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带着满身的荣耀,勋章和伤病。
    在二十六岁这一年,选择离开了自己矢志忠诚的队伍。
    二十七岁。
    他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南方创办了一家警用器材公司。
    但毕竟他本也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更不擅长和商人打交道。
    几年算下来,生意也顶多只能算是做得不温不火,小赚不赔——倒是叶家那位老太太,听说了之后,经常暗地里派人给他递些数额不小的单子。
    自从去年她重病,而解凛以某个条件与叶南生做了交换,答应回去见老太太一面之后。
    这位老人情况稍有好转,便似乎又想起了他这个多年来被丢在一旁的亲孙子。明里暗里提了很多次,希望他能够回来接管一部分家族的产业。
    这种递单子的行为,亦当然可以视为一种主动的示好。
    他看在眼里,却没点破也没接,依旧还是满世界到处跑——
    是了。
    他后来的好几年,一直循着叶南生高薪聘用的各国侦探的线索,来回奔波于金三角、旧金山、温哥华等地。这也是当初他和叶南生交换的唯一条件。
    至于成立公司的初衷。
    他不爱做生意,不爱打交道,原本也只是听了旁人的建议,希望老迟未来养老能有个倚靠罢了。这样,不管他或迟雪在不在,老人总还有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尤其是老街拆迁之后,诊所也在年后关了门。
    他不想老人家整天闲得无聊,闲下来就会想女儿,就会哭。因此想给老迟找个工作的地方,要安全,也要不那么累。选来选去都不满意,最后索性自己开了个公司,就让老迟每天在里头转悠转悠也挺好。
    公司的具体业务也不用操心。
    他在国内的时候,会亲力亲为操持。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则交给专业经理人来打理。
    每年年底,他就把进账的钱一分为二。
    七成交给老迟养老。
    至于剩下的三成,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也确实多,他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如此这般,竟也不知不觉过去几年。
    陈之华如人间蒸发,遍寻不着,而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不管不顾大海捞针。
    所有疑似出现过黄玉或陈之华踪迹的地方,都意味着迟雪有可能会出现。
    于是他就那样固执的,只要有消息,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方找过去。
    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扑空。
    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最后落魄回国。
    时间一晃到了他二十九岁生日那天。
    *
    当时他在人纽约。
    时逢国内的新年,但在国外、除了华人街之外的地方,似乎却感受不到什么年味。他差点忘了是自己的生日。还是老迟打电话问,他才想起今天原来已到了新年,于是在楼下的华人超市买了挂面,就在公寓里简单煮了一碗长寿面。
    然而面刚煮好,相熟的线人突然打来电话,告诉他说布鲁克林公园有人发现一具华裔女尸,三十岁上下,外貌和他描述过的很像——但疑似是因吸/毒过量身亡,目前已经被送往法医中心进行鉴证。
    他连外套都忘了穿,大雪天匆忙打车过去认尸。
    进门前他的左手抖得不行,几乎握不住签名的笔。
    同行的人只以为他是冷,礼貌询问他需不需要喝杯热咖啡,又调侃说找了这么多次都不是,放轻松,也许这次也没那么轻易中彩。他却什么话都没听进去。
    掀开白布时,他的手抖得更厉害。
    旁边的人嘴里说着安心,却还是饶有兴味地对照着他带来的照片。
    而他低下头,眼也不眨地盯着那女人看:
    确实,五官和脸型,乍一看都很像迟雪。
    只是眼前的女人披散着长发,脸上全是淤青和冻伤的痕迹,皮肤也比迟雪稍黑一些,再细看,鼻子和眼睛又多了些异域的感觉。更不像了。
    他站在停尸床前看了很久。
    一点细节也不敢放过,决心下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又侧过头对人说:“不是。”
    “不是她。”
    他说。
    出来的时候雪还在下。
    而他只穿了一件毛衣,一离开警局,便冷得几乎要发抖。
    他想着赶紧回家,赶紧打车。身后,相熟的线人却追出警局,又为他送来一件新外套。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向对方道谢。
    但不知怎的,把那羊绒外套接到手里时,手掌却又忽然禁不住的一痛。
    他一愣。
    翻过手掌看,才发现原来掌心不知何时已被抠出血痕。
    指甲抠破了皮,密密麻麻许多指印,看着颇骇人——但却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弄成这样。
    “也许是我太紧张了。”
    他只能向那位熟人解释,以试图缓解眼下尴尬的局面。
    “不。”
    对方见状,却满脸遗憾地摇头,“我想你只是太爱你太太了。”
    “……”
    折腾一番,回到家时已是深夜。
    餐桌上那碗面坨得夹不开,如一整块面饼。他索性烧了点开水加进去。
    虽然口感差了点,但终于能搅开,他于是就着开水吃完了一整碗“长寿面”。
    又给老迟发了个消息保平安。
    最后确定今天没有遗漏什么事,跑遍了所有能去的地方,这才在一整天的提心吊胆和疲累中入了梦——几乎是一放下手机便睡着。
    而他也只有在梦里才能见着她。
    她坐在他梦中,坐在少时那间公寓的床边。
    冬天来了,也许是为了闲暇时解闷,她正低头,织着一副手套或是毛衣。
    而他推门走进房间。
    坐到她身边,又静静侧过头去看她的脸:没有变化,总是安静的神情。
    专注的时候,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和小时候做题做到入神时一模一样。
    他明明有很多话想说。
    但是此时此刻坐在她身边,却只想这个梦长一点。再长一点。
    他不想说话打破这一份难得的平静。
    于是,最后反倒是她先开了口。
    “过了二九就三十了。”
    “嗯。”
    “解凛,生日快乐。”
    “嗯。”
    怎么老是嗯?
    今天过得不开心?
    她忽然放下毛衣针。
    又若有所思地撑着下巴,侧头看他。
    “那,今天我们去吃馄饨怎么样?”
    她问他。
    “你生日,不能让你做饭……但是我做饭又不好吃。”
    她看着他的眼神永远是亮晶晶的。
    想了半天,不等他回答,又小声提议:“不如吃完馄饨再吃长寿面?我知道有一家店做得可好吃了,就在老一中那个路口。过去不远的。”
    “好。”
    “那蛋糕呢?吃完饭再一起去做个蛋糕吧?”
    “也好。”
    “……”
    她失笑:“你怎么什么都说好。”
    然而说归说。
    她还是开心地俯身过来拥抱他,脑袋贴着他的颈窝,习惯性地蹭了又蹭。
    “那我去换衣服了。”
    她说。
    他点点头,目送她起身,走到房门口。
    “话说,不如我今天穿裙子吧?我想起我上礼拜好像才刚买过一条白色的……就是不记得是放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