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苏醒

  殷和玉一直以为,自己除了太弱对不起爹妈的优秀血统以外,人生是没有遗憾的。
  亲爹是玄英洲最强之城北原城的城主,亲妈是某传承族群的领袖。如此优秀的配对,自然也生出了数个天才子女。
  大姐沉迷武学,实力独霸一方;二哥对商业有独到见解,在黑市中混得风生水起;三哥四哥是一对性格迥异的双生子,被一底蕴深厚的宗门双双收为关门弟子。
  不知道是不是生着生着没墨了,还是前面四个太辉煌,到了殷和玉这里,他的天赋堪称废物。
  先天不足,身体娇气,至今无法修炼,除了颜值还算不辜负血统以外,他的诞生简直是家族履历的一个污点——弱爆了!
  照理说,他这样的糟糕资质配上这样的身份,应该会被忽视和慢待,然而殷家是个例外。
  俗话说得好,装逼也得有观众,提携和培养后辈是展示自己雄厚资源和过人财力的不二法门。
  当爹当妈的想要个乖巧软萌的孩子,当哥当姐的想要个贴心可爱的弟弟妹妹,这是满足成就感的硬需求,然而……
  老大虎里虎气比谁都飙,老二天生狐狸心眼,老三风风火火急性子,老四沉默寡言宛如冰山。
  强者各有各的特立独行,殷家子女从小展现出来的天赋和潜力太强了,以至于特别早熟,一点都没有寻常孩子对家长的依赖心。
  简单来说就是独立自主过了头,没了那养成味,就好像你把他放外面天生地养,他也能长成那样。
  在失望数次后,殷家老五呱呱坠地。
  乖巧软萌,贴心可爱还会撒娇——太完美了!
  试问,当一个小可爱不同于前面几个家伙,会对着你撒娇,毫无保留地信赖你,你怎么能把持得住!
  先天不足?没事!你爹妈/你哥哥姐姐给你兜着,还怕什么!
  殷和玉先天不足,体质比寻常孩子弱,众人那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就这样宠啊宠的,到殷和玉四岁的时候,殷家内部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殷家的其他子女都已成年,虽然因为弟弟的出生在家里逗留多年,但毕竟还是有自己的事业的。于是他们纷纷想把弟弟带走,去自己的大本营。
  对此爹妈表示孩子才四岁,理应待在父母身边。然而被子女们驳回,因为他们两人这两年经常吵架,让小和玉天天看爹妈吵架,对他的成长不好!而且北原城环境这么恶劣,弟弟身体那么糟糕,怎么受得住!
  但是每个想带走殷和玉的,又都会被其他所有人找出一堆理由反对。最终家庭会议的结果是,挑一个风水宝地,把弟弟养在那里,谁也不吃亏。
  于是他们寻遍玄英洲,挑中了当时堪称落魄的五华城。
  除了环境好气候舒适,以及地理位置还算不错以外,五华城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然后父亲给小儿子安排好了护卫和代理城主,把整座城势力范围扩大一圈。大姐把周围的妖兽流匪扫荡了一遍,二哥将其圈入商会网络,三哥四哥更是明着表示谁动五华城就是和他们过不去,而城主夫人带着自己的部下,将五华城上上下下整修了一遍。
  经此一遭,五华城脱胎换骨,成为了崛起的新秀,迎来了繁荣,也同时迎来了它年仅四岁的城主。
  殷和玉就这样在家人明目张胆的宠溺之下长到了十四岁。
  照理说这样的人生赢家,不该再有什么苦恼才对。
  ——如果不是他想起了上辈子的记忆的话。
  殷和玉躺在床上,沉默良久。
  “城主!您醒了,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床边的侍女发现了他的苏醒,十分惊喜,连忙上来关切。
  就在前两天,殷和玉前往府内宝库的时候,晕倒在了里边。
  “我没事。”殷和玉坐起身来。
  苍白的肤色,瘦弱的身躯,不论是谁,看到他都不会怀疑他的弱不禁风。但是他没有寻常体弱之人的寡淡面色,反而双眼有神,气色良好,只是相较常人还是显得有点亚健康。
  侍女立刻扶住他,轻手轻脚的,就像是怕伤到了城主脆弱的身体。
  应该说,不论是谁,在与城主接触的时候,都会变得小心翼翼。
  殷和玉从父母那边继承的只有颜值。因为太过漂亮,反而让他的弱小逆转成了优势。
  殷和玉没有拒绝侍女的搀扶,因为他知道再怎么拒绝都是没用的,倒不如让她们老老实实服务。在低头看到自己身上衣服的时候,他面上僵硬了片刻。
  侍女见殷和玉发呆了,以为他是要整理头发,便迅速拿来了镜子,十足贴心。
  殷和玉看向镜子。
  镜中之人白皙到近乎苍白的脸上透着几分虚弱之相,柔顺的长发因为主人的不擅打理稍显杂乱,加上眼中的沉重思绪,不管怎么看,都是一个思虑过重的瘦弱美人。
  是的,美人。
  标志精巧的五官,带着雌雄莫辨的美。他的脸上稚气未退,但水盈盈的双眼似乎将世间的一切美好事物都包含在里边,仿佛以美玉为骨霜雪为肤,让人不禁第一眼就被他的纯粹而动容。
  是的,他。
  五华城城主是个远近闻名的娇气美人,稍微磕碰一下都会受伤,众人也习惯了对其过分呵护,但一直以来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
  美人性别为男。
  对此,殷和玉只想说——“把瘦弱的男孩子当成女孩子养”是什么见鬼的风俗!他从记事开始似乎就没穿过正儿八经的男装!
  而且他只是先天不足体质弱还脆皮!除此以外还是能跑能跳的健康人,不是什么重病缠身的患者!
  说到底就是哥哥姐姐爸爸妈妈他们都想看自己穿罢了!
  关于昏迷,他记得自己是因为母亲的交代,去宝库找个东西,然后接触到的一瞬间,就像是被电击了那般直接失去了意识。
  在昏迷的时间里,他以梦境的形式,回忆起了自己的上辈子。
  殷和玉是穿越的。严谨一点的说法是胎穿。他在这个世界诞生至今已经十四年,是个毫无疑问的金汤匙小孩——虽然以他的身家背景来说,含着的估计不是金汤匙而是金饭碗。
  一直以来殷和玉从没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不对,也不觉得自己生活有什么遗憾——除了弱得对不起爹妈基因外。
  而过去的回忆浮现出来,让殷和玉觉得很讽刺。
  因为他一直生活着的这个世界,是小说里的世界。有本名为《乾天仙踪》的小说,里边有他熟悉的名字,熟悉的势力……以及熟悉的家人!!
  北原城殷家,是《乾天仙踪》这本文里,堪称贯彻全文的反派家族。
  强势的北原城城主,神秘的领袖夫人,痴迷武学的大姐,商业奇才的二哥,还有性格迥异的双生子老三老四,稍带上一个被全家宠着的弱鸡老五。毫无疑问,这就是《乾天仙踪》里的那个反派家族!
  “我的父母与兄长他们没事吧?”殷和玉紧张地询问身边人。
  “啊?这个……北原城那边没有消息传来,其他各位殿下除了寻常的慰问书信外也没有特别之处。”
  她不敢妄下判断,于是只能告诉殷和玉现在的情况。
  闻言,殷和玉霎时间松了一口气。这就证明剧情还没走到殷家一个个被打倒的阶段,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业。
  见殷和玉倒了回去,侍女收回镜子,“城主,若还是觉得不舒服,便休息吧。”
  “我没事,只是……”殷和玉抬起手,挡住了眼睛,“现在心情有点复杂,你让我静静。”
  “是,若有什么吩咐,我们就在门口。”
  侍女恭敬地退下,虽然眼中还有担忧,但她相信城主有自己的决断。
  她刚走出门,便看到一个女人端着托盘缓缓走来。
  “荀管事。”侍女恭敬地行礼,“城主已经苏醒,但说想要一个人静静。”
  “这样吗……我先把午膳给他送进去吧。”女人轻轻颔首,“城主身体一直不太好,这次也不知病灶在何处,你去信箱那儿看看孔药师有没有什么新的交代。”
  “是。”
  荀管事让侍卫帮忙敲门,得到了准许的命令后缓缓步入室内。
  外头虽然还有些寒凉,但是室内一直都是四季如春,所有的安排与规划,为的都是保护这五华城最大的宝贝。
  听到脚步声,殷和玉忍不住露出笑容,“荀管事,辛苦了。”
  荀管事名荀忆香,是五华城城主府的内府大总管。这类端茶倒水的事其实是不必她干的,但是她已经习惯了。
  “城主,是有什么苦恼吗?”荀忆香将午膳放在桌上,目露慈爱,“忆香拿院里的甜水莲,给您做了一碗荷花粥。”
  “我遇上麻烦了。”殷和玉默默地道,“事关我的家人和五华城,我需要一点时间消化一下。”
  上辈子的记忆回忆起来并不深切,毕竟已经间隔了十四年,他刚刚在努力回忆起那本小说的剧情和细节。
  二十多年的记忆里,某本特定的小说的内容宛如沧海一粟,回想起来不仅费事还有点脑阔痛。
  殷和玉选择放弃挣扎。他依稀记得殷家成为反派的开端就是他这个弱鸡老五惹出的事,让主角与殷家彻底对立。然后打小的来大的,打了大的来老的,堪称标准反派出场链。
  最先白给的就是他这个老五。
  “让忆香来喂您吧?”
  “不用,我自己吃。”殷和玉坐起来,吃着荀忆香摆在小桌上的荷叶粥。
  带着清香的米粥入口,殷和玉感觉脑子清醒了不少。而荀忆香因为城主的话,显得愁眉不展,“既然是这么严重的事,不如让信使们……”
  “不行,不能通知他们。”殷和玉摆摆手,“这件事必须我来处理。”
  只要殷家老五不和主角结仇,殷家其他人和主角只会是过客,不会是仇敌。
  暖意顺着食道流入腹内,让殷和玉感觉精神不少,他终于又从回忆里挖出了几个片段。
  事情缘由有点复杂,主角把女装的殷和玉当成了妹子并订下了娃娃亲,长大之后再回来找的时候只看到一个顶着未婚妻名字的纨绔,纨绔对主角喊打喊杀于是被杀掉了。
  老五的死让主角在殷家的声望掉到了“仇恨”这个级别,于是他们就像精英红名怪,随时刷新在主角的练级路上喊打喊杀。
  然后就被主角又打又杀,一个接着一个地干掉,直至最后端掉了全家。
  事情发生的时间节点似乎是主角开春时杀掉殷和玉后,加入了五华城的对手阵营,代表他们出战某个大会来着……?
  “荀管事,现在是什么时节?大会在什么时候?”
  “再有几日就开春了,还有两月便是泉灵大会。”荀忆香面对殷和玉时,说话总是温温软软的,“城主,有什么不妥吗?”
  殷和玉的勺子掉到了桌上。
  不妥!非常不妥!
  如果这是游戏的话,殷和玉感觉自己能看到一条硕大的公告——您的未婚夫·主角刷新中!
  您的小命!危在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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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开张!感谢各位新老读者一直以来的支持,若是觉得喜欢便收藏吧!
  这次是穿书,主角和炮灰厮混在一起了【x】
  我们的团宠城主虽然又弱又脆皮,但他好看啊【x】
  最终会成长为一个“大炮开兮轰他娘”的好看脆皮
  喜闻乐见的毛绒绒系球球,还是布偶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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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新读者科普一下,因为某于秋秋的恶趣味,每本文的小攻都会有个带“球”的小名,也会让他们在作话里客串
  传统艺能是迫害傻球——虽然叫傻球但其实是设定上智商最高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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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问为什么一堆球里混进一颗鱼丸,因为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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