界里,柯淑妃说的那些话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些瑰宝,诗篇,知识,她不懂的一切……她都想要去学习。完成女鬼媛儿的心愿固然重要,但远不及她的心。
  她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跟蒋家男人纠缠的事上,现在她不出现,蒋宛儿没有合适的心脏,自然不能像之前那样健健康康的。而她也需要好好吊吊蒋家男人的胃口,虽然没达到[至死不渝],但[白月光和朱砂痣]的等级却已经满了。就算她长久不出现,她也是蒋家男人心口的那颗朱砂痣。
  对此墨泽两眼泪汪汪,主人是你自己说要玩游戏的啊现在你突然不玩了是怎么回事你这么赖皮你家系统知道吗?
  不过……算了吧,既然是主人想做的,他乖乖跟着也就是了。
  于是清欢销声匿迹了十年。虽然这十年对她而言并不长,可对于有心人来说,已经是无法跨越的沟渠了。她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在这个世界学习,想要去了解、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虽然中间闹过一些乌龙,但她并没有白白浪费这段时间。
  而在这十年里,蒋家人怎么样了她一点知道的兴趣都没有。她在和他们感情最朦胧的时候突然消失,注定要成为他们人生中最特别的那一个,即使他们日后会遇到更多的女人,但他们永远无法忘记清欢。
  当清欢走出她待了十年的地方时,墨泽已经感动的泪流满面【主人,你终于肯出来了!】再不出来的话他这个系统真的就要发霉了啊!【以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主人你还要不要继续?】
  之前是清欢主动要玩,现在却是墨泽求着她玩了。没办法,日子太无聊,他真的很想很想展现一下自己的能力。
  清欢说:“不了。蒋家男人的心我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七十五,至于那个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的要求……别开玩笑了。”
  ……这倒也是。毕竟是人类的身体,十年里主人的身体已经成熟,别说小学生,就是初中生都不行了……【那、那怎么办?主人你要半途而废吗?】
  听出墨泽声音里的颓唐和丧气,清欢身为一个好的主人,为了不打击到墨泽的自信心,她微微一笑,说:“给你个机会,现在牌全乱了,你把它理顺,咱们重新开始。”
  即使时隔十年,她一样有信心重新回到蒋家去。
  墨泽双眼一亮,他的实体是清欢化出来的,永远不会长大,因此一直都是胖娃娃形象。【主人的意思是要回去蒋家?!】
  “十年过去了,蒋宛儿估计没几天好活了吧?”清欢微微一笑。“我想回去看看,在健康的我和濒临死亡的蒋宛儿之间,他们究竟会选谁啊?”
  【叮!恭喜主人触发新的主线任务,1:重回蒋家;2:覆灭蒋家。】
  这第一步自然是要重回蒋家的,只是……不能普普通通的回去,而且她也懒得去想些借口,比如说这十年里自己在哪里呀,做了些什么,怎么突然想要回去……这些他们肯定会问的废话的答案,清欢根本想都懒得想。
  于是墨泽给出了个馊主意。
  既然是馊主意,那肯定算不上好,至少在读过无数本爱情小说的清欢来看,馊的可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一切尽在不言中,到时候根本不用她解释,蒋家人自动就会脑补了。
  她忍着恶心挽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看着那肚子上晃荡着的三层肥肉感到一阵油腻,她得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吃肉,她怕恶心。但墨泽说选择外表丑陋的更有震撼性,尤其这秃头大肚佬脖戴一指宽的金项链,十只手指头上戴着金光闪闪的戒指,好像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暴发户一样。
  而像清欢这么一个优雅美丽的年轻女郎跟在他身边还挽着大肚佬的胳膊,当然就是做那种职业的了,否则谁家姑娘眼瞎看上这样的男人?
  “小姐啊,你可真是漂亮,我之前也去过你们那里几次,怎么就没见过你呢?”大肚佬色眯眯地问。
  你当然没见过,因为我才去没几天。催眠那里的人让他们默认为她在那儿待了十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好么!“金老板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们那里姐妹多得很,怕是金老板根本就没注意到我吧?”
  “怎么可能呢?”金老板把脑袋摇的像是个拨浪鼓。“像是清欢小姐这样的美女,我第一眼见了,决不会忘记!”
  清欢捂嘴娇笑,打量了下四周的环境。这是个很高大上的酒会,据说还有她要见的人。
  第七碗汤(十)
  她笑起来的样子可真好看,完全不复她艳丽娇媚的容颜,而是带了一丝不沾染尘世的干净,好像整个世界都亮了。
  这熟悉的笑容……
  就在金老板的肥手要顺进清欢丰满的臀部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他疼的油脸泛白,不住地哀哀惨叫,嘴里叫骂不绝:“你!你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不怕我要了你的命吗!敢得罪我,我啊啊啊啊啊啊!”
  清欢深感疼痛,瞧那骨头差不多都被掰弯了。她咋舌,抬头对上一双蕴含着滔天怒火的黑眸,眨眨眼道:“先生,你这么粗鲁不好吧?你把金老板弄疼了。”说话时她还顺手摆了下自己的长发,性感的卷发散发着乌黑的光泽,真是风情无限,娇媚入骨。
  男人却一字一句地低沉喊她的名字:“蒋!媛!儿!”
  清欢迷茫眨眼:“你叫谁呢?”
  蒋谦不敢置信地瞪着这个敢装作不认识自己的女人,一把将金老板甩开,转而抓住清欢的手腕,冷声说道:“跟我走!”
  清欢还没来得及拒绝,金老板就躺在地上阻止了:“你,你不能带她走,她是我啊——!”
  太惨了,这回估计连脚趾头都得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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