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也应该跟对方一样有个几百岁了。
一不小心就要跟她老爹同辈的离暮雪:“……”
所以她还得谢谢这颗豆芽菜没管她叫奶奶?
她忍住了一剑柄敲死他的冲动,面无表情地将视线转回去:“随你便。”
玉云琅反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她这个“随便”回答的是他前面那个问题。
虽然离暮雪表情冷,但好在长得漂亮,而且是那种神圣不可亵渎式的漂亮,所以玉云琅见她同意,便也高兴了起来,叫她道:“暮雪姐。”
他是个适应能力挺强的人,既然已经决定了要跟离暮雪走,心里就已经自动地将她当做了仰仗依靠的对象。他眉眼弯弯地叫她,少年气的口吻自带两分腼腆,就还挺让人有气也撒不出来的。
离暮雪沉声应了,领着他一起住进了客栈。
***
次日,玉云琅醒来已经日上三竿。
他的体质弱,也不知是不是昨夜受了惊吓之故,醒来之后头重脚轻,整个人都觉得有点飘。
他就住在离暮雪旁边那间客房,去敲门的时候,离暮雪刚从外头回来。
“暮雪姐。”玉云琅嗓音嘶哑地打了招呼。
离暮雪见他脸色苍白满身病气,不免蹙了下眉,问他:“病了?”
玉云琅掩着嘴咳了两声,回答说:“兴许有些着凉。”
啧,弱不禁风的豆芽菜。
离暮雪推门进屋,将手里提着的包裹放在了桌上,又从百宝袋里摸出一瓶药:“一日三次,每次一颗。”
既然要跟着她混,体质太菜可不行。到时候剧情任务没走完,机缘没抢到,还得给她拖后腿。
玉云琅从她手里接过了那个小白瓷瓶,也没多问一句,倒了一颗药出来就囫囵吞了下去。吃完了才皱着眉头,说:“有点苦。”
离暮雪看着他丰富的表情,嘴角勾了勾。
玉云琅注意到了,有些不解地问:“怎么了?”
“不怕我给的是毒药?”
“啊?”玉云琅愣愣地看了眼手中的药瓶,片刻后又弯起眼睛:“不会。姐姐你要是不想让我活,昨晚不救我就行了,不需要给我吃毒药这么麻烦。”
大概也是身体还没长开,哪怕他长了张颠倒众生的脸,这样笑起来也只显得单纯干净,丝毫没有风尘气,也实在难惹人生出绮念。
离暮雪似乎是对他的回答挺满意的,表情好看许多。笑意虽然不明显,但也让她的容貌更加夺目。
玉云琅欣赏着心想:是修仙之人与常人格外不同吗?暮雪姐可真是好看啊。
好看的人跟好看的人站在一起,哪怕气场差距悬殊,说他们是姐弟也没有人会怀疑。
离暮雪刚才提的包裹里头是两身衣服,给玉云琅的。到底是要给自己当小弟,穿得太磕碜也不像话,徒惹人觉得他们玹瑛城小气。所以这两身衣服是用上好的云锦织就,蓬松柔软,像一朵盛开的槐花。
玉云琅一穿上,富家少爷的模样就出来了。
归不弃给离暮雪准备的药都是顶配,也就去换了身衣服的工夫,他就头也不疼了腿也不软了,见效简直奇快。
跟离暮雪一起坐在大堂喝茶吃东西,玉云琅心中感慨着:这样什么活都不用干,只要吃吃喝喝睡睡觉的日子,可真是幸福啊。
他在吃东西的时候,离暮雪只端坐着垂眸浅浅饮着茶。等他吃完了,店小二把桌子收拾好,她也仍旧那般端坐,杯中的茶水还有一半。
“姐姐,你是在等什么人吗?”玉云琅问道,颇有些疑惑。
他们坐的位置靠窗,此时有阳光斜斜撒落。
离暮雪正要回话,外头忽的响起了一阵喧哗。有一男一女先后从空中下落到人群之中,撞翻了一辆卖梨的独轮车。巴掌大的鸭梨滚落开去,混着卖梨的小贩迭声的叫嚷:“我的梨!别踩我的梨!”人群尽数乱作一团。
坐在大堂里的人不免都被这阵喧哗吸引了过去。
隔着街上攒动的人头,离暮雪看到追逐的男女二人都是修仙门派的打扮。那追在后头的少女才十五六岁模样,跟她身上丁香色的衣服一样,娇憨漂亮得跟花儿似的。她这一路追来,叮铃叮铃的铃铛声不断。
看到她,离暮雪眸光一动,心道:来了。
玉云琅也“咦”了一声,认出了对方的身份:“是合欢宗的弟子。”
落霞镇处在合欢宗界内,他对她们门派的服饰不要太熟。只不过,一般合欢宗弟子出现,都是端着架子仙气飘飘的模样,他倒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沿街追逐的。
“你这厮给我站住!再不把东西还来,我就不客气了!”
想来是街上行人太多,那少女眼见着快把人追丢了,心生懊恼。只听她高喝了一声,一扬手露出了手腕上的金铃。
在看到她的金铃时,离暮雪眉心微蹙,跟玉云琅道:“捂耳。”
玉云琅的注意力还被外头的人吸引,听见离暮雪的话便没有迟疑,下意识地就捂住了耳朵。
而就在他将耳朵捂住的刹那,一串细密的铃铛声骤然响起。
这声音不响,然而落入耳里却像是能勾魂夺魄一样,让人一阵一阵地心悸起来。听到这声响的所有人都觉得眼前天旋地转,纷纷受不了地捂着耳朵摇晃喊叫起来。
合欢宗以音律杀人,任何能够发出声音的东西到了她们手里都能变成兵器。而显然,这个少女的本命灵器就是铃铛。而在她制造的这串铃铛声里,对灵识的压迫感极强,足可见她实力非常。
一不小心就要跟她老爹同辈的离暮雪:“……”
所以她还得谢谢这颗豆芽菜没管她叫奶奶?
她忍住了一剑柄敲死他的冲动,面无表情地将视线转回去:“随你便。”
玉云琅反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她这个“随便”回答的是他前面那个问题。
虽然离暮雪表情冷,但好在长得漂亮,而且是那种神圣不可亵渎式的漂亮,所以玉云琅见她同意,便也高兴了起来,叫她道:“暮雪姐。”
他是个适应能力挺强的人,既然已经决定了要跟离暮雪走,心里就已经自动地将她当做了仰仗依靠的对象。他眉眼弯弯地叫她,少年气的口吻自带两分腼腆,就还挺让人有气也撒不出来的。
离暮雪沉声应了,领着他一起住进了客栈。
***
次日,玉云琅醒来已经日上三竿。
他的体质弱,也不知是不是昨夜受了惊吓之故,醒来之后头重脚轻,整个人都觉得有点飘。
他就住在离暮雪旁边那间客房,去敲门的时候,离暮雪刚从外头回来。
“暮雪姐。”玉云琅嗓音嘶哑地打了招呼。
离暮雪见他脸色苍白满身病气,不免蹙了下眉,问他:“病了?”
玉云琅掩着嘴咳了两声,回答说:“兴许有些着凉。”
啧,弱不禁风的豆芽菜。
离暮雪推门进屋,将手里提着的包裹放在了桌上,又从百宝袋里摸出一瓶药:“一日三次,每次一颗。”
既然要跟着她混,体质太菜可不行。到时候剧情任务没走完,机缘没抢到,还得给她拖后腿。
玉云琅从她手里接过了那个小白瓷瓶,也没多问一句,倒了一颗药出来就囫囵吞了下去。吃完了才皱着眉头,说:“有点苦。”
离暮雪看着他丰富的表情,嘴角勾了勾。
玉云琅注意到了,有些不解地问:“怎么了?”
“不怕我给的是毒药?”
“啊?”玉云琅愣愣地看了眼手中的药瓶,片刻后又弯起眼睛:“不会。姐姐你要是不想让我活,昨晚不救我就行了,不需要给我吃毒药这么麻烦。”
大概也是身体还没长开,哪怕他长了张颠倒众生的脸,这样笑起来也只显得单纯干净,丝毫没有风尘气,也实在难惹人生出绮念。
离暮雪似乎是对他的回答挺满意的,表情好看许多。笑意虽然不明显,但也让她的容貌更加夺目。
玉云琅欣赏着心想:是修仙之人与常人格外不同吗?暮雪姐可真是好看啊。
好看的人跟好看的人站在一起,哪怕气场差距悬殊,说他们是姐弟也没有人会怀疑。
离暮雪刚才提的包裹里头是两身衣服,给玉云琅的。到底是要给自己当小弟,穿得太磕碜也不像话,徒惹人觉得他们玹瑛城小气。所以这两身衣服是用上好的云锦织就,蓬松柔软,像一朵盛开的槐花。
玉云琅一穿上,富家少爷的模样就出来了。
归不弃给离暮雪准备的药都是顶配,也就去换了身衣服的工夫,他就头也不疼了腿也不软了,见效简直奇快。
跟离暮雪一起坐在大堂喝茶吃东西,玉云琅心中感慨着:这样什么活都不用干,只要吃吃喝喝睡睡觉的日子,可真是幸福啊。
他在吃东西的时候,离暮雪只端坐着垂眸浅浅饮着茶。等他吃完了,店小二把桌子收拾好,她也仍旧那般端坐,杯中的茶水还有一半。
“姐姐,你是在等什么人吗?”玉云琅问道,颇有些疑惑。
他们坐的位置靠窗,此时有阳光斜斜撒落。
离暮雪正要回话,外头忽的响起了一阵喧哗。有一男一女先后从空中下落到人群之中,撞翻了一辆卖梨的独轮车。巴掌大的鸭梨滚落开去,混着卖梨的小贩迭声的叫嚷:“我的梨!别踩我的梨!”人群尽数乱作一团。
坐在大堂里的人不免都被这阵喧哗吸引了过去。
隔着街上攒动的人头,离暮雪看到追逐的男女二人都是修仙门派的打扮。那追在后头的少女才十五六岁模样,跟她身上丁香色的衣服一样,娇憨漂亮得跟花儿似的。她这一路追来,叮铃叮铃的铃铛声不断。
看到她,离暮雪眸光一动,心道:来了。
玉云琅也“咦”了一声,认出了对方的身份:“是合欢宗的弟子。”
落霞镇处在合欢宗界内,他对她们门派的服饰不要太熟。只不过,一般合欢宗弟子出现,都是端着架子仙气飘飘的模样,他倒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沿街追逐的。
“你这厮给我站住!再不把东西还来,我就不客气了!”
想来是街上行人太多,那少女眼见着快把人追丢了,心生懊恼。只听她高喝了一声,一扬手露出了手腕上的金铃。
在看到她的金铃时,离暮雪眉心微蹙,跟玉云琅道:“捂耳。”
玉云琅的注意力还被外头的人吸引,听见离暮雪的话便没有迟疑,下意识地就捂住了耳朵。
而就在他将耳朵捂住的刹那,一串细密的铃铛声骤然响起。
这声音不响,然而落入耳里却像是能勾魂夺魄一样,让人一阵一阵地心悸起来。听到这声响的所有人都觉得眼前天旋地转,纷纷受不了地捂着耳朵摇晃喊叫起来。
合欢宗以音律杀人,任何能够发出声音的东西到了她们手里都能变成兵器。而显然,这个少女的本命灵器就是铃铛。而在她制造的这串铃铛声里,对灵识的压迫感极强,足可见她实力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