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是皇帝 作者:青史尽成灰
什么时候啊,你快点回来吧!”
赵弘殷在心底呼唤着……而此刻的赵二,正带领着十几个部落的勇士,向着乌古部的牧场杀来。
他站在了一个山丘上,用马鞭指着前方。
“杀光他们,牧场就是你们的!除了牧场,还有刀剑兵器,粮食茶叶,想要什么有什么,知道吗?”
“知,知道!”几个头人一起点头,其中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站出来,迟疑道:“使者大人,草原的规矩,历来只杀高过车轮的男丁。老弱fu孺,是不杀的,也不能杀……”
“那是你们的规矩,不是大周的规矩!”赵二狠狠啐了一口,“乌古部就不该存在世上,连渣都不能留!杀,杀光所有人,你们全都能得到一千副铠甲,一千柄宝刀!”
说着,赵二将自己手里的刀扔给了老头人。
老头人颤颤哆嗦,将刀抽出来,放在面前,冰冷的刀身,放着寒光。他的模样清清楚楚出现在刀背上,花白的胡须,深邃的皱纹,宛如菊花的老脸……老头人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真是宝刀啊!”
为了神兵利器,这些部族全都愿意更改规矩……他们怪叫着冲向了乌古部,而此时的阿辛刚刚逃回来,他身边的青壮已经不足五千人,更没有勇气战斗,面对潮水一般的人群,阿辛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大周士兵的诅咒成真了……
第389章 父子三杰
一个半月之前,老将军赵弘毅从古北口出击,深入大漠……十天之前,冠军侯叶华率领骠骑卫,沿着同样的道路,进入了草原。
如今侯爷回来了,老将军也回来了,随着他们还有几十匹汗血宝马,以及上千匹母马……这一刻,百姓军民,扶老携幼,一起涌到了路边。
他们要目睹冠军侯的风采,更要看看那些传说中的天马龙驹……李煜的身子骨太弱了,他没有被选中,不用承受远征的折磨是一件好事,可李煜的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似乎有那么一点遗憾。
当发现自己想法的时候,李煜抓狂了。
他是南唐的皇子,虽然因为大哥的原因,有家不能回,但是他也从来没想过老老实实,去当大周的奴隶,他这是怎么了?给大周卖命吗?简直不可原谅!
李煜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脑子里不再是诗词歌赋,也不是佛经典籍,现在剩下的全是怎么养马,怎么在草原上生存,遇到了敌袭要如何应付……
假如有人让他写诗填词,李煜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个本事了,还能写,却也只是味同嚼蜡。琐碎无聊的生活,将词人的才华折磨得所剩无几。
正因为如此,李煜才跟着所有人一样,加入到了欢迎凯旋的行列。
叶华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他很谦逊,让赵老将军,还有其他的有功将士走在前面。是他们不辞劳苦,火焚中京,又不顾安危,保护汗血宝马回归,真正的功劳都是他们的,自己不过是最后关头帮了点忙而已,怎么好抢别人的风头。
只是越不想抢,就越挡不住。
百姓们都说冠军侯不但所向睥睨,更谦逊懂礼,实在是完美的将领。不管男女老少,都翘首巴望。
李煜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崇拜着叶华!
年轻人想和侯爷一样,纵横沙场,威风赫赫,上了年纪的盼着子孙能像侯爷那样出息,振兴家业,至于最疯狂的,永远都是那些年轻的女人。
听说侯爷还没有成亲,年少英俊,身居高位,功劳比天高……能嫁给这样的人物,哪怕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
她们在叶华经过的路边,摆上了鲜花,燃起熏香,如痴如醉,泪眼朦胧,当叶华经过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盯着他,随着他离开,这些目光也都紧紧盯着,直到消失不见,所有女人怅然若失,仿佛心都被带走了……
李煜很理解眼前的场景,因为他也享受过类似的待遇!
大唐皇子,才华横溢,又相貌奇诡,仿佛生下来就站在所有人的头上,俯视着苍生……每逢皇家大宴,他都能又快又好地拿出词作。
窈窕的江南女子,歌喉婉转,琴声悠扬,唱着他的词作,如痴如
什么时候啊,你快点回来吧!”
赵弘殷在心底呼唤着……而此刻的赵二,正带领着十几个部落的勇士,向着乌古部的牧场杀来。
他站在了一个山丘上,用马鞭指着前方。
“杀光他们,牧场就是你们的!除了牧场,还有刀剑兵器,粮食茶叶,想要什么有什么,知道吗?”
“知,知道!”几个头人一起点头,其中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站出来,迟疑道:“使者大人,草原的规矩,历来只杀高过车轮的男丁。老弱fu孺,是不杀的,也不能杀……”
“那是你们的规矩,不是大周的规矩!”赵二狠狠啐了一口,“乌古部就不该存在世上,连渣都不能留!杀,杀光所有人,你们全都能得到一千副铠甲,一千柄宝刀!”
说着,赵二将自己手里的刀扔给了老头人。
老头人颤颤哆嗦,将刀抽出来,放在面前,冰冷的刀身,放着寒光。他的模样清清楚楚出现在刀背上,花白的胡须,深邃的皱纹,宛如菊花的老脸……老头人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真是宝刀啊!”
为了神兵利器,这些部族全都愿意更改规矩……他们怪叫着冲向了乌古部,而此时的阿辛刚刚逃回来,他身边的青壮已经不足五千人,更没有勇气战斗,面对潮水一般的人群,阿辛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大周士兵的诅咒成真了……
第389章 父子三杰
一个半月之前,老将军赵弘毅从古北口出击,深入大漠……十天之前,冠军侯叶华率领骠骑卫,沿着同样的道路,进入了草原。
如今侯爷回来了,老将军也回来了,随着他们还有几十匹汗血宝马,以及上千匹母马……这一刻,百姓军民,扶老携幼,一起涌到了路边。
他们要目睹冠军侯的风采,更要看看那些传说中的天马龙驹……李煜的身子骨太弱了,他没有被选中,不用承受远征的折磨是一件好事,可李煜的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似乎有那么一点遗憾。
当发现自己想法的时候,李煜抓狂了。
他是南唐的皇子,虽然因为大哥的原因,有家不能回,但是他也从来没想过老老实实,去当大周的奴隶,他这是怎么了?给大周卖命吗?简直不可原谅!
李煜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脑子里不再是诗词歌赋,也不是佛经典籍,现在剩下的全是怎么养马,怎么在草原上生存,遇到了敌袭要如何应付……
假如有人让他写诗填词,李煜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个本事了,还能写,却也只是味同嚼蜡。琐碎无聊的生活,将词人的才华折磨得所剩无几。
正因为如此,李煜才跟着所有人一样,加入到了欢迎凯旋的行列。
叶华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他很谦逊,让赵老将军,还有其他的有功将士走在前面。是他们不辞劳苦,火焚中京,又不顾安危,保护汗血宝马回归,真正的功劳都是他们的,自己不过是最后关头帮了点忙而已,怎么好抢别人的风头。
只是越不想抢,就越挡不住。
百姓们都说冠军侯不但所向睥睨,更谦逊懂礼,实在是完美的将领。不管男女老少,都翘首巴望。
李煜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崇拜着叶华!
年轻人想和侯爷一样,纵横沙场,威风赫赫,上了年纪的盼着子孙能像侯爷那样出息,振兴家业,至于最疯狂的,永远都是那些年轻的女人。
听说侯爷还没有成亲,年少英俊,身居高位,功劳比天高……能嫁给这样的人物,哪怕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
她们在叶华经过的路边,摆上了鲜花,燃起熏香,如痴如醉,泪眼朦胧,当叶华经过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盯着他,随着他离开,这些目光也都紧紧盯着,直到消失不见,所有女人怅然若失,仿佛心都被带走了……
李煜很理解眼前的场景,因为他也享受过类似的待遇!
大唐皇子,才华横溢,又相貌奇诡,仿佛生下来就站在所有人的头上,俯视着苍生……每逢皇家大宴,他都能又快又好地拿出词作。
窈窕的江南女子,歌喉婉转,琴声悠扬,唱着他的词作,如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