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小孩子。”红衣过去给他送水,帮他捋平衣裳。
    庆璋开口说话了,叫她:“娘......娘?”
    红衣皱了皱眉,半晌:“嗯。”
    李明宣感慨:“我们这些人真可怜,叫声娘,都是叫娘娘。”
    “小孩子不懂,不要在他跟前胡说。”红衣捂住庆璋的耳朵。
    但是庆璋是知道好歹的,所有人都叫她娘娘,包括小妹妹。
    唯独这个黑衣执剑的叔叔不叫她‘娘娘’,而且很厉害的样子,不但可以爬树摘果子,还会抱着娘娘飞到屋顶上看星星看月亮。
    为了有朝一日也能飞上去看外面的世界,暂时就和他做朋友吧。
    容均吃着桃子,木剑点地,教育李明宣:“有点九五至尊的样子没有!爬起来!”
    “我不。”李明宣耍无赖,两手干脆枕在脑后,眯起双眼看天:“叔,而今你自在了。”
    “我老子和你老子都玩过这招,你以后想退位了,也可以这样。”
    “不然总好像吃亏了。”
    李明宣嘟了嘟嘴:“我不。”
    “我要把这龙椅坐穿,坐到底下的儿子都不耐烦,坐到他们争的头破血流。”
    容均睨了他一眼:“嗯,你向来独树一帜,别具一格。”
    “养了多少儿子了?”
    李明宣得意的挥手:“嗐,不多不多,二十来个,跟叔不能比,我们是追求量,不如叔的追求高。”
    “你个兔崽子。”容均追着李明宣打,李明宣一边正冠一边跑。
    庆璋咧着门牙,开心的加入,他追黑衣叔叔,裕王来了再追庆璋,晚上歇息的时候,庆璋的衣裳都湿了,累的在红衣的怀里睡过去。
    再大一些了,不得不请西席先生来给他启蒙,李明宣安排的肯定是大儒,几堂课下来,庆璋有些心事重重,问红衣:“娘娘,黑衣叔叔是何人?”
    红衣绣花的手顿住,张了张口,思忖着怎么回答,回过头去,人小鬼大的庆璋已经背着手落寞的走开了。
    庆璋不是一点不懂得,小妹妹并非他真正的妹妹,是高贵的熙宁公主,尽管公主对他很好,不把他当外人,还一口一个哥哥的叫,但他不是,这点心里要清楚,以后对公主要守礼,把自己的位置摆正。
    他只是一个生母不明的孩子,要不是济善堂的娘娘收养他,皇帝的儿子那么多,世人根本不会高看他一眼。所以他容不得别人说娘娘的半句坏话。
    红衣跟容均抱怨:“千算万算,百密一疏,就是没想到给他请老师的时候,道德伦理那些会先占据他的小脑袋瓜,他如今盘算着管起我来。”
    容均相对比较坦然:“父母爱之深,则为之计深远。既为他做了打算,要瞒他到底,这个过程也是难免。他对你极度依赖,自然容不下你有一点瑕疵。”
    说完,轻轻咳了两声。
    红衣在他背后垫了靠枕:“咳了两三天了,怎么还没好利索?让你不要平时带着他上蹿下跳,他一个小孩子一天可以蹦跶十二个时辰不带累的,回头睡得跟死猪一样,第二天又是一条好汉。你却要歇上好久。”
    容均释然一笑:“他前日来找我,绷着一张小脸,说要认我作师父,但有言在先,若是有朝一日打败我,就要我滚出济善堂,哈哈......”容均一笑又咳嗽。
    “别怪他。”容均握住她的手:“臭小孩也是你我生的。”
    红衣抱着他睡下,这个冬天,容均一直病着,大夫进进出出,自然免不了闲言碎语,说是昔日的宸贵妃娘娘不甘寂寞,在济善堂里养了一个男宠。为此,庆璋还和别人打了一架。
    回来后脸上挂了彩,一声不吭的回房。
    红衣连陪了几个大夜,脸色不太好,庆璋终于有些内疚:“让娘娘为我担心,是我的错。”
    红衣看着他酷似容均的脸,怎么都下不了嘴,明明脾气性子像自己,怎么长相都承袭了容均?
    她招手,庆璋乖巧的过去:“我以后不惹娘娘生气。”
    “以后你听到什么都无须和别人计较。”红衣抚着他的后脑勺:“我知道你心里有疑惑,娘娘答应你,总有一天,一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
    庆璋答应了,自那以后,他有了文师父,教授他文史经纶,四书五经。容均就是他的武师父。除此之外,袁兴将军等等,也经常过来陪他切磋。他们和武师父关系很好,这让庆璋意外。
    他十三岁那年,费尽心机,终于打赢了武师父,但他为什么并不太高兴?
    师父看他的眼神古怪,都是包容和宠溺,好像他闯了多大的祸都不会怪罪,他被看的尴尬至极,转身跑了。
    在外面浪荡一天,夜深了才回来,发现武师父备了酒在回廊上等他,他以为会有一番对峙,结果武师父只是叮嘱他:“打赢了我不算什么英雄好汉,没事可以去军营里找黄茆,袁兴他们陪你练练,还有裕王妃,她曾是天机营的营主,你若是从她手底下过一百招还没有死,就算是一等一的高手了。”
    说完这些,他起身慢悠悠的回房,庆璋没忍住,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答应我的,要践诺,搬出去,不许再回来。”
    容均的脚步顿了顿,挥了挥手,没答应也没说不。
    没隔多久,庆璋发现,武功第一并没有什么厉害的,厉害的是武师父明明输了,还可以赖在娘娘身边不走,他的目的非但没达到,还触怒了娘娘。现在娘娘要为他张罗媳妇,把他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