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屿足够优秀到,让人听说过他的事迹就会心动。
    一开始,她对于江屿,就有种无法言说的好感,他的长相到举止修养,挑不出一丝的错处,就好像是,她心里阿尼姆斯的刻影。
    所以,她没有任何抵抗地由着江屿的靠近。
    宁芮星不是那种能主动追人的xing格,但对于女孩子来说,太过喜欢一个人,所有的不可能都会在一瞬间转化为勇往直前的动力。
    满腔孤勇,也都只给了那一个人。
    “就算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要先表现出来。”纳倩叹了一口气,“毕竟,谁先动心了,谁就输了。”
    纳倩当初主动倒追人的事情,几乎整个高中无人不知,以至于后来去了外地读书,也都只是为了避开这段往事。
    是以她的话对于宁芮星来说,也算是前人之鉴。
    怕再提起纳倩的伤心事,宁芮星便不再多说自己的事情,只想着赶紧转移话题。
    “谁年轻时候还没爱过个把渣男,”相比于宁芮星的小心翼翼,纳倩倒是看得开,“在青葱岁月喜欢过一个人,轰轰烈烈地谈了一场恋爱,哪怕结局并不好,也并不能沦为我的不堪过往,相反,是我曾经勇敢过的证据。”
    “并且我感谢他教会我,在不确定对方是否和你有相同的心思后,你的主动,只会成为他厌恶的负担,你以为你的坚持终究会感动别人,可到头来,感动的只有自己,可在别人眼底,你就只是一个上蹿下跳的跳梁小丑。”
    纳倩作为闺蜜,并不希望宁芮星第一次喜欢人,到最后会得到和她一样的结果。
    “真想看看那个让你动心的人长什么样?”
    纳倩最后为这段谈话总结道。
    吃完晚饭后,宁芮星陪着纳倩去了一趟超市。
    从高中去福利院做义工的习惯,一直被纳倩保留到了大学,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就想着买点东西带去。
    市中心的超市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进门的时候,宁芮星顺手拿了个手推车。
    因为心里有了计划,买东西的速度倒也算快。
    原本事情的进行都是好好的,谁知道宁芮星陪着纳倩排队结账的时候,一条不知道什么品种的白色小狗窜到了她的脚下,伸出舌头tiǎn着她的小白鞋。
    宁芮星低着头,竹竿似的luo.露在外的修长双腿忍不住抖了一两下。
    昔日被狗追着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而且她穿的是热裤,现在狗狗tiǎn着的是她的鞋尖,等会指不定就往上tiǎn着她的腿。
    想着,宁芮星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那狗也着实机灵,迈着小短腿又bi近了她一步,如同tiǎn着津津有味的美食,再度tiǎn上了宁芮星的鞋尖。
    宁芮星再也撑不住,转身就想往身后的纳倩身上躲,声线不稳中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