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編輯小雯幫我將回信寄給J女士。沒料到,過了十天,小雯又送來一封淡藍色信封。她居然沒被我嚇退,引起我的好奇心,急忙拆開信來看。
    H:
    很謝謝妳願意回信給我,雖然看完心裡滿難過的。真的只是我個性太多母愛的問題嗎?為什麼妳們都只會指責第三者的錯,難道外遇男性不用負責嗎?愛上已婚男人是我的錯,但是對方應該也要付一半的錯啊!
    我曾經是妳的讀者,很喜歡妳的書,知道妳寫的書很多都在罵第三者,但是我和妳書中寫的貌美、年輕,主動勾引優質已婚男性,又為了與對方結婚不擇手段逼迫他離婚的第三者並不一樣。我並不是為了結婚靠近他,我只是真的喜歡上他,再說都是對方主動來找我的。當我知道他已婚就很克制自己對他的好感,是他主動追求我才接受的。這就是我說的〝委屈〞。我真的相當自我壓抑對他的好感,將他視為朋友對待,不敢露出自己的情感;只要他不主動來告白,我會好好自癒自己的單戀的。真的,這是真心話,我不是為了卸責才這樣說的。所以對於社會責備第三者如有邪惡之心的妖女,真的教人難以接受,備感委屈。
    社會上談到第三者,似乎就與女性掛上等號,其實,很多第三者是男性,未婚的男性愛上已婚的女性,或是已婚者愛上已婚者,互為第三者。因此,第三者亦如同志一樣,比ㄧ般人想像的多,也像同志一樣被誤解與汙名化。同志大遊行,敢露、敢騷的男同志都是勇敢出櫃為了挑戰異性戀主流社會價值而有如此艷麗誇張的妝扮與行為。/p/o/1/8/网站导航地址:{PO⒈⑧.⊿てΘM(注意中间有杠)}
    我不是為了掩飾自己愛上已婚者的錯誤,而是要讓妳知道實際上第三者比大家想像得更多,無論女或男,而且是像ㄧ般女性、ㄧ般男性一樣,我們都只是真摯愛情的奴隸。無論第三者、同志都跟ㄧ般普通男性、女性一樣,卻得背上如此大的汙名,我覺得很憤怒。
    妳是ㄧ位知名作家,妳對第三者的看法影響很多人,我只是懇求妳對第三者能有更多了解。
    曾經是妳讀者的   J
    原來J以前是我的讀者,也很喜歡我的書,那為何她還變成ㄧ位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她說她是志在感情不在與男方結婚,不想破壞人家家庭的第三者。這根本就是自欺,交往久了就想和對方結婚生子。真是可憐又可恨的笨女人。她說她只需要付一半的責任,男方應該也要付一半責任。看來J不只是母愛過剩,還是ㄧ個不夠現實的女人。元配眼中的第三者都是橫刀奪愛的壞女人,妳不出現,她先生就不會外遇。所以元配告通姦時ㄧ定是鐵告第三者,輕放自己先生的。哪有人會想到第三者只要付一半責任。她說她委屈,我看誰也不會同情她。
    我為什麼這麼痛恨第三者?有讀者問過我,不過我都輕描淡寫,說是為元配打抱不平。這是ㄧ個秘密,我很少去談,只有我男朋友知道,當他提到想見見我住在雲林的家人。我說我老家只有我爸爸和阿姨住。他問我妳媽媽呢?我才將這個秘密告訴他。
    小時候我都站在我媽媽這邊,同情她、可憐她;懂事之後,我開始質疑她的離家出走會不會只是為了逃離我阿公的掌控而想過自己的生活。現在我卻有時候也會有點恨她,因為她這樣讓我變得對婚姻很混亂、很害怕:我結婚後會不會像媽媽一樣有公婆問題?已婚男人很容易外遇?婚後我可不可以繼續我的寫作生涯?結婚生子之後我能不能滿足孩子對我的需求?我有將這些困惑、害怕和我男朋友談,雖然他ㄧ再保證我擔心的事情婚後ㄧ件都不會發生:他父母很開明,結婚不必和公婆住;他會永遠愛我,不會有外遇的;婚後我可以繼續寫作,他會盡量分攤家務;孩子他會一起養育,不會全丟給我。
    和這樣的男人結婚應該很教人羨慕,可是目前我就是沒辦法答應他的求婚,請他再給我ㄧ些時間解決自己這個情結。
    其實,我並沒有花太多心思去療癒自己這個情結,要不是接到讀者J的信,我也不會去將痛恨第三者與自己不敢踏入婚姻的事情聯想在一起。這一點倒是要感謝她。
    J在信末好像試著要說服我,社會對第三者有歧視和汙名化,就像對同志一樣。她又提出第三者有惡的和善的,而她是善的。感覺上她試圖為自己標上〝善的第三者〞,她是想為自己減輕罪惡感嗎?第三者也有罪惡感,這倒是我不曾想過的。
    再次提筆寫信給她。
    J:
    妳說曾經是我的讀者,知道我最痛恨小三,所以想要我多了解一些妳們這樣為愛癡迷的人。是的,我也知道有很多已婚女性外遇,外遇對象社會稱呼他們為〝小王〞(當然這名詞老實說的確比較不像〝小三〞一詞來的汙名化。這表示目前台灣還是個父權沙豬社會)。我有男性友人是〝小王〞,他是個老實、善良的好男人;我也知道有很多人是同志,我尊重她/他們的性傾向。我也有已有伴侶的男性同志友人有外遇。如妳所言,公平一點,我們將這些人統稱為「親密關係的第三者」。不過,我就是很討厭「女性第三者」,沒有辦法,我就是討厭,純屬我個人關係。
    對妳所說的〝第三者的委屈〞,是因為男方主動來告白而不是妳主動去勾引他,社會卻將妳說成邪惡的妖女。在我的看法,雖然我不喜歡不倫戀,因為這是一種非常不平等的戀情;不過,我承認它終究還是一種情愛關係。無論男女、異性戀、同性戀,只要是愛情,面對〝追求〞時,,一定都有〝接受〞和〝拒絕〞的權利。所以當那已婚渣男向妳告白時,妳絕對有說〝不〞的權利。妳接受,那就是接受,是因為妳屈服了自己內在渴愛需要的關係。妳怎能將責任推到社會對小三的妖魔化造成妳的委屈?
    請好好思索自己內在的情慾需求。如果妳勇敢一點、誠實一點承認自己渴愛的慾望而接受這段情感,我會稍微看得起妳一點。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妳說妳是「真摯愛情的奴隸」,可見這種不正常關係讓妳淪為奴隸,這是何等不平等、沒尊嚴的痛苦。妳不是希望我能多了解小三的心情。妳能說說妳為何還要輪迴三次當小三?這種扭曲的感情,為何值得妳一再沉淪?身為小三會有罪惡感嗎?
    H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