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就这么不说话,一站一坐地玩了会儿木头人游戏,凌琅突然站起身,走到一个上锁的柜子旁。
迟炀也跟着走了过去。
凌琅打开柜门,从里面抱出一堆照片和画纸,很明显,都是珍藏。
迟炀看了眼照片,全是凌瑾的,画纸上也都是凌瑾的画,但画的基本上都是他和凌琅。
小时候,凌瑾总爱抓着两个帅哥弟弟做模特,以至于他俩只要看到拿着画板的凌瑾,第一反应都是逃跑,虽然跑也跑不掉。
“你想我姐吗?”凌琅突然发问。
“偶尔会想到。”迟炀拇指摩挲着画上跟他耍赖皮的小凌琅,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
凌琅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逼问题,迟炀怎么会不想凌瑾呢?
他说不定比自己更想她。
“那你就挑几张照片吧,留作纪念。”
这是凌琅能想到的给迟炀最好的见面礼。
迟炀没拒绝,不过,他没要凌瑾的照片,而是要走了几张他和凌琅的双人画。
春假还没结束,零点过后的夜市依旧热闹非凡,四处翻滚着热腾腾的白雾,连气温都被迫升高了好几度。
凌琅坐在小桌前,安安静静地吃着烧烤,而对面迟炀则一动不动。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迟大少爷第一次坐在这种油到难以下脚的地方。
凌琅往迟炀盘子里扔了几根牛肉串道:“姐夫,尝尝招牌。”
“?”迟炀差点儿没被空气噎住。
他一直以为,小时候凌琅喊他“姐夫”是孩子太小不懂事,爱瞎起哄,没想到时至今日,凌琅居然还在曲解他和凌瑾纯洁的友谊。
不过眼下这种气氛,刻意解释反倒不好。
迟炀只得无奈道:“以后别这么叫我了,叫炀哥。”
迟炀比凌琅大一岁半。
“也对,免得勾起伤心回忆。”
凌琅扯扯嘴角,没笑,不敢再多说。
他怕自己说漏嘴,怕迟炀知道真相之后会恨他。
憾恨如同滚雪球,总要找到一个合理的人或物做发泄口,不然肉体凡胎,最终会难以承受。
就像他恨自己,也恨他爸一样。
“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整整五个小时过去,凌琅终于问了第一个有关他回国的问题。
迟炀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为自己在凌琅那里所剩无几的存在感而叹息。
他捧着热水喝了一口:“暂时不走了,明天去你班上报道。”
“啊?”凌琅一时没反应过来,愣在风里,以为迟炀在和他开玩笑。
“怎么这副表情,不欢迎么?”迟炀问,脸上是一贯的温和笑意。
凌琅摇头:“没不欢迎。”
没有人会不欢迎迟炀。
他只是有点措手不及。
这时,五十多岁的矮个儿男老板抱着一盆土豆片从后厨出来,带着一身油烟气,路过他们桌的时候停下脚步,乐吟吟道:“小凌兄弟,今天的味道还满意吗?”
凌琅:“有进步,姐……炀哥,你觉得呢?”
迟炀现场吃了一口:“不错,就是牛肉老了点儿。”
“好嘞,下回注意。”老板喊来学徒,把迟炀的口味拿本儿记下了,“这位小帅哥以前好像没见过噢。”
凌琅:“我发小,刚从国外回来。”
老板惊讶:“外国友人啊,难怪眼睛是绿色的,像狼眼睛。”
迟炀笑笑,纠正他:“混血。”
“喔喔,混血好啊,混血娃娃都漂亮。”
老板聊嗨了,一个人在那儿抑扬顿挫了半天,凌琅偶尔会回应,但语气全都是一个调调。
结账的时候,老板捂着二维码,死活不肯收钱,凌琅二话不说,现场表演黑脸,吓得老板双手奉上微信和支付宝。
“您随便挑!楼上还有POS机,要不我给您一并拿来?”
迟炀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心说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的样子还真的挺能唬人的。
凌琅结完账出来,脸还垮着。
他对上迟炀温和的笑意,烦躁的心冷不丁被什么搔了一下,痒痒的,脸上的沉郁也趁机随一阵夜风散去了。
离开烧烤店,迟炀问:“你跟刚才的老板挺熟?”
凌琅:“不熟,上月有人闹事,我出手摆平了一下,这老板就讹上我了。”
“你管请你吃霸王餐叫讹?”迟炀有些难以理解小朋友现在的脑回路。
“他们在我隔壁撒酒疯,抡酒瓶照脑袋砸,玻璃渣溅我身上了……”凌琅看着迟炀略微震撼的表情,顿了顿,“我说这些不会吓着你吧?”
迟炀委婉地笑笑:“有点吓人,不过听听还好。”
凌琅把手揣进衣兜,不再讲细节:“总之打扰到我吃烧烤,不然我不会管。”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为受之有愧。”
迟炀一语中的。
凌琅未置一词。
过马路的时候,迟炀慢了一步,在凌琅斜后方摩挲了一下下巴。
无功不受禄,看来打起架来六亲不认的小狼崽还是有原则的。
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经凌晨两点。
迟炀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打开了台灯,坐在书桌前。
凌琅的书桌很干净,干净到灰尘和书都没有。
迟炀也跟着走了过去。
凌琅打开柜门,从里面抱出一堆照片和画纸,很明显,都是珍藏。
迟炀看了眼照片,全是凌瑾的,画纸上也都是凌瑾的画,但画的基本上都是他和凌琅。
小时候,凌瑾总爱抓着两个帅哥弟弟做模特,以至于他俩只要看到拿着画板的凌瑾,第一反应都是逃跑,虽然跑也跑不掉。
“你想我姐吗?”凌琅突然发问。
“偶尔会想到。”迟炀拇指摩挲着画上跟他耍赖皮的小凌琅,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
凌琅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逼问题,迟炀怎么会不想凌瑾呢?
他说不定比自己更想她。
“那你就挑几张照片吧,留作纪念。”
这是凌琅能想到的给迟炀最好的见面礼。
迟炀没拒绝,不过,他没要凌瑾的照片,而是要走了几张他和凌琅的双人画。
春假还没结束,零点过后的夜市依旧热闹非凡,四处翻滚着热腾腾的白雾,连气温都被迫升高了好几度。
凌琅坐在小桌前,安安静静地吃着烧烤,而对面迟炀则一动不动。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迟大少爷第一次坐在这种油到难以下脚的地方。
凌琅往迟炀盘子里扔了几根牛肉串道:“姐夫,尝尝招牌。”
“?”迟炀差点儿没被空气噎住。
他一直以为,小时候凌琅喊他“姐夫”是孩子太小不懂事,爱瞎起哄,没想到时至今日,凌琅居然还在曲解他和凌瑾纯洁的友谊。
不过眼下这种气氛,刻意解释反倒不好。
迟炀只得无奈道:“以后别这么叫我了,叫炀哥。”
迟炀比凌琅大一岁半。
“也对,免得勾起伤心回忆。”
凌琅扯扯嘴角,没笑,不敢再多说。
他怕自己说漏嘴,怕迟炀知道真相之后会恨他。
憾恨如同滚雪球,总要找到一个合理的人或物做发泄口,不然肉体凡胎,最终会难以承受。
就像他恨自己,也恨他爸一样。
“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整整五个小时过去,凌琅终于问了第一个有关他回国的问题。
迟炀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为自己在凌琅那里所剩无几的存在感而叹息。
他捧着热水喝了一口:“暂时不走了,明天去你班上报道。”
“啊?”凌琅一时没反应过来,愣在风里,以为迟炀在和他开玩笑。
“怎么这副表情,不欢迎么?”迟炀问,脸上是一贯的温和笑意。
凌琅摇头:“没不欢迎。”
没有人会不欢迎迟炀。
他只是有点措手不及。
这时,五十多岁的矮个儿男老板抱着一盆土豆片从后厨出来,带着一身油烟气,路过他们桌的时候停下脚步,乐吟吟道:“小凌兄弟,今天的味道还满意吗?”
凌琅:“有进步,姐……炀哥,你觉得呢?”
迟炀现场吃了一口:“不错,就是牛肉老了点儿。”
“好嘞,下回注意。”老板喊来学徒,把迟炀的口味拿本儿记下了,“这位小帅哥以前好像没见过噢。”
凌琅:“我发小,刚从国外回来。”
老板惊讶:“外国友人啊,难怪眼睛是绿色的,像狼眼睛。”
迟炀笑笑,纠正他:“混血。”
“喔喔,混血好啊,混血娃娃都漂亮。”
老板聊嗨了,一个人在那儿抑扬顿挫了半天,凌琅偶尔会回应,但语气全都是一个调调。
结账的时候,老板捂着二维码,死活不肯收钱,凌琅二话不说,现场表演黑脸,吓得老板双手奉上微信和支付宝。
“您随便挑!楼上还有POS机,要不我给您一并拿来?”
迟炀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心说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的样子还真的挺能唬人的。
凌琅结完账出来,脸还垮着。
他对上迟炀温和的笑意,烦躁的心冷不丁被什么搔了一下,痒痒的,脸上的沉郁也趁机随一阵夜风散去了。
离开烧烤店,迟炀问:“你跟刚才的老板挺熟?”
凌琅:“不熟,上月有人闹事,我出手摆平了一下,这老板就讹上我了。”
“你管请你吃霸王餐叫讹?”迟炀有些难以理解小朋友现在的脑回路。
“他们在我隔壁撒酒疯,抡酒瓶照脑袋砸,玻璃渣溅我身上了……”凌琅看着迟炀略微震撼的表情,顿了顿,“我说这些不会吓着你吧?”
迟炀委婉地笑笑:“有点吓人,不过听听还好。”
凌琅把手揣进衣兜,不再讲细节:“总之打扰到我吃烧烤,不然我不会管。”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为受之有愧。”
迟炀一语中的。
凌琅未置一词。
过马路的时候,迟炀慢了一步,在凌琅斜后方摩挲了一下下巴。
无功不受禄,看来打起架来六亲不认的小狼崽还是有原则的。
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经凌晨两点。
迟炀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打开了台灯,坐在书桌前。
凌琅的书桌很干净,干净到灰尘和书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