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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少年人的心

  外头的雨终究是下来,雨声潺潺,经过一番雨洗的秋景,分外寒凉清朗。落日的余光照耀在高楼上,到处红花凋零翠叶枯落,一切美好的景物渐渐地衰残。
  阎良花站在窗口,凉风一吹,只觉得分外舒适。
  她在宴会厅的那内房,里面竖着宽阔的屏风,是给小姐们换衣物的地方。
  隔着一道门,听着外头笑声与管乐,忽而觉得秋也不寂寥。
  房檐上落下来的水滴,轻轻的敲打在窗边,然后顺着屋上的瓦片滑落。雨虽然已经停下,但路面仍有积水,故而街道上并无人行走。
  她本是来醒醒酒,正准备回去,突然发现有一人撑着伞,站在街角。
  伞面轻轻抬起,人抬眸浅笑,隔着高楼和街市的距离,他们看见了彼此。
  那伞上有雨水浇过痕迹,不知人在外边站了多久,外头的风有些凉,阎良花挥了挥手,示意他找地方暖一暖。
  白不厌却轻轻地摇了摇头,就站在那,歪着头看着她笑。
  阎良花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反正若说心中有气,此刻全消。
  寂静无声的遥遥相望,让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良花,你躲在这儿做什么呢?你妹妹好像有些喝多了。”沈三娘推门走了进来。
  阎良花回头看了沈三娘一眼,“我看你喝的好像也不少。”
  “一场酒宴下来,怎么也得尽性。”她扑过来:“你快出去帮我挡一挡,那帮人借着酒醉来攀谈,左口一个令仪,又口一个令仪,我都不知道她们叫的是谁。”
  “糊涂,不就是你吗?”阎良花搂住她,视线下意识的往下看,却见那隔着一道街的巷子口,在没有撑伞人的踪影。
  说不上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失落。
  “走吧,咱们出去看看。”阎良花牵着沈三娘的手,两人走了出去,见大家都没少喝,就是最端庄自持的王希月也脸颊绯红,双眸泛着水光,不断的咯咯笑着。
  这群小姑娘平日里压抑的太久,得这个放松的机会,自然是要玩到尽兴。
  有些人笑,有些人就像是要哭,大家吵吵闹闹玩了一通,王希月用最后的理智告诉大家,散席,各自回家。
  马车在红袖招外按着来时的顺序排列着,大家陆陆续续回了自己的马车当中。
  霍清渺有些醉,步伐踉跄,她的小伙伴们都回了自己的马车,只能由阎良花的搀扶。
  她在小声的嘟囔着什么:“往你身上溅水。”
  阎良花听清楚后才发现,霍清渺故意往水坑里踩,那水坑里的水都溅到了自己的衣摆上。
  可问题是霍清渺也没好到哪儿去,身上都是泥,这算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吗?
  阎良花不禁翻了个白眼,恐吓道:“再胡闹就把你丢到外边儿去。”
  霍清渺眼泪汪汪,用憎恨的眼神看着她:“你就会欺负我。”
  阎良花一脸莫名其妙,懒得搭理她,拖拽着将人塞上了马车。她挑开了车帘,推开了车窗,视线向外搜寻,可惜没看到不厌的身影。
  正失望的时候,几匹马慢悠悠的带着主人往出走。
  这里值得一提,那些个公子们抱着的大多是同一个念头,能远远瞧上一眼心上人也好。所以都在假装不经意的路过,一个两个的都知道彼此的心思,尴尬至于干脆组成了车队。
  一群人尴尬总比一个人尴尬好吧。
  白不厌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手握缰绳,眉目含笑,和一些世家公子随意的谈天说话,视线却不经意地撇向了那处。
  两个人看见了彼此,皆是含着笑意。
  一行人骑马走过,马车也开始行走,就像是在人群中擦肩而过那般,却是交换了眼神。
  霍清渺呆呆地说:“白不厌,王希月喜欢的那个。”
  那么多人,倒是难为她一眼就盯住了白不厌。
  阎良花见她好像真的喝醉了,便试探性的问:“怎么知道的?”
  霍清渺忽然掩面而泣:“我听见沈浮如和王希月说话,他喜欢她,她喜欢他。”
  “那白不厌喜欢谁?”
  霍清渺忽然抬起头来,眼下带着泪,眼中却是满满的鄙视:“我怎么可能知道?”
  阎良花也觉得自己一时糊涂,拍了下脑门不再搭理她。
  她却好像是打开了话匣子,嘟嘟囔囔的说起了话:“那个王希月有什么好的?不就是……就是家世好,长得好吗?”
  “那你还要人家什么好?”阎良花漫不经心地回忆着王希月,想着对方腰间系着的那枚玉佩,斟酌着自己要不要问。
  问了显得斤斤计较,不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好歹还赔了五百两呢。
  ……
  白不厌带着裤腿上渐上的泥水,翻身下马,回了别院。小厮连忙将他的马带走,他大步流星地回了屋,便瞧见王子异握着本书,端正的坐在榻上。
  王子异眼帘一抬:“见着了?”
  “见着了。我先撑伞在红袖招对面的巷子口等着,果真瞧见了她立在窗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我,还冲我笑。可惜后来有人进来,我就连忙躲起来了。后来我骑着马,碰见了几个公子,随意的聊了两句,一起行过,从她们马车前掠过,又看见了一眼。”他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仿佛有无尽的星辰。
  王子异伸出手:“香囊呢,拿出来让我瞧瞧。”
  “什么香囊?”
  “七夕佳节,女儿取巧,该是赠香囊的呀。”
  “没有。”白不厌心想,往些年都是他们上街,一些小姐往阎良华身上扔香囊,后者笑眯眯地接下。她怎么可能会绣香囊?
  王子异放下了书:“所以你出去折腾一趟,在雨里站了两个时辰,只看了人两眼,什么都没得着。”
  “我又不缺香囊。”
  “……”王子异继续垂头看书。
  白不厌不服气的从自己怀里掏出了一个帕子,被他折的整齐,缓缓摊开,上头绣着歪歪扭扭的翠竹,大概是翠竹吧。
  “你看,多好看。”
  王子异有些后悔自己好奇心作祟,看了一眼,只觉得那个帕子辣眼睛。又垂下头去,敷衍的夸奖:“蚯蚓绣的不错。”
  白不厌理直气壮的说:“我就喜欢她的睿智,一样东西,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她饱含深意的绣工。”
  王子异忍无可忍,将书扔到了桌上:“我绣的东西都比她好看。”
  白不厌眯着眼睛:“我不信。”
  后来两个人叫来了丫鬟,拿来了装着针线剪刀崩子的东西,两个人开始和针线较劲。
  丫鬟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两位少爷在七夕情人节和绣花针较劲,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待会儿和侍卫王二说上两句话。
  二人奋斗到了晚上六点,晚饭都没吃,可见入迷。
  最后看战斗结果,王子异绣了一个鸳鸯头出来。
  白不厌绣了一朵小花。
  “王少爷绣得更精致,白少爷绣的最完整。”婢女先勉强夸了一顿,然后如实地做出了判断:“真不是我向着我家少爷,我们家少爷绣的的确更好。”
  王子异嘲讽道:“你的这朵花倒是和那蚯蚓很般配。”
  简陋到了让人不想承认这是一朵花。
  白不厌却美滋滋的:“我也觉得很般配。”
  有些人,只想翻个白眼给他。王子异将绣了一半儿的崩子扔下,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别闹了,咱们晚上还有宴会呢。”
  七月七日是魁星的生日,魁星主文事。
  三省六部以下,各赐金若干,以备宴席之用,称为“晒书会”。
  这帮士子们也会聚集在一起拜魁星,开宴会。
  往些年在琅琊郡的时候,书院诸生年年都不会错过这个节日,长安更加不会,红袖招里白日宴请一波小姐,晚上的时候沈家在红袖招做东,又宴请一波公子。
  白不厌不怎么感兴趣,挥了挥手:“不想去。”
  王子异板着脸:“不去能行吗?不去联络感情,熟悉风向,将来怎么摸得通各个关节?”
  白不厌眼帘一垂,眼中闪过一抹幽光,他这短短的时间,从前想杀人,后来想爱人。
  什么功名利禄权利,于他而言都是狗屁。
  “不去。”
  “不去是吧?我可是听说,霍家的霍音,霍晏都接到了请帖,你想不想通过他们将礼物转交过去?”王子异最知道的就是杀人诛心,打蛇七寸。
  白不厌犹豫:“我这香囊还没绣好。”
  王子异嘴角抽搐,你还真想把这当礼物送出去?
  “我屋里有一对儿磨喝乐,一男一女,童子模样,半臂衣裙,手持荷叶。以象牙雕镂雕成的,彩绘木雕为栏座,红砂碧笼当罩子,手中持的那柄荷花是翡翠雕成的。”
  磨喝乐,其实就是小玩偶。
  白不厌心动了,“在哪买的?”
  “七夕时候,潘楼街东宋门外瓦子、州西梁门外瓦子、北门外、南朱雀门外街及马行街内,皆卖磨喝乐。不过现在这个时候,你去了也买不着好的。”王子异板着一张脸:“咬不咬钩?”
  “咬。”
  丫鬟旁边瞧着,心里琢磨着,少爷哄孩子真有一手。
  她送走了两位少爷,美滋滋的去找外头的王二,羞答答的送了一个香囊。可比那两个少爷绣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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