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不是刚刚写了一篇文章,还又写了一篇小说么?你也看了说好,可能过段时间就有消息了呢?要是能录用,我这次写的字数不少,可能能拿不少钱呢!钱的事情有我,你安安心心在家好好复习功课就行了,不要多操心。”
    以前季恒可能没有见识到什么是这个年代的富养的“小姐”,毕竟周围都是农村里养大的姑娘,就是镇上的姑娘,也就稍微穿的好一点点,没有补丁罢了,看着大家都差不多。
    可是见了何娇娇,季恒才知道这哪里都有富裕的、有钱的、有权有地位的人家!她们可以和他那个年代的官家小姐一样穿着绫罗绸缎、戴着个个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首饰,拿出来给吴大海一件羊绒衫,给王美兰一盒眼窝,给吴晓梅一块上海牌的手表。
    虽然这些东西都被他们还了回去,可是当吴晓梅看到那块收表的那一刻,季恒看的出来,小姑娘惊喜极了——她是喜欢这块手表的!
    后来他和吴斌打听才知道,这块手表要一百二十块钱,是他整整半年的工资!可是人家何娇娇随手就拿出来送人了。
    他也摸过那件送给吴大海的羊绒衫:轻、薄、暖,吴大海都不敢用手去摸,生怕自己粗糙的手指头勾了线,碰坏了东西,才让季恒拿着去还人。
    像吴晓梅这么漂亮明艳的小姑娘,要是穿上何娇娇那一身衣服,肯定比她更好看。
    当时季恒看到何娇娇身上的穿着,就是这样默默想的。
    所以他这几天白天上班抓紧时间做完领导布置的任务后,在别人插科打诨聊天的时候,就抓紧构思小说、背诵课文、复习错题,晚上回来后就继续学习,同时拿出两个小时来写文章,短短几天又写了三四万字,就是盼着自己之前的那篇稿子能被录用,这样他也可以写一篇长篇小说,多赚点钱。
    吴晓梅看过季恒写的那篇文章《丰收》,那是写自己身边的故事,让吴晓梅十分有感触,看完了还忍不住偷偷抹了一把泪,只觉得又回忆了一遍当时她爸被送进医院时候的忐忑难安。
    而那篇写了个开头的小说倒是真的让吴晓梅看的欲罢不能!只是怕影响到季恒,这几天虽然知道季恒在写,也没催着要看,想等到季恒修改好誊录好再要来过过瘾。
    那篇小说的名字叫《斩江湖》,用的是唐朝时代背景,讲述了一个武林大家族被灭族之后,只逃出了一儿一女。哥哥名叫沈千鸣,妹妹名叫沈千清,兄妹两个一路风餐露宿、相依为命,好不容易躲过了仇家的追杀,却在逃亡途中被人贩子盯上,被人贩子给拐走了!
    幸亏妹妹沈千清聪慧机智,把握了时机,让哥哥给逃了出去,自己却是没有办法被抓了回去!而沈千鸣逃出去后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带有奇毒,正当生不如死间,正好碰上了在江湖中云游的道恒和尚,被带进了少林寺。
    故事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
    吴晓梅简直是抓耳挠腮的想看!毕竟在这个精神匮乏的年代,哪里看到过这么精彩、这么跌宕起伏的故事!五万个字吴晓梅花了一个上午就看完了,从开头就遍布阴云的仇家追杀,到后面兄妹两个一路上的大逃亡,原本以为逃出生天了,谁知道又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妹妹帮着哥哥逃出来后,自己却没逃出来已经够让人揪心了,哥哥好不容易安全了却又发现身中奇毒!绝望之下却又出现了一个武功高强的道恒大师!
    可是这个大师究竟是善是恶,带他进少林寺的后续又如何,后面就没有了,惹得吴晓梅好几个晚上都做梦梦到故事里的情节,简直算得上是魂牵梦萦了!
    开头太过精彩,一看就入了迷,就停不下来!
    而同样入迷的还有编辑周琛和!
    周琛和拿到季恒的稿件的时候就觉得这次的信封特别厚、沉甸甸的。他当时先是打开了季恒给他的信,知道了他这次除了自己的约稿文章外,还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的开头让他品评。
    周琛和当然是先看了那篇《丰收》,毕竟这个可关系到下个月出版文章的刊登、页面的布局等问题,等看完之后,周琛和心中已是惊叹!这篇文章的水准一点都不输给上一篇的《春夜》,同时里面虽然到处充满着政治正确,但是却又充满了温情脉脉,简直就是如今大环境下可以写出的典范文章!
    他相信这样的文章刊登出去,对他们《新论》在引领思潮方面绝对又能拉高一个档次,能帮着他们迅速打开文化人这边的市场!
    同时,周琛和也隐隐知道上面人对《新论》的野心,那是希望这个副刊可以引起上面人的关注,可以成为一柄利刃,划破黑暗、迎来光明!
    季恒这篇文章让他看到在平静温和的表面下,有一股新生力量的崛起,不管是那带领着大家一路向前的村长,还是越来越好的村庄,都积蓄着一股力量,让人读完心潮澎湃!
    周琛和几乎一看完就认定了这篇文章要放在下一个月的首版位置!
    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周琛和才拿起了更厚一叠的稿件读了起来,嗯,名字叫《斩江湖》,这是什么故事?
    季恒的字写的干净漂亮,读起来就是一种享受,而这个故事读下来,让人没法停。
    很快就到了下班的点,周围的同事三三两两地走人了,还有人和他打招呼让他早点下班,他都“嗯嗯”地敷衍过去了,一直到翻到最后一页纸,周琛和才发现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