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辉与唐如风一样,他们对收回蝉山有着几近偏执的念头,这个想法很好的遗传给了他们的儿子。沈云鹤人在西境却时刻担忧东境的战事,听萧致谦说陛下有意要赏赐西境军,他已经想好了要请旨去东境。他想亲眼看着蝉山回归东鹤,不过这事记不得,他在淮安王府听说萧致和受了重伤,一直说要去平阳侯府拜访探望,却忙于照顾淮安王妃,要不是昨日淮安王世子从西境归来,他也没有时间与唐晓坐在这里喝茶说话。
“晓哥哥,听说小侯爷在战场受伤,现在可好点了?”沈云鹤问道。
“已经好多了。”唐晓说,“他还说要去淮安王府拜见世子呢,只是还禁不住寒风,郎中不让出门。云鹤,你就代致和向王妃与世子转达关切。”
“这是自然,世子昨晚还说要今日登府探望小侯爷呢,但今早东宫传太子口谕,要世子进宫去交还将印,西境换兵还有很多的事要忙,王妃病情又反复无常,也不知道世子什么时候才能腾出时间。”
薛竞华听这两人在这里打官腔很是头疼,他虽是官宦子弟,却一点儿也不喜欢朝堂。他喜欢策马扬鞭、点兵沙场,轰轰烈烈的生活,此时他只能跪坐在那里心猿意马。
沈云鹤从衣袖中拿出只紫色的香囊,上面绣着白色的牡丹花,吊着两串浅绿色的珠穗,说:“听说淑砚妹妹身有弱症,一到冬天就咳嗽。这是我在西定城找到的一种香草,把它做成香囊佩戴在身上可以缓解病症,还托晓哥哥将小小心意转交给小侯爷。”
沈云鹤在营中时,与萧致和还一起玩耍过。他一直记得沈辉的教导,沈家效忠于平阳侯府,后来他和沈云岚去了净月城伯父伯母那里,即使是阴差阳错下他到了西境也没有忘记过当年那个少年与他的几句肺腑之言。
唐晓收下香囊,薛竞华凑过头来闻了闻,只觉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窜入胸腔,夸赞道:“云鹤,没想到你还会配香。”
“其实配香就和配药一样,君臣主辅分明,各自发挥功效就好。”沈云鹤热热闹闹说了一大堆,又想到这位养尊处优的少年听不懂这些行话,歉意笑笑说,“配药和配香的本事我都比不过姐姐,这香草只有西定城有,可惜太娇贵了只能配好香拿过来,不然我拿回净月城交给姐姐配,肯定能发挥十成十的功效。”
一听到沈云岚,薛竞华又打起精神来,说:“云岚妹妹的医术是东鹤一绝,小鹤你也不差,听说你在西境救了不少人。”
“我是西境军的军医,救人是我的职责。只可惜姐姐她意不在此,要是她肯去东境,东境也没必要死伤那么多的人了。”说到这里,沈云鹤叹了口气,看着渺远天边青山绵延不断,想必佛岭又下雪了,说,“我离开伯父家也有些时间了,不知道姐姐近况如何,伯父伯母有没有为难她。”
“她还是那个样子,一点也没有变。”唐晓说。
“这么说,你们见过她?”沈云鹤眼睛中似万千星辉,他情不自禁揪着唐晓的衣袖,这是他幼时的习惯。
“回青州之前,我们去过净月城。”唐晓说,“等你有时间就回去看看云岚,估计她也想见你了。”
沈云鹤点点头,转而又叹了一口气说,“王妃病重,一时间我也走不开,等王妃的病好点我就回净月城看姐姐。”
淮安王府虽没有平阳侯府的遭遇,却也经历过很多的风风雨雨。淮安王妃生性多忧,怀世子的时候又受了惊吓就此落下了病根,这么多年断断续续始终好不了,沈云鹤年纪虽小在医术方面却甚有天赋,能想出不少的新法子,让他接手淮安王妃的病症,看来萧致谦也是走投无路了。
唐晓心如明镜,他仍旧不动声色端坐在那里品着春茶。
薛竞华念到沈云鹤是沈云岚的弟弟,他医术高超,要是问起别人文兰的事情不如直接问他,但他又不敢拿这个主意,借口将唐晓叫出去把事情的缘由和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唐晓。唐晓自认为是个沉着的人,他听到这个消息也忍不住一拳打在门框,手中拿着沈云岚写来的字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晓哥哥,我不是有意要看云岚妹妹写来的字条的。”
“没事的,你我之间不用在意是谁先知道文兰之毒。”唐晓不同于薛竞华,他发泄情绪总是静默无言,如果说薛竞华发泄情绪是天边闪电闷雷,他就是大雨之前的乌云压境,虽无言无语没有动作却压抑的可怕。唐晓沙哑着嗓子,眼圈早已经泛红,说,“到底是谁?林解颐还算是个傲气的人,他肯定不会容忍他的手下刺杀致和。要是能这样做他早就做了,战场上那么多的机会,他也不必等到战败之后动手,白白惹人口舌。到底是谁要害致和?”
薛竞华默默站在一旁,转过头去偷偷用袖子擦了把眼泪,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知道皇城中有人盯紧了萧致和的性命,却不能确认到底是谁,更不知道这枝冷箭到底是从哪里射出。薛竞华很佩服唐晓的一种能力,那就是不论他在什么地方面对什么样的困境他都能保持镇定,唐晓惋惜萧致和的死亡也没影响他对事件的判断,他想起不久前太子还带着御医来看江宁身上的伤口,若不是萧帝的口谕与关心,那就是太子别有用心了。
他收起字条缓步走到沈云鹤对面落座,脸上收起之前的悲怆,这是他自幼迫不得已学会的能力。薛竞华有多佩服唐晓就有多心疼唐晓,这个少年身上的遭遇并不比沈氏姐弟少,他悄悄跪坐在唐晓身边,听他与沈云鹤的每一句闲聊看似好不经意却在为文兰之毒做铺垫,两人聊了没多久唐晓很自然进入了今日的主题。
“文兰?”沈云鹤没有发现唐晓的别有用心,只当是唐晓随口一问,说,“文兰花根茎的汁液可以让人的伤口久不愈合,几十年前曾出现在南疆战场上,只可惜我也没有亲眼见过,东鹤的医书中也没有收录过这种毒花。要不是我常在边疆,听过几次,晓哥哥提起这种花我都不知道呢。”
“晓哥哥,听说小侯爷在战场受伤,现在可好点了?”沈云鹤问道。
“已经好多了。”唐晓说,“他还说要去淮安王府拜见世子呢,只是还禁不住寒风,郎中不让出门。云鹤,你就代致和向王妃与世子转达关切。”
“这是自然,世子昨晚还说要今日登府探望小侯爷呢,但今早东宫传太子口谕,要世子进宫去交还将印,西境换兵还有很多的事要忙,王妃病情又反复无常,也不知道世子什么时候才能腾出时间。”
薛竞华听这两人在这里打官腔很是头疼,他虽是官宦子弟,却一点儿也不喜欢朝堂。他喜欢策马扬鞭、点兵沙场,轰轰烈烈的生活,此时他只能跪坐在那里心猿意马。
沈云鹤从衣袖中拿出只紫色的香囊,上面绣着白色的牡丹花,吊着两串浅绿色的珠穗,说:“听说淑砚妹妹身有弱症,一到冬天就咳嗽。这是我在西定城找到的一种香草,把它做成香囊佩戴在身上可以缓解病症,还托晓哥哥将小小心意转交给小侯爷。”
沈云鹤在营中时,与萧致和还一起玩耍过。他一直记得沈辉的教导,沈家效忠于平阳侯府,后来他和沈云岚去了净月城伯父伯母那里,即使是阴差阳错下他到了西境也没有忘记过当年那个少年与他的几句肺腑之言。
唐晓收下香囊,薛竞华凑过头来闻了闻,只觉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窜入胸腔,夸赞道:“云鹤,没想到你还会配香。”
“其实配香就和配药一样,君臣主辅分明,各自发挥功效就好。”沈云鹤热热闹闹说了一大堆,又想到这位养尊处优的少年听不懂这些行话,歉意笑笑说,“配药和配香的本事我都比不过姐姐,这香草只有西定城有,可惜太娇贵了只能配好香拿过来,不然我拿回净月城交给姐姐配,肯定能发挥十成十的功效。”
一听到沈云岚,薛竞华又打起精神来,说:“云岚妹妹的医术是东鹤一绝,小鹤你也不差,听说你在西境救了不少人。”
“我是西境军的军医,救人是我的职责。只可惜姐姐她意不在此,要是她肯去东境,东境也没必要死伤那么多的人了。”说到这里,沈云鹤叹了口气,看着渺远天边青山绵延不断,想必佛岭又下雪了,说,“我离开伯父家也有些时间了,不知道姐姐近况如何,伯父伯母有没有为难她。”
“她还是那个样子,一点也没有变。”唐晓说。
“这么说,你们见过她?”沈云鹤眼睛中似万千星辉,他情不自禁揪着唐晓的衣袖,这是他幼时的习惯。
“回青州之前,我们去过净月城。”唐晓说,“等你有时间就回去看看云岚,估计她也想见你了。”
沈云鹤点点头,转而又叹了一口气说,“王妃病重,一时间我也走不开,等王妃的病好点我就回净月城看姐姐。”
淮安王府虽没有平阳侯府的遭遇,却也经历过很多的风风雨雨。淮安王妃生性多忧,怀世子的时候又受了惊吓就此落下了病根,这么多年断断续续始终好不了,沈云鹤年纪虽小在医术方面却甚有天赋,能想出不少的新法子,让他接手淮安王妃的病症,看来萧致谦也是走投无路了。
唐晓心如明镜,他仍旧不动声色端坐在那里品着春茶。
薛竞华念到沈云鹤是沈云岚的弟弟,他医术高超,要是问起别人文兰的事情不如直接问他,但他又不敢拿这个主意,借口将唐晓叫出去把事情的缘由和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唐晓。唐晓自认为是个沉着的人,他听到这个消息也忍不住一拳打在门框,手中拿着沈云岚写来的字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晓哥哥,我不是有意要看云岚妹妹写来的字条的。”
“没事的,你我之间不用在意是谁先知道文兰之毒。”唐晓不同于薛竞华,他发泄情绪总是静默无言,如果说薛竞华发泄情绪是天边闪电闷雷,他就是大雨之前的乌云压境,虽无言无语没有动作却压抑的可怕。唐晓沙哑着嗓子,眼圈早已经泛红,说,“到底是谁?林解颐还算是个傲气的人,他肯定不会容忍他的手下刺杀致和。要是能这样做他早就做了,战场上那么多的机会,他也不必等到战败之后动手,白白惹人口舌。到底是谁要害致和?”
薛竞华默默站在一旁,转过头去偷偷用袖子擦了把眼泪,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知道皇城中有人盯紧了萧致和的性命,却不能确认到底是谁,更不知道这枝冷箭到底是从哪里射出。薛竞华很佩服唐晓的一种能力,那就是不论他在什么地方面对什么样的困境他都能保持镇定,唐晓惋惜萧致和的死亡也没影响他对事件的判断,他想起不久前太子还带着御医来看江宁身上的伤口,若不是萧帝的口谕与关心,那就是太子别有用心了。
他收起字条缓步走到沈云鹤对面落座,脸上收起之前的悲怆,这是他自幼迫不得已学会的能力。薛竞华有多佩服唐晓就有多心疼唐晓,这个少年身上的遭遇并不比沈氏姐弟少,他悄悄跪坐在唐晓身边,听他与沈云鹤的每一句闲聊看似好不经意却在为文兰之毒做铺垫,两人聊了没多久唐晓很自然进入了今日的主题。
“文兰?”沈云鹤没有发现唐晓的别有用心,只当是唐晓随口一问,说,“文兰花根茎的汁液可以让人的伤口久不愈合,几十年前曾出现在南疆战场上,只可惜我也没有亲眼见过,东鹤的医书中也没有收录过这种毒花。要不是我常在边疆,听过几次,晓哥哥提起这种花我都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