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所有的东西被他给看完了。
    主席略微有些疲惫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满足的笑意。
    真好。
    真的很好,这个国家,在他不知道,在那个小友也不知道的地方,变得越来越好。
    越来越昌盛,他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国家,会成为世界上最强的国家。
    因为他们华夏名族的血统,永不认输。
    主席想,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他未能见那个小友一面。
    不过通过这两封信,他的脑海里,其实已经勾画出来了那个小友的神态。
    他不知那位小友的具体五官,但那个小友,一定是个正直且善良之人。
    那样正直且善良的人,不该因为心善而受到任何人的打扰。
    他也不行。
    小友挽留了数万人的生命,也对这个国家提供了那么多的信息,足够了。
    真的够了。
    ……
    九月,天气就渐渐转凉了。
    在没有空调的年代,许慕礼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和春天。
    天气没有那么热了,就可以开始种小麦了。
    每个地区的种植习惯都不一样,在南城县这边,一年里头,会种一茬水稻和一茬小麦。
    两者是交替式种植的。七月,把地里的水稻收掉之后,把地晒干,然后翻地。
    九月,同一块地里,就可以种植小麦。
    小麦播种起来比较简单,速度也快,再者人多力量大,几天时间,就差不多快忙完了。
    ……
    劳动了整整一天,下午村长宣布休息之后,许慕礼没有急着回家。
    走到田坎边的树墩上坐下,许慕礼拧开水壶灌完了一瓶水,舒了口气。
    今年的农活,差不多该忙完了。
    等这茬小麦种下,天气再冷冷,地里就没有什么活了。
    这边天冷的早,降雪也比较早,每年差不多只要一结冰,村长就不安排工作了。
    许慕礼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真的觉得没有什么职位是他干不了的。
    然而,如今他想说,种地的活,他确实不太干的来。
    比起这种体力劳动,他更喜欢脑力劳动。
    虽然男主角的身体习惯了农活,他的身体没有那么累,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浪费时间的工作。
    农民就是工作成本高,但回报小的一个职业。
    告诉自己再忍忍,许慕礼压下思绪。
    抬头,他望着不远处,隐约能看到朝着他这个方向走来的一群人。
    这几天,村长安排的男女工作,都是分开的,许慕礼每天收工之后,都会等林弯弯过来,再一起回家。
    这头,林弯弯走在一群人最后面,正被迫听着八卦。
    说八卦的人,是林家不远处的一个女邻居。
    女的刚开始其实聊的是别的,只是话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林娇娇的事上。
    女人说:“我跟你们说,林家那个之前闹死闹活要嫁给知青的闺女,听说跟那个知青掰了,又说了一个城里人。”
    这话音一落,周围接连想起了几道声音。
    “真的呀?”
    “你可别骗人,那城里人,能看上林娇娇那样的?”
    “嘿,别瞎说。”
    对于大家的质疑,女人有点不高兴,撇了撇嘴,“我骗你呢做什么?真的啊,我那天经过林家的时候,听到林家院子里,林妈和她女儿聊天,就说的相看的事。”
    这么一听,有人就酸溜溜的说了句:“这林娇娇也不知道哪里好?一个许慕礼,一个李放,现在再来一个城里人。”
    “许慕礼和李放也就算了,毕竟他们现在呆在村里,能见到的女人也就那么多,矮子里面拔高个,林娇娇还算不错。”
    “可那个城里人,什么样的没见过,会看上林娇娇?”
    说着,女人越发不忿。
    有人赞同的点点头。
    在一群女人的心里,城里人是不一样的。
    许慕礼虽说也是好男人但如果让这群女人在好男人和城里人之间选择一个,她们肯定都选择城里人。
    城里人可是可以吃皇粮的,不像他们,只能种地,一年苦巴巴的,还没有人家城里人几个月赚的多。
    试问,这个年代农村的姑娘,哪个不想嫁到城里去。
    大多数的肯定是想的,只有那少数的,不愿意。
    林姣娇能嫁到城里去,甭管年龄大还是年龄小的,都非常羡慕嫉妒。
    有人这时说:“可李放不也是城里人吗?而且还是京市来的。”
    问这话的,是刚嫁来村里不久的小媳妇。
    一个走在年轻小媳妇旁边的老妇人笑了下,道:“你不懂,那个李放虽然也是城里人,但他是知青,你看村里好多知青,来了都快十年了,也回不去城里。”
    “我估计,他们这辈子想回去,是难喽。”
    “回不去城里的城里人,在这里无依无靠,连个房子都没有,女的还好,可以嫁人,男的就难了。”
    “除非入赘。”
    “所以啊,这林娇娇找过的男人里,李放最差,城里的那个最好,至于许慕礼……”
    “咳。”林弯弯咳了一声,打断了女人的话。
    众人回头,才反应过来林弯弯一直就跟在后面,只不过林弯弯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倒是让人把她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