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天乐器行回来,孙魁抽空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回家的路上他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没有开向元柔家的方向。
他现在还不能见她。
他怕自己的情绪会失控。
张琦已经在音大附近转悠了两天,并没有什么异常。
姚老板干枯的双手和浑浊的眼神一直在孙魁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想了想,对杨风等人道:“我去音大附近转转,你们今天忙完先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再继续第二阶段。”
到达音大附近,孙魁找了个收费停车场将车停好。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衬衫,牛仔裤,外面是元柔给他买的皮夹克。
他就像逛夜市的普通上班族,穿梭在音大附近的小路上。沿途他还看到了在车上待命的张琦等人,其中一个组员正在人群里穿梭。
孙魁:……他们这个分配,倒是很适合抓小偷。
O市音大是个老牌学校,周边近两年进行了二次开发,增加了许多新楼盘。
剩余的老房子与小路交织,很有旧时代的风情。
路灯幽暗,隐隐绰绰,橘黄色的灯光照在墙壁上,洒落一片薄薄的光影。
下午去过春天乐器行之后,孙魁一直觉得哪儿不对劲。
一个贩售乐器的商店,老板却对店里贵重的商品不闻不问,任由贵重的钢琴盖上落了一层薄灰。
没有商人会这么做,除非他根本就不想开这个乐器行,又或者把乐器行当成了什么幌子。
用来洗钱?
孙魁在小巷里越走越深,这的小路相互交叉,就像一个粗糙的迷宫。
同一时间,不远处的五层楼上,一只一米多长的蝙蝠乖乖的趴在地上,它黑色的肉翅上,坐着的是一脸兴味的元柔。
她将头发挽在脑后,穿着一条修身黑色蕾丝裙,漂亮的大眼睛在小路里来回打量。
事实证明,郑北连去了两个现场,打听的情报基本没什么用。
郑北只打听到了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在哪个医院,是什么姿势被抬出来了的……
她并不知道,因为郑北,她的马甲已经被扒了一半。
她想要了解更多,只好去夜探受害者的医院。
她当了这么多年医生,装个护士进去看一眼受害者,对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行就让门外守着的警察多睡一会。
她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章制度,可惜,她不是“人”,所以没有什么法律观念。
或者说,没有什么能约束得了她。
除非她自愿。
看到受害人溃烂的伤口,元柔可以确认,这不是人类干的。
这是一只不挑食的杂血。
根据吸血量的不同,被吸血鬼袭击的人类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少量吸血,被袭击者可能几天就会转醒。
中度血量,被袭击者要昏迷三到五天,再休养三到五个月。
第三种就是过度吸血,受袭者在经历昏迷之后,伤口会被吸血鬼的唾液所感染,出现大面积的溃烂。
挺不过来的话,就会死亡。
能挺过来……就会变成杂血吸血鬼。
要是以前的元柔,估计会静观其变。
若是成为了杂血吸血鬼,作为同类,她会把他们赶得远远的。
要是死了,只能说他们命不好。
现在这个案子是孙魁在办,无论这两人是死,还是变成吸血鬼,都会很麻烦。
元柔长指甲拨弄了两下腐肉,嫌弃的皱了下眉头。
她耸耸肩,自言自语道:“我可是为了你能早点结案……虽然你也不知道。”
轻轻打了一个响指。
小蝙蝠们凭空出现,围绕着元柔扇动肉翅。
右手指甲戳破皮肤,元柔把血滴在了腐烂的伤口上,对小蝙蝠们道:“涂匀了。”
第二天,两名伤者的伤口奇迹般的停止了腐烂。值班医生立即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警察。
……
元柔猜测,这只杂血似乎很饿,也很虚弱。
普通杂血的力气和一个成年男子差不了多少,就多了一个会飞的本领。
要是长了一张讨喜的脸蛋还好,就像元柔,总有不长眼的粮食会扑上来。
什么都不占的话,会饿肚子也不奇怪。
浓郁的恶臭味随着风飘散而来,大蝙蝠抬起头,元柔拍了拍它的大脑袋,笑着道:“来了。”
孙魁还在小巷里来回乱窜,也许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有点多,他的心里很不踏实,总感觉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忽然,一丝微弱的声响从不远处的小巷深处传来。
孙魁脚步一转,向着声源处跑了过去!
“姚老板,您不是要带我看竖琴吗?”一个年约二十岁的女孩子不安的拽了拽背包,忐忑的看向身边的男人。
她姓张,叫张维维。是音大的一个学生。
她练的乐器是竖琴,问了好几家乐器行,春天乐器行的报价最便宜。
姚老板跟她说,新的竖琴在新仓库放着。
她来过春天乐器行几次,所以不疑有他跟了上来。
姚老板抬起苍白的脸,双目在黑夜中闪烁在白天没有的光。
张维维心脏猛地一跳,随即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她发现姚老板嘴里的臭味不见了,变成了迷人的芳香,就像花园里刚采的鲜花,就连他的面容,看起来也不再干枯。
回家的路上他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没有开向元柔家的方向。
他现在还不能见她。
他怕自己的情绪会失控。
张琦已经在音大附近转悠了两天,并没有什么异常。
姚老板干枯的双手和浑浊的眼神一直在孙魁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想了想,对杨风等人道:“我去音大附近转转,你们今天忙完先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再继续第二阶段。”
到达音大附近,孙魁找了个收费停车场将车停好。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衬衫,牛仔裤,外面是元柔给他买的皮夹克。
他就像逛夜市的普通上班族,穿梭在音大附近的小路上。沿途他还看到了在车上待命的张琦等人,其中一个组员正在人群里穿梭。
孙魁:……他们这个分配,倒是很适合抓小偷。
O市音大是个老牌学校,周边近两年进行了二次开发,增加了许多新楼盘。
剩余的老房子与小路交织,很有旧时代的风情。
路灯幽暗,隐隐绰绰,橘黄色的灯光照在墙壁上,洒落一片薄薄的光影。
下午去过春天乐器行之后,孙魁一直觉得哪儿不对劲。
一个贩售乐器的商店,老板却对店里贵重的商品不闻不问,任由贵重的钢琴盖上落了一层薄灰。
没有商人会这么做,除非他根本就不想开这个乐器行,又或者把乐器行当成了什么幌子。
用来洗钱?
孙魁在小巷里越走越深,这的小路相互交叉,就像一个粗糙的迷宫。
同一时间,不远处的五层楼上,一只一米多长的蝙蝠乖乖的趴在地上,它黑色的肉翅上,坐着的是一脸兴味的元柔。
她将头发挽在脑后,穿着一条修身黑色蕾丝裙,漂亮的大眼睛在小路里来回打量。
事实证明,郑北连去了两个现场,打听的情报基本没什么用。
郑北只打听到了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在哪个医院,是什么姿势被抬出来了的……
她并不知道,因为郑北,她的马甲已经被扒了一半。
她想要了解更多,只好去夜探受害者的医院。
她当了这么多年医生,装个护士进去看一眼受害者,对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行就让门外守着的警察多睡一会。
她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章制度,可惜,她不是“人”,所以没有什么法律观念。
或者说,没有什么能约束得了她。
除非她自愿。
看到受害人溃烂的伤口,元柔可以确认,这不是人类干的。
这是一只不挑食的杂血。
根据吸血量的不同,被吸血鬼袭击的人类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少量吸血,被袭击者可能几天就会转醒。
中度血量,被袭击者要昏迷三到五天,再休养三到五个月。
第三种就是过度吸血,受袭者在经历昏迷之后,伤口会被吸血鬼的唾液所感染,出现大面积的溃烂。
挺不过来的话,就会死亡。
能挺过来……就会变成杂血吸血鬼。
要是以前的元柔,估计会静观其变。
若是成为了杂血吸血鬼,作为同类,她会把他们赶得远远的。
要是死了,只能说他们命不好。
现在这个案子是孙魁在办,无论这两人是死,还是变成吸血鬼,都会很麻烦。
元柔长指甲拨弄了两下腐肉,嫌弃的皱了下眉头。
她耸耸肩,自言自语道:“我可是为了你能早点结案……虽然你也不知道。”
轻轻打了一个响指。
小蝙蝠们凭空出现,围绕着元柔扇动肉翅。
右手指甲戳破皮肤,元柔把血滴在了腐烂的伤口上,对小蝙蝠们道:“涂匀了。”
第二天,两名伤者的伤口奇迹般的停止了腐烂。值班医生立即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警察。
……
元柔猜测,这只杂血似乎很饿,也很虚弱。
普通杂血的力气和一个成年男子差不了多少,就多了一个会飞的本领。
要是长了一张讨喜的脸蛋还好,就像元柔,总有不长眼的粮食会扑上来。
什么都不占的话,会饿肚子也不奇怪。
浓郁的恶臭味随着风飘散而来,大蝙蝠抬起头,元柔拍了拍它的大脑袋,笑着道:“来了。”
孙魁还在小巷里来回乱窜,也许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有点多,他的心里很不踏实,总感觉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忽然,一丝微弱的声响从不远处的小巷深处传来。
孙魁脚步一转,向着声源处跑了过去!
“姚老板,您不是要带我看竖琴吗?”一个年约二十岁的女孩子不安的拽了拽背包,忐忑的看向身边的男人。
她姓张,叫张维维。是音大的一个学生。
她练的乐器是竖琴,问了好几家乐器行,春天乐器行的报价最便宜。
姚老板跟她说,新的竖琴在新仓库放着。
她来过春天乐器行几次,所以不疑有他跟了上来。
姚老板抬起苍白的脸,双目在黑夜中闪烁在白天没有的光。
张维维心脏猛地一跳,随即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她发现姚老板嘴里的臭味不见了,变成了迷人的芳香,就像花园里刚采的鲜花,就连他的面容,看起来也不再干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