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道你与汝言姑娘再情深,能大过天去?”
男子喘着粗气,伸手揉了揉自己发酸的手臂,低声道:“七夕结束还有小半日呢......”
文乐托着腮帮子,仰头倒了一口酒。
那护城河上头全是漂浮着的羽毛,里头的铜壶周边零零散散掉了一堆荷包,不知道是哪家女儿没丢进去,要伤心好久。
等傅骁玉的时间实属缓慢,文乐难得什么公务都没有,坐在高高的楼顶,看那男子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地丢着羽毛。
性命之于人,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
连落地都毫无声响的物件,怎么能投入那四五丈外的铜壶呢。
男子已经失力,喘着粗气。
一旁的人看不下去了,说:“岳公子,要不就算了吧,明摆着驴你呢。”
男子笑着摆摆手,将一头的汗抹去,说道:“我知晓汝言姑娘爹娘不喜我家中清贫,没给机会,我便认了命。可这不是给了我一线希望吗,若是能投进自然是好事,若是投不进,他日汝言姑娘若是知晓我也曾为了情愫这般拼尽全力,无论那时我与她境况如何,都能全了我对她的这份情。”
文乐心中微动,想起那傅骁玉在那护城河边投壶一事。
明明尚未有决断,双方都还那般疏离,那傅骁玉就能当着众人的面,在那护城河边道:“惟愿一生一世一双人。”
那会儿他是不是也抱着这般的决心呢?
“乐乐,回家了。”傅骁玉以一扇子遮阳,看着他笑。
文乐答应着,从腰间取下一枚铜钱,往那护城河边一甩,自己飞身而下,将傅骁玉搂了个满怀。
“进了?!进了!!!”
“羽毛进了?怎么可能?那是羽毛啊!”
“刚刚一阵邪风,吹得那羽毛进了壶里!”
“难道神仙显灵?”
傅骁玉回头一瞧,看到那护城河岸边的男子怔怔地看着手,惊喜得话都说不出来的模样,问文乐:“你刚刚做了什么?”
文乐拉着他的手,与前去看热闹的百姓们擦肩而过,说道:“没做什么,上天怜惜有情人,显了灵。”
夕阳西下,七夕佳节。
有情人终成眷属。
作者有话说:
正文在这里就结束了!
谢谢收藏/评论/投喂海星鱼粮的各位天使,从一月到现在六月,已经陪伴大家半年时间了,谢谢大家的支持,谢谢大家喜欢乐乐和布灵。
番外大王要开始大搞特稿了√
番外的名称后面,我会跟上副cp的名字,例如张烈X孙煜儿,就是张孙,大家根据自己喜欢的副cp酌情订阅(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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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品有保证,啾咪。
第157章 番外 (元周)——药
兰都人杰地灵,出过很多读书人,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那个常伴武帝身旁的活算盘庄易明。听说他算无遗策,曾经以一计逼退匈奴战神。
明明比起陆洲和徐州,兰都离金林更近的,只可惜一道长长的山脉将两座城划开。若是和那脚程厉害的兰都人一般,能翻山越岭,不到七日,便能走到金林。
可惜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只能乖乖地从那徐州陆洲绕一大圈。
兰都之所以叫兰都,听说是以前高祖来这儿游玩,喜爱当地的一个兰花品种。那兰花花苞很小,香味却是十足的浓郁,在房间里头摆上一盆,可以将整个屋子都熏出这个味道来。
村落外,十岁小孩儿手里拿着一个弹弓,眯着眼细细地瞧着那树梢的鸟窝。小石子攥在手心里,只用一下,就能将那一整窝的鸟蛋打得稀碎。
“臭小孩儿!干嘛呢?”
“我、我......”被人吓了一跳,准头落在了树上,一个石子丢过去,将那树干打出一个小坑来。
来人长得十分高大,手里还抱着一堆衣服,指着那树说:“那是元夫子喜欢的鸟儿,要打去林子里打去,别来这儿撩闲,再让我瞧见你琢磨它的主意,我非揍你不可!”
小孩儿怕得很,捂着耳朵与旁边的朋友一块儿离去了。
骂骂咧咧地走到一处小院外头,兰花香似溢满了整个院子。
院中的人抱着一碗干玉米,往那鸡窝里头丢着。小鸡仔们这儿吃一粒,那儿又吃一粒。
“诶,你怎么起了?”
元晴笑笑,说:“老麻烦你有些不好意思,便做些活儿。”
“就这算什么麻烦,我哥说了,若是夫子你在这儿住得不开心,待我回了金林,非拿着鸡毛掸子抽我不可。”祝青岩说着,将元晴手中的小碗夺了过来,暗道,这可是种子,怎么就给喂了。
农家收成之后,会挑饱满的谷物明年留种,这一洒下去,就去了一半。
元晴是金林长大的金贵孩子,自然不知道这事儿。
祝青岩抿着唇,一手抱着衣服,一手推着元晴往屋子里走,说:“早上给你留的粥喝了吗?”
这已是元晴来兰都的第三个月了,从春季一直待到了夏季。夏末时节,兰花开得到处都是,每个人身上都盈满了兰花香,倒显得他没那么突出了。
之前常驻在二皇子府上,不知怎么的,祝青松突然说起他的事情,问他可还愿意去兰都。
祝青松本家便是兰都的,庶弟祝青岩今年本该娶亲的,可是非不愿娶家中安排的美妻,在问名的时候就跑了,愣是让祝青松大老远地给追了回来。祝家恼火得很,又因为搏了女方家的颜面怕惩罚不够,惹人闲话,干脆把祝青岩发配回了兰都,让他静思己过。
男子喘着粗气,伸手揉了揉自己发酸的手臂,低声道:“七夕结束还有小半日呢......”
文乐托着腮帮子,仰头倒了一口酒。
那护城河上头全是漂浮着的羽毛,里头的铜壶周边零零散散掉了一堆荷包,不知道是哪家女儿没丢进去,要伤心好久。
等傅骁玉的时间实属缓慢,文乐难得什么公务都没有,坐在高高的楼顶,看那男子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地丢着羽毛。
性命之于人,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
连落地都毫无声响的物件,怎么能投入那四五丈外的铜壶呢。
男子已经失力,喘着粗气。
一旁的人看不下去了,说:“岳公子,要不就算了吧,明摆着驴你呢。”
男子笑着摆摆手,将一头的汗抹去,说道:“我知晓汝言姑娘爹娘不喜我家中清贫,没给机会,我便认了命。可这不是给了我一线希望吗,若是能投进自然是好事,若是投不进,他日汝言姑娘若是知晓我也曾为了情愫这般拼尽全力,无论那时我与她境况如何,都能全了我对她的这份情。”
文乐心中微动,想起那傅骁玉在那护城河边投壶一事。
明明尚未有决断,双方都还那般疏离,那傅骁玉就能当着众人的面,在那护城河边道:“惟愿一生一世一双人。”
那会儿他是不是也抱着这般的决心呢?
“乐乐,回家了。”傅骁玉以一扇子遮阳,看着他笑。
文乐答应着,从腰间取下一枚铜钱,往那护城河边一甩,自己飞身而下,将傅骁玉搂了个满怀。
“进了?!进了!!!”
“羽毛进了?怎么可能?那是羽毛啊!”
“刚刚一阵邪风,吹得那羽毛进了壶里!”
“难道神仙显灵?”
傅骁玉回头一瞧,看到那护城河岸边的男子怔怔地看着手,惊喜得话都说不出来的模样,问文乐:“你刚刚做了什么?”
文乐拉着他的手,与前去看热闹的百姓们擦肩而过,说道:“没做什么,上天怜惜有情人,显了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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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比起陆洲和徐州,兰都离金林更近的,只可惜一道长长的山脉将两座城划开。若是和那脚程厉害的兰都人一般,能翻山越岭,不到七日,便能走到金林。
可惜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只能乖乖地从那徐州陆洲绕一大圈。
兰都之所以叫兰都,听说是以前高祖来这儿游玩,喜爱当地的一个兰花品种。那兰花花苞很小,香味却是十足的浓郁,在房间里头摆上一盆,可以将整个屋子都熏出这个味道来。
村落外,十岁小孩儿手里拿着一个弹弓,眯着眼细细地瞧着那树梢的鸟窝。小石子攥在手心里,只用一下,就能将那一整窝的鸟蛋打得稀碎。
“臭小孩儿!干嘛呢?”
“我、我......”被人吓了一跳,准头落在了树上,一个石子丢过去,将那树干打出一个小坑来。
来人长得十分高大,手里还抱着一堆衣服,指着那树说:“那是元夫子喜欢的鸟儿,要打去林子里打去,别来这儿撩闲,再让我瞧见你琢磨它的主意,我非揍你不可!”
小孩儿怕得很,捂着耳朵与旁边的朋友一块儿离去了。
骂骂咧咧地走到一处小院外头,兰花香似溢满了整个院子。
院中的人抱着一碗干玉米,往那鸡窝里头丢着。小鸡仔们这儿吃一粒,那儿又吃一粒。
“诶,你怎么起了?”
元晴笑笑,说:“老麻烦你有些不好意思,便做些活儿。”
“就这算什么麻烦,我哥说了,若是夫子你在这儿住得不开心,待我回了金林,非拿着鸡毛掸子抽我不可。”祝青岩说着,将元晴手中的小碗夺了过来,暗道,这可是种子,怎么就给喂了。
农家收成之后,会挑饱满的谷物明年留种,这一洒下去,就去了一半。
元晴是金林长大的金贵孩子,自然不知道这事儿。
祝青岩抿着唇,一手抱着衣服,一手推着元晴往屋子里走,说:“早上给你留的粥喝了吗?”
这已是元晴来兰都的第三个月了,从春季一直待到了夏季。夏末时节,兰花开得到处都是,每个人身上都盈满了兰花香,倒显得他没那么突出了。
之前常驻在二皇子府上,不知怎么的,祝青松突然说起他的事情,问他可还愿意去兰都。
祝青松本家便是兰都的,庶弟祝青岩今年本该娶亲的,可是非不愿娶家中安排的美妻,在问名的时候就跑了,愣是让祝青松大老远地给追了回来。祝家恼火得很,又因为搏了女方家的颜面怕惩罚不够,惹人闲话,干脆把祝青岩发配回了兰都,让他静思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