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春娥跟周明礼走路去的公社,手里拿着回来的时候从首都那边拿的棉花票:“我听人说南方有地方现在买东西都不要票了,不知道真的假的,要是我们这里买东西也不要票该多好。想做件衣裳弄床被子都紧巴巴的,难的要命。”
    周明礼道:“起身也不用特意弄被子,我们过完年就得走。”
    “那不行,是真的不够盖,过几天我哥回来倒是能跟你挤挤,东城哥他们要是回来,我就麻烦了。”
    周明礼道:“你哥真的辞职了?因为你弟弟这个事情?”
    陆春娥点头:“是辞职了,不过跟陆东临这个事情没有关系,我是故意在我大伯面前这样说的。”
    “嗯?”
    陆春娥继续道:“要说这家里谁能制住我爹我娘,那就只有我大伯和大伯娘了。他们俩思想有时候跟我爹娘挺同步,也会犯糊涂,但是对于后辈人的前途上,那是绝对不可能糊涂的。”
    第三百一十一章 伤痕累累
    周明礼闻言忍不住就笑了:“撒谎啊?”
    “哪有?我这叫策略。不管怎么说,那个崔青红是不能留在家里的。我爹和我娘糊涂了,我劝他们是听不进去的,与其等我哥回来做那个恶人,不如先从一边下手。”
    说完,看了看远处起伏的山峦忍不住叹气:“陆东临这个臭小子,没有介绍信,身无分文,也不知道到底跑哪去了,真的是,从小到大都不能给人省一点心。下午回来我得写封信,明天去县城寄给我嫂子。她在那边还不知道家里具体什么情况呢!”
    这个时候,公社这边得棉花紧俏的很,哪怕有棉花票也不一定能买到。陆春娥想的两条被子那是没指望的,好歹凑够了一条,然后在公社这边找了弹花匠弹成棉絮,这么一来就去了大半天时间。
    “都忘记问我娘家里有没有布了,先回去问问,要是有就不用买了,省得我买了回去又遭数落,我记得我嫂子走的时候还留了不少布,先前给我娘也买过好几回,柜子里面没有,也没见她用,估计还攒着呢。”
    周明礼初来乍到,家里这些琐事他不好随便发表意见,自然是陆春娥说什么就是什么。
    才刚刚下国道没多远,一辆自行车托着个麻袋就从边上冲过去。
    陆春娥愣了一下,喊了一声:“陆东福!”
    自行车一个急刹车,车子上的人两条腿往地上一撑,转脸看着她:“春娥,是你呀?你啥时候回来的?”这才走了一年,变化大的光背影他压根就没认出来。当然,也主要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想过这么远陆春娥会回来过年。
    两个人年纪差不多大,陆东福比陆春娥就大那么一点点,陆春娥从来都不喊他哥,他也不在意。
    “就昨天,昨天下午到的。”
    陆东福的目光落在周明礼身上,随即又收回来看着陆春娥:“不介绍一下?”
    “介绍,我对象,周明礼!”第一次说“我对象”这三个字陆春娥还有点不好意思,这会儿已经说好几次了,坦然了。
    两个人互相打了招呼,然后陆春娥才问:“今天不是周末,你咋回来了?不上班?”
    “我请假回来的,这不是,东平哥那边的电报来了,刚好之前寄的包裹也到了两天了,我一并给送回来。”
    “我哥的电报?”
    陆东福点头:“嗯嗯,电报,说东临去他那里了。”不然他也不会火急火燎的请假往回跑。
    陆春娥:——
    “他不是没钱没开介绍信,他怎么跑去首都的?怎么找到我哥的?”
    这个,陆东福就不知道了,毕竟电报上就那么几个字。
    只有陆东临自己最清楚了。
    陆东临是齐腊月给温婉送到桐花巷这边来的。
    放寒假,温婉暂时没回大院去,在家里先琢磨开春的服装样式。
    也幸好没回去,不然齐腊月还真的找不到她人。
    温婉看着和她一起的人差点没认出来。
    “真的是稀客,快进来进来坐。”
    齐腊月却没动弹:“今天就不坐了,我是带他——”
    话还没说完,温婉就注意到了跟她一起来的站在她身后的人,不敢置信的喊了一声:“东临?”
    陆东临应了一声:“嫂子!”不敢抬头看她,耷拉着脑袋,单薄的身体在寒风中哆哆嗦嗦。他身上穿着的是陆东平在家的时候穿了好些年的军大衣,他太瘦了,完全撑不起来,空荡荡的,只能两手抱在胸前压着。
    那大衣上面脏的,也不知道沾染了什么,黑乎乎的一坨一坨的,还有两处撕烂了,里面的棉花都露出来了。
    清秀的脸脏的都看不出模样了,脸上有擦伤,都结痂了,黑乎乎一片,和皲裂的脸一并硬生生将他弄的跟换了个人一样。
    嘴唇干涸的,一圈全部都烂了。
    齐腊月见状道:“我是去学校拿东西的,碰巧遇见了,他说来找你的,说是你弟弟,说的有根有据的,我就想着带着来问问。”
    温婉吸了两口气道:“真是,他是我弟弟。真的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遇到你,他这会儿找到学校也难找到我。”
    “哎,谢什么,不要跟我这么客气。那什么,我就先走了,回头再来找你。”
    温婉这会儿也没心思招待她,点点头,目送她离开,然后才喊了陆东临:“还不进来还傻站在那干什么?喝西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