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绝不容许,身边亲友为了她的愿望,再有任何伤损。
    否则宁愿与韦海池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严寺卿,本宫何尝怪罪你栽陷诽谤?栽陷忠良者另有其人,你不待本宫阐明,便以挂冠请辞逼迫,倒让本宫心中狐疑新法改除弊失,强调以实据为重,你却仅凭罪官口供,便恳请将贺侍郎逮捕审问,以叛国大罪鞫讯,本宫先还念你,未曾谙通新法,办案之时,仍难免适用陈规,这非罪过,本宫原也不打算追究,认为私下警醒为当。
    冷笑道:然本宫不过为贺侍郎辩白几句,你便以跪辞相逼,那么,本宫倒要问问严寺卿,你究竟有何罪证,证实指控,你究竟有何等理由,才如此坚定不疑主张,务必要将贺侍郎逮捕刑鞫?
    严慎硬着头皮应对:非但罪官口供,朝堂之上,诸多御史言官,纷纷弹劾贺澄台犯叛国大罪,下官职任大理寺卿,方才
    御史言官不同司法官员,可以风闻言事,纵有不实,亦不担诽谤之责,然谁说仅凭言官风闻,司法官员便能够引为罪凿?否则朝廷仅以风闻处罪,又何必另置司法?本宫现在问你,你有何实据,认为贺侍郎罪行确凿,建言批捕,否则宁肯辞官?
    不待严慎回应,十一娘再问:新法规定,事涉中枢要臣,需三司决议,刑部、御史台长官,二卿可以直抒己见,是否也赞同贺侍郎确犯叛国大罪,理当刑鞫?
    严慎已经冷汗淋漓。
    第1353章 另一条路
    御史台的长官林昔就不说了,早早被打上近臣的标签,刑部尚书虽非后族一系,却如陶葆仪一样,在严慎看来,是个冥顽不化之徒,事实上他之前极尽游说能事,仍不能争取刑部尚书与他一同上谏,现下皇后当众问此二人决议,又怎有奇迹发生?
    事态也确如严慎所料,另二位完全不赞同他的见解,并毫不讳言,偏向贺湛是被污篾。
    而那些有权以风闻劾事的言官,自然也拿不出实据证明贺湛叛国,这原本就是毁谤,又怎有任何实据?
    但大周近五十年来的朝堂,可从未强调过证据,尤其对于叛国、谋逆等大罪,天子一直坚持宁错三千不放一例的法则,甚至英宗帝时,谋逆之罪更是成为君帝名正言顺处死叛臣的手段,因为这根本不需罪证确凿,只要天子觉得臣公可能谋逆,那么就该当处死。
    不过正如十一娘当初不能为贺湛的贪贿罪名辩护,严慎也同样不敢悍然主张谋逆不用罪证,因为这无疑是将所有士大夫的生死,送呈执政者任意决断。
    严慎作为士大夫其中一员,又怎敢损毁集体利益?
    说到底,皇后主张按实证判罪,对于绝大多数官员而言,其实是增加了保障。
    如冯继峥等等,为何敢于暗中挑衅皇权?其实也是看准了包括韦太后在内的执政人,虽有生杀予夺大权,但仍注重声名。
    谋逆大罪,只能用来对付不得不除的障碍,否则执政在位期间,朝臣动辄谋逆,谁都知道是在滥杀无辜,执政者死后,也休想能得好评。
    这样或许能够解释,秦二世当年,明明已知天下大乱,却自欺欺人,就是不肯承认地方已经叛逆,反把上报官员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处死这等变态心理了。
    但胡亥毕竟不是常态,连韦太后虽具胡作非为的潜质,终究还是要受礼法所限,就更不说当今帝后了,也便可以想象严慎如若主张无据可杀,会引起多少士大夫的斥骂。
    十一娘深知林昔,但并不深知刑部尚书,不过因为这样的利害攸关,对于今日这场唇枪舌战,她有七成获胜把握。
    但当然会有人助拳严慎,故而当冯继峥举笏出列时,十一娘丝毫不觉意外,甚至产生这就对了的感想。
    臣禀皇后,虽未经三司决议,然严寺卿担任主审之职,请谏将嫌犯鞫问审讯并非罪责
    本宫何曾说过严寺卿有罪?只是对于严卿目的,稍有狐疑,方加质询,难道冯侍郎认为,本宫没有资格质询刑司?
    冯继峥:女流竟然胡搅蛮缠,这可是朝堂之上!!!
    他深深吸一口气,平息怒火:贺侍郎受贿之罪,已证确凿
    十一娘仍然不让冯继峥把话说完:因其受贿,本宫已经下令停职待审,连严寺卿,上报案情也无非受贿而不枉法,依周律,处徒刑一年,可用铜赎,并适用八议之则,贺侍郎于八辟之中,至少占五,即亲、故、贤、能、功。依此礼法,小过可以不论,一年徒期于小过之内,冯侍郎可有异议?
    这不仅是要保贺湛性命,甚至不会追究过责了!
    冯继峥忍无可忍:议亲,释为皇亲国戚;议故,释为圣人故旧;此两条贺侍郎确然符合,然则,德高望重、才能卓越、功勋著绰,贺侍郎怎有资格担当?!
    按大周通行的律法,亲、故之议,可免刑,却不能免于罢黜,但加上贤、能、功就不同了,因为后三条无关人情,却涉及功德,礼律兼备,小过自然应当不受刑责,就连犯死罪,按例也应罪减一等。
    冯继峥也是掷地有声:贺澄台涉嫌叛国,另有失职等等罪行,一来不备资格,享获贤、能、功三议;再者十恶之罪,虽免斩首,理当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