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楼 作者:黎照临
大概是医院之行的第三天以后,正跟小胖他们打扑克的我接到了老杨的电话,老杨说,那女尸找到了,让我去看看。
我答应一声准备走,闲得难受的丁翎也嚷嚷着要跟去,叫她这么一说,鬼鬼也想去了,到最后,连小胖也跟着凑起热闹来。
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去就去吧,于是,三个人外加小胖外加幺儿乘着小胖的一个吉普车去了老杨说的事发地点。
一看小胖那车,我就郁闷了,这货其实不缺钱,可他这车子换得也太频繁了吧。
第一次见面,他开的是军工大卡,第二次见面,他开的带车厢的小卡,上一次毛总生日,他开的是经济实惠私家小轿车,这一回又特么地换了一个貌似不便宜的小吉普......
仔细思量五分钟,我觉得一般人干不出这种事情来,拿出一张报纸翻看一下我问他为何如此牛逼,这一问才知道,公款消费。
这车子没有一个是他的,全都是公司的财产,包括他现在住的那个在郊区的小院儿也是金九爷专门购置的。听得此言,我有点小感慨,要知道,在九爷去世之后,我的工资还在以自然月为周期不断打进银行卡。
带着鬼鬼去银行查了一下,原来,九爷托付一个第三方机构在每个月的月底清算我上一个月的基础工资,具体的标准和协议到底是什么样子,对方要求保密,我也没有深入研究。其实,他不这么做我也一样会照顾鬼鬼的,当然,这也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九爷开的这家公司,更像是一个专接私活儿的个体户,老板就他自己,伙计就剩下小胖我们俩。
九爷走后,现在产权转移到了鬼鬼的手里,可这妮子却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
鬼鬼对钱的数量没什么概念的,因为她以前跟本用不到,没办法,一向心肠好的我只能暂时帮帮这个就知道蹭吃蹭喝的小老板。可一提到这个事情,她就左顾右盼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有时候被闹得烦了,还会钻进被窝里捂住脑袋不吱声。
面对这样的行为,我时常会被气得想挠墙,每每都要向丁翎求救鬼鬼才会给面子听两句。
后来我也闹得烦了,就把九爷那些用不着的家当全都换成钱,不管多少,全都存在鬼鬼的户头里留着给这妮子当嫁妆,唯独剩下的,就是这个捉鬼中心,针对要不要解散它的问题我犹豫了很久,后来决定,还是继续开下去吧。
不过,物是人非,总有一点小伤感,九爷弄得那个奇长无比的大牌子也不适合挂在新的住址里,找了几个人上下打点,最后以“侦探社”的名义重新申请了一个公司,法人还是鬼鬼,注册资金也是鬼鬼出的,至于公司的名字,反复斟酌之后大家决定使用“铁楼”二字。
于是,在距离铁楼不到两公里的附近的楼下,一个新租来的门市房里多了一个“铁楼工作室”的牌子,只是,在与那两个同行斗法取得认可之前,遵照约定,我们的公司还没有进入运行状态。
不过,这不要紧,经过近乎变态的强化训练之后,现在的我,对那种测试还是有着十足的信心的。
习得鬼步之后,我的实力提升了不止一大截,虽然最后两招用的不是特别好,但是,那种突然降临的优越感还是让我兴奋得不得了。于心底来讲,我真恨不得那次斗法能够提前一点,不过,出于谨慎还是没有提出来。
想着想着,不禁有些失神,听到耳边有人叫我,丁翎他们已经跳下车了,老杨过来,敲敲车窗,将车窗摇下来正看见他那略显沧桑的一张老脸。
“我靠,你这是来旅游的么?让你来看看你怎么还拖家带口的啊!”看看鬼鬼他们,老杨笑道。
“诶,我有什么办法,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说着,开门下去,带着一大群的小跟班跑到了四四方方的警戒线里,看看四周,竟然在一处很偏僻很荒芜的小区,这地方,也不知道以前是干什么的,一栋居民楼倒了一半,所以的院墙都写着大大的“拆”字。
好几十荷枪实弹的武警官兵把守在一个下水井的井盖四周,交头接耳,很显然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了。
老杨拿出证件跟他们晃了一下,又带我们走过去,蹲在那已经没了下水盖如同天井的坑洞边上,我接过手电往里照了一下,快要干涸了的下水井里,一个披着红衣敞开胸口的女人正在那里挣扎扭动,四周的墙壁都被她掏大了不少,身上的衣服也都是泥土,可是,照这速度往下折腾,再过几年她也出不去。
“你们咋找到的?”见她卡在下水井里动弹不得,小胖噗嗤一声笑出来转头问老杨。
老杨一听,也挺无奈的,他看看四周,小声说:“有个老太太报案,说这边的废楼附近有个疯子耍流氓,挺大一姑娘坦胸露乳地到处跑,还经常追赶一些跑到这边玩耍的小孩子,他孙子都给吓出心理阴影了,让我们来管管。我就觉得这事儿挺神奇的,于是跟同事们一起过来看一看,找来找去找了一整天,没发现有这么一个人,昨天晚上,值夜班在这里埋伏的一个伙计听见有个什么东西呜呜地叫,循着声音找过来,正看见这货卡在下水井里哀号不止。”
“呜呜地叫?”一听这话,我掏出手机看了一下,阴历十五,月圆之夜,这是僵尸拜月的好时候,估计这妞儿出不去正着急呢吧......想到这里,我说:“既然找到了,那就用汽油烧了吧,还等什么啊?”
“不行,不能烧,上面的人说了,这玩意有研究价值要活的。”老杨说着,有点不好意思,我上下打量,顿时觉得这货脑子有问题,我一咧嘴,略带嘲讽地问他道:“咋的,你还嫌死的人不够多啊?都死了一个人了我的大哥!”
大概是医院之行的第三天以后,正跟小胖他们打扑克的我接到了老杨的电话,老杨说,那女尸找到了,让我去看看。
我答应一声准备走,闲得难受的丁翎也嚷嚷着要跟去,叫她这么一说,鬼鬼也想去了,到最后,连小胖也跟着凑起热闹来。
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去就去吧,于是,三个人外加小胖外加幺儿乘着小胖的一个吉普车去了老杨说的事发地点。
一看小胖那车,我就郁闷了,这货其实不缺钱,可他这车子换得也太频繁了吧。
第一次见面,他开的是军工大卡,第二次见面,他开的带车厢的小卡,上一次毛总生日,他开的是经济实惠私家小轿车,这一回又特么地换了一个貌似不便宜的小吉普......
仔细思量五分钟,我觉得一般人干不出这种事情来,拿出一张报纸翻看一下我问他为何如此牛逼,这一问才知道,公款消费。
这车子没有一个是他的,全都是公司的财产,包括他现在住的那个在郊区的小院儿也是金九爷专门购置的。听得此言,我有点小感慨,要知道,在九爷去世之后,我的工资还在以自然月为周期不断打进银行卡。
带着鬼鬼去银行查了一下,原来,九爷托付一个第三方机构在每个月的月底清算我上一个月的基础工资,具体的标准和协议到底是什么样子,对方要求保密,我也没有深入研究。其实,他不这么做我也一样会照顾鬼鬼的,当然,这也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九爷开的这家公司,更像是一个专接私活儿的个体户,老板就他自己,伙计就剩下小胖我们俩。
九爷走后,现在产权转移到了鬼鬼的手里,可这妮子却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
鬼鬼对钱的数量没什么概念的,因为她以前跟本用不到,没办法,一向心肠好的我只能暂时帮帮这个就知道蹭吃蹭喝的小老板。可一提到这个事情,她就左顾右盼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有时候被闹得烦了,还会钻进被窝里捂住脑袋不吱声。
面对这样的行为,我时常会被气得想挠墙,每每都要向丁翎求救鬼鬼才会给面子听两句。
后来我也闹得烦了,就把九爷那些用不着的家当全都换成钱,不管多少,全都存在鬼鬼的户头里留着给这妮子当嫁妆,唯独剩下的,就是这个捉鬼中心,针对要不要解散它的问题我犹豫了很久,后来决定,还是继续开下去吧。
不过,物是人非,总有一点小伤感,九爷弄得那个奇长无比的大牌子也不适合挂在新的住址里,找了几个人上下打点,最后以“侦探社”的名义重新申请了一个公司,法人还是鬼鬼,注册资金也是鬼鬼出的,至于公司的名字,反复斟酌之后大家决定使用“铁楼”二字。
于是,在距离铁楼不到两公里的附近的楼下,一个新租来的门市房里多了一个“铁楼工作室”的牌子,只是,在与那两个同行斗法取得认可之前,遵照约定,我们的公司还没有进入运行状态。
不过,这不要紧,经过近乎变态的强化训练之后,现在的我,对那种测试还是有着十足的信心的。
习得鬼步之后,我的实力提升了不止一大截,虽然最后两招用的不是特别好,但是,那种突然降临的优越感还是让我兴奋得不得了。于心底来讲,我真恨不得那次斗法能够提前一点,不过,出于谨慎还是没有提出来。
想着想着,不禁有些失神,听到耳边有人叫我,丁翎他们已经跳下车了,老杨过来,敲敲车窗,将车窗摇下来正看见他那略显沧桑的一张老脸。
“我靠,你这是来旅游的么?让你来看看你怎么还拖家带口的啊!”看看鬼鬼他们,老杨笑道。
“诶,我有什么办法,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说着,开门下去,带着一大群的小跟班跑到了四四方方的警戒线里,看看四周,竟然在一处很偏僻很荒芜的小区,这地方,也不知道以前是干什么的,一栋居民楼倒了一半,所以的院墙都写着大大的“拆”字。
好几十荷枪实弹的武警官兵把守在一个下水井的井盖四周,交头接耳,很显然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了。
老杨拿出证件跟他们晃了一下,又带我们走过去,蹲在那已经没了下水盖如同天井的坑洞边上,我接过手电往里照了一下,快要干涸了的下水井里,一个披着红衣敞开胸口的女人正在那里挣扎扭动,四周的墙壁都被她掏大了不少,身上的衣服也都是泥土,可是,照这速度往下折腾,再过几年她也出不去。
“你们咋找到的?”见她卡在下水井里动弹不得,小胖噗嗤一声笑出来转头问老杨。
老杨一听,也挺无奈的,他看看四周,小声说:“有个老太太报案,说这边的废楼附近有个疯子耍流氓,挺大一姑娘坦胸露乳地到处跑,还经常追赶一些跑到这边玩耍的小孩子,他孙子都给吓出心理阴影了,让我们来管管。我就觉得这事儿挺神奇的,于是跟同事们一起过来看一看,找来找去找了一整天,没发现有这么一个人,昨天晚上,值夜班在这里埋伏的一个伙计听见有个什么东西呜呜地叫,循着声音找过来,正看见这货卡在下水井里哀号不止。”
“呜呜地叫?”一听这话,我掏出手机看了一下,阴历十五,月圆之夜,这是僵尸拜月的好时候,估计这妞儿出不去正着急呢吧......想到这里,我说:“既然找到了,那就用汽油烧了吧,还等什么啊?”
“不行,不能烧,上面的人说了,这玩意有研究价值要活的。”老杨说着,有点不好意思,我上下打量,顿时觉得这货脑子有问题,我一咧嘴,略带嘲讽地问他道:“咋的,你还嫌死的人不够多啊?都死了一个人了我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