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决赛戚无和骆景打外战,面对比他们人高马大的,经验丰富的国外老选手,两人都是四比零果断结束战斗。
    单球回合也很少有相持,都是抢攻,发动积极,三两下就解决对手。
    而现在决赛打完了四局,却连最后的胜利会落在谁身上都没人敢说。
    第五局开始,戚无三比一领先骆景。
    “骆景按理来说现在压力应该非常大,”
    主持人看向场上的少年,“这一局如果输了,那么他将与奥运金牌擦肩而过。”
    “是的,但对于戚无来说,这一局也是非常好的机会,他有领先的优势,可以放开去打,”
    解说员道,“只要拿下这一局,他将登上最高的领奖台。”
    【75实力也提升的太快了吧,正手练上来之后,简直就是无敌啊】
    【其实每一局都只是差一点点,有一些运气在里面,两人的实力是相差无几的】
    【75的打法就是这样的,非常凌厉,不会慢慢磨人,而且他看似打的很快很莽,但其实算球算的非常精细】
    虽然解说和弹幕观众都认为戚无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在场边的俞近识和常晴却察觉到了什么。
    戚无的确每一局都是险胜拿到了胜利,现在更是大比分领先,但是这是他前期不计后果地拼命的结果。
    这种打法对身体的消耗非常大,而反观骆景的气息反而比他更稳。
    这一场决赛简直就是两级反转,世界杯决赛上,是骆景急于搏杀,急于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比赛,不敢拖延。
    而现在,却是戚无在搏杀,在以最快的速度解决。
    骆景没有着急,稳固的防守,千锤百炼的心态,还有一次次地输掉小局,也没有急躁的表现——这一切,都说明骆景有所进步。
    但是只有好的心态是没有用的,他必须要等一个点,一个可以放开手开搏的时间点。
    从那一刻开始,这两人的生死对决才算真的开始。
    如果这段分析让网友们听了绝对会炸,因为刚才的对打已经是疯狂至极,很多时候观众都看不清球在哪里,结果你告诉我说正片还没开始?
    很显然,第五局就是这个最关键的时间点!
    戚无的体力被大量消耗,而骆景也没有后退半步的可能性。
    从第五局开始,骆景的球带上了双倍的杀气!
    他一路追赶比分,和戚无先后抵达单局的最后阶段。
    “第五局,10比9,戚无拿到了一个局点,同时这也是这场比赛的赛点,只要再赢下一分,戚无就是冠军!”
    这一分,戚无知道没有那么容易赢下来。
    但是他一路都是这么搏杀上来的,一个个球,一局局球,每一步都打的不容易,都是全力以赴。
    他必须要拿下这一分!
    骆景也是。
    他不能让戚无拿到这一分,否则自己将没有任何的机会。
    只要还有一个球,只要还有一分,他就不会放弃,也不会认输。
    “戚无反手发球!”
    这个球很令人惊奇了,戚无向来擅长的都是高抛发球,但是在这个关键球上,他选择了反手发球。
    他的反手向来都非常不错,这个反手发球的威胁性其实非常大,再加上和他以前的主要发球方式不同,还会对熟悉他的骆景造成一定的干扰。
    “这个发球非常转,但是骆景还是回球成功,不过这个回球显然在戚无的意料之中,戚无正手倒地爆冲!”
    全场沸腾!
    【卧槽,这个球戚无算好了吧!!】
    【算球狂魔恐怖如斯】
    【等等!!!骆景防守成功了!】
    “不可思议……刚才那个爆冲球可以说是像炮弹一样打了过去,然而骆景的正手居然顶住了!”
    在解说说这句话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正手对拉了七八个回合!
    说是七八个,是因为速度太快,不看回放根本看不清两人打了多久。
    “骆景侧身,反手拧打得分!!”
    在这样速度极快的高质量对冲当中,率先变拍面的不是戚无,居然是骆景,骆景反手拧打变线,抽到了戚无的右手大角度!
    戚无的反手再怎么好,他的站位也太远了,反手刚刚伸过去,球已经落地。
    随后的回放显示,球是从他的球拍边缘擦过——
    而球速太快,以至于擦过的瞬间不到一秒的时间内,球就已经落地了!
    “10平!骆景追平了分数,现在,他有两个球的机会!”
    只有戚无连赢两分,才能赢下这一局,拿到冠军,同样,骆景只有连赢两分,才能扳回一局,获得继续后面单打局的机会。
    所以,真正的决赛场,才刚刚开始。
    【这个世道怎么了……】
    【你可以在奥运会赛场上看到戚无正手爆冲】
    【还可以看到骆景反手拧打】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两互穿了?】
    第104章 国球荣光32 奥运男单
    第五局。
    骆景追平了比分, 之后又赢下一分,将比分变为10比11。
    【75:危】
    【戚无给我冲!!!!!】
    骆景只是给自己争取到了两分球的机会,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但很显然,在前期, 戚无这种险中求胜的方法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优势,但是到了现在的关键局, 依然还是打险球,失误率自然就比骆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