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是一个热情的大婶开的,林夙跟她很熟,从大学开始经常在她店里买东西。
    晚上当班的是大婶的女儿,她养有一条可爱的博美,毛茸茸的,对人亲热,大晚上居然也不休息还在跟自己的尾巴玩转圈游戏。
    林夙买了一根热狗逗它:“乖,叫声老公我就给你吃。”
    “汪。”博美不明所以,乖乖坐好,对着他流哈喇子。
    “乖,快叫老公。”林夙将热狗放到博美鼻子上,惹得对方跳起来又抬高,继续逗弄:“来,快叫,叫了我给你吃。”
    博美急地团团转,又叫了几声,脖子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你别给它吃,那个太咸了。还有,它是只公狗,叫什么老公啊。”大婶的女儿急忙走出来,给博美一支磨牙棒。
    林夙咬着热狗,满脸写满了失望:“那太可惜了。”
    少女柳眉一竖,笑骂道:“操,你这是什么表情,母狗更不行了,小心动保抓你。”
    林夙懒懒地靠在店外椅子上,吃着袋子里的面包。
    少女轻轻摸着博美的狗头,像是感叹又像是对林夙说那般,声音跟夜风一样轻,又带着甜蜜的幸福:“我要结婚了,对方是个很好的人,跟他呆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
    林夙顿了顿:“你是在向我讨红包吗?”
    少女说道:“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要把狗带走了,你以后就撸不了狗了。”
    林夙:“……”
    少女是少数知道林夙秘密的人,她眼睛看向寂静的街道,语调温柔:“我希望你也能获得幸福。”
    林夙敷衍的应了一声,干脆利落地吃掉面包,往旁边的自助取款机走去,最后带着一身寒气轻车熟路地在店里找售卖的红包,塞了几张崭新的钞票进去,递给少女,露出一个笑容:“提前祝你新婚快乐。”
    林夙长得实在好看,如果忽略掉他隐藏得很好的精神缺陷和孤僻的性子,他会是许多少女的梦中情郎——他高大帅气,有些不着调又给人一种奇特的安全感。
    少女扑哧一笑,接过红包:“那我不客气啦。”都是熟人,没必要推三推四。
    林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转身摆了摆手:“我先回去了,有点困。”
    少女在后面大声呼喊:“路上小心,明天请帖写好了我会给你发请帖的!”
    林夙捧着手机在小区的健身广场上看小说,刚才他打开浏览器的时候不小心弹出来一个广告,上面写的《霸道总裁蠢萌的小娇妻:女人别想逃!》。
    点进去一看,简介赫然写着:他是权势倾天,纵横商界的奇才,却偏偏钟情于她,一宠成瘾。“女人我要你!”她娇憨可爱,力拔山兮气盖世,却唯独对他柔肠百转。“这辈子,我只倾心你。”
    林夙:“……”啥玩意啊,男主娶的是项羽吗?
    耐不住这离谱简介的诱惑,林夙最终还是点进去了,他就想看看男主怎么跟项羽谈恋爱的。
    结果发现没有简介中力拔山兮气盖世那么夸张,这只是当下流行的爽文罢了,女主漂亮又温柔,男主帅气又多金。林夙看得极不认真,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但其中一个偏执得不惜一切也要得到女主的配角倒是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点开评论区去,多是什么“病娇弟弟可爱”“太太对小病娇温柔点”“漂亮病娇我可以”“只要坏蛋长得好,三观跟着五官跑”之类的话。
    林夙很少网上冲浪,他没看懂“病娇”两个字是什么,觉得大家夸着那应当便是当下赞扬角色的好词吧。
    因为感兴趣,林夙重点关注了这个角色的命运,这个角色叫秦以霜,是个受哥哥宠爱的富家子弟,当女主关心过他一次后,他便对女主各种示好,而女主理所应当的接受着,却当他是弟弟不给予回应,在得不到回应后,他试图在女主的周围安装各式各样的监控道具,观看女主日常,想方设法切断女主与他人的联系,让女主在经受疏远后醉酒痛苦地朝他哭诉。
    而这个刚刚上大一的少年,假意悲伤地安抚女主后,甚至了无痕迹杀害了女主曾用来拒绝他的挡箭牌青梅竹马。
    林夙皱了皱眉,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合理,他跳过大段情节来到秦以霜的结局,发现秦以霜最后疯狂地抱着得知自己青梅竹马被他杀害的女主,想让女主跟自己一起跳海而死,却被赶来的男主杀死抛入大海,最后男主女主成为神仙眷侣,开始各种苏爽之旅,而秦以霜就连尸体都没捞着。
    林夙越看越纠结,越看越纳闷逻辑,索性不看了,收手机回家补眠。
    如果他待在那个世界,肯定要教秦以霜好好做人,年纪轻轻尽想些有的没的,是家里的饭不好吃吗?还想着吃牢房。
    当然这也是想想,对方不过是小说里的虚拟人物罢了,再者就算真实存在,他也不会去管闲事,先不提对方跟他非亲非故,他本人就是天性冷漠的利己主义,连人情都不愿多接触。
    走回家路上,林夙仔细想想,其实他挺妒忌女主的,至少在小说里,真的有人会全心全意去喜欢她。
    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从小到大他一直希望能是被爱的,但他也拎的清,他明白像他这样的人没有人会喜欢。
    母亲留下的阴影像是鬼魅般如影随形,又像是烧红的铁块烙印在他的灵魂深处,他都唾弃自己了,既摆脱不了阴影,又想要伸手去够自己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