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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一剑惊长安

  看热闹的还真就不在少数,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围观,从这些细枝末节的交谈当中,总结出了事情大概的样貌。
  “这白家的公子突然跳出来,说要赠送公主驸马一份贺礼,但宝剑赠英雄要先切磋一番,才能将宝剑赠出去。”
  “可公主和驸马去旁的地方敬酒,并不在殿内,于是就由沈家的三公子沈浮如代替。”
  “听人说过,沈浮如不善用剑。”
  沈家满门都是文人,虽说君子六艺,但总有擅与不擅,尤其是沈浮如一向是以诗歌见长。
  陈平之和沈浮如一向关系很好,哪里会看着人吃亏,立刻就挺身相代替,正好合了白不厌的心意。
  “沈浮如虽然不擅长用剑,但陈平之算是顶有名的用剑高手,这白不厌好像才入长安,只是王子异身边的一个狗腿子罢了,没想到居然能打成平手。”
  “二人似乎还没有收场的意思。”
  一个回合结束,白不厌持剑伫立,剑尖齐眉,仍有余力。
  另一面的陈平之手持着剑,呼吸却是微微急促,只觉得手臂发麻。他的剑术在一众公子当中也算出挑,却没想遇到了一个刺头。
  他不慌不忙,反而叫人拿来了一壶酒一饮而尽,然后随意的擦了擦嘴:“不错,再来。”说罢,手微微一抖,剑尖颤成几朵花,剑身上闪烁着寒光,脚步稳健地压上前去。随着纵身格挡,截、削和刺,横竖可伤人,凶险异常,逼的白不厌连连后退。
  白不厌稳住身形,连连后退,三尺清风剑就在他脖颈两处,来回被闪开。
  直到诱敌深入,他突然出了快剑,在那快速且重影的剑上一压,借着剑泄出来的力,纵纵身一跃,跳到了陈平之身后。
  他刚一落地,长剑蓦地翻过,斜斜的劈了下去,腰身一扭,用尽半个身子的力气。
  陈平之暗道一声不妙,他冲得太猛以至于收不回脚,来不及转身只,得将剑向身后挡去。
  两人背对着彼此,两剑相交迸裂出了火花,场间一阵惊呼。
  王希月的脸颊微红,目不转睛的盯着白不厌看,还大着胆子喊了一句:“白哥哥真厉害。”
  沈浮如下意识地看了她一眼,在担忧陈平之的同时,心情有些低落。
  霍清渺一看,立刻喊:“陈公子!胜!”
  年轻的少男少女们最容易被带动情绪,忍不住为自己支持的那一方加油!
  阎良花摸着自己的下巴,想着如果是自己和白不厌对阵,能拆几招,是否能胜?
  比斗还在继续。
  白不厌仿佛没听见少女的呐喊,专注的望着自己的对手,给对方喘息平缓的时间。
  陈平之右脚为轴一个旋转,左脚猛的向前,场间在手直接砸了下去。
  白不厌用巧劲儿和他缠斗,时闪,时避,时而猛地冲向他,犹如一条毒蛇狠狠的粘住了猎物。
  明明能够用毒牙一口将对方咬死致命,却硬是要像玩闹一样,拖延时间。
  陈平之的体力已经跟不上,握着剑的手有些松动。
  白不厌看准机会用长剑戳向对方面门,对方用剑身抵挡,他手腕一转,竟是凭借着一股蛮力,将对方的剑生生挑到半空当中。
  陈平之踉跄着退后两步,勉强撑着没有倒在地上。
  那把被挑起来的剑,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了清晰的动静。
  场间众人屏息,除此之外,竟然听不到第二声。
  剑,生而为杀。
  阎良花脑海当中忽然冒出了这个念头,专注地望着场间那人。
  “他根本就没尽全力。”阎良花呢喃道:“从前与我对阵,竟是他手下留情了,可恶。”
  君子配剑,白不厌的剑术一向很好,好到了无敌手。
  他就一袭月白色长衫站在那处,身体纤长,腰身瘦,背脊停的笔直,双脚分开,脸上带着微笑,从容不迫。
  他根本未尽全力,手持那柄三尺长剑,剑尖与眉心平直。
  顿时间场间爆发了猛的欢呼。
  有公子手握折扇,不断的敲着自己的手:“厉害呀厉害,能把陈平之逼到这份儿上,整个长安城都找不出来几个。”
  “长安出彩的贵公子当中,该有他一人。”
  有的小姐看得面红耳赤,如此清秀又武力超群的青年人,造成了一股极大的反差感。就像是他那无害的面容和那满是攻击力的声音,形成了一种异样的美感。
  王家二小姐十分得意,又想到自己身边站着的是陈娘子,立刻收敛了笑意,客气的说:“陈郎君也很了得。”
  陈娘子“嗯”了一声,见人没有损伤,就没凑上去嘘寒问暖,到了公主身边低声说了两句,二人携手离开。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白不厌身上。
  众人的视线自他脸上,滑到剑上,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
  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正握在王子异的手中,他正冷静的旁观着。
  沈浮如有些着急:“切磋而已,点到为止。王兄,停下吧。”
  王子异视线停留在场间:“他二人不停下,你跟我说也没用呀。”
  陈平之的手在微微发抖,那还是去捡起了那把被人挑起的剑,看那意思竟是不肯认输。
  沈浮如到了平之身边,按住了人的手,接过了那把剑,清俊的面容上分外严肃:“即便要打,也该我来。”
  沈家二郎拦在了二人身前,冲着白不厌拱了拱手,笑的如沐春风:“头一次知道不厌用剑如神,这把剑我受之有愧。”
  白不厌还了一礼:“匹夫之勇罢了。庄子曾经说过,这世上有三把剑。”他将剑插进剑鞘里,双手呈给沈家二郎,还算是给了脸面。
  沈二郎为了缓解局面带来的尴尬,连忙让人托着这把剑给场间众人都一一过目。
  霍音看了两眼:“好像不是什么名贵的剑。”
  王子异听见了,淡淡的说:“名剑之所以是名剑,是因为握在了名人手中。”
  霍音抿嘴不语。
  白不厌微微偏了偏头,越过了驸马,冲着陈平之笑:“咱们两个打斗之前下过赌注,可要对方身上的一个物件。”
  陈平之点头,认这话,直接伸手去摸自己腰间的玉佩。君子配玉,欲讲究一个色泽光亮,通体无瑕疵,比金子还贵。
  白不厌却道:“我不要玉佩,我要你手腕上的手镯。”
  陈平之眯了眯眼睛,他的手腕上带着一个墨绿色的镶金镯子,正是阎良花卖出去的那一个。他笑着问:“你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是想要它?”
  白不厌理所当然的点头:“什么是好东西?自然是心爱之物。”
  这镯子很小,是给女子佩戴的。陈平之戴上去的时候用了很多的皂角,如今硬生生的往下拽,手腕都红。
  沈浮如让他不要动,吩咐丫鬟去端来皂角。
  白不厌又不紧不慢的开口:“若是拿不下来,给钱也行,听说这镯子花了一千两。”
  众人议论纷纷:
  “镯子这么贵呢?看着也不是上好的料子,款式也很旧。”
  “好像是钱公的东西,钱公的东西原本就不多。”
  “都说杀人诛心,夺人心爱之物,也算异曲同工。”
  陈平之停住了动作,神情上流露出了若有所思,他的视线四散在场间搜寻,最终在看热闹的小姑娘当中发现了阎良花的身影,忽然间绽放出了一个笑意。
  阎良花背后一凉,心里泛起了嘀咕。
  “我这便派人去取一千两。”沈浮如赶紧吩咐人去拿现钱,最终拿来了一千两银票。
  白不厌毫不客气的收下,回到了王子异身边,递过去了五百两:“如今都还上了。”
  王子异接过:“一千两,真是狮子大开口。”
  白不厌:“在画舫上的时候,一开始说的是五百两,是他喝醉了酒,发起了疯,说价值千两。阎良花纵然有怂恿他的嫌疑,但下决定的终究是他。他酒醒之后要是不想买,把东西退回去就是。扣着东西不给钱,想看小姑娘着急,忒不是人。”
  王子异:“就得让你这样不是人的东西收拾。”
  两个人暗地里又掐了几句嘴。
  沈浮如还叫来了大夫,给陈平之看一看。
  “不必了吧,比试输了也就罢了,还叫大夫来看一看,太丢人了,”
  “一定要看。”沈浮如很坚决。
  陈平无奈的接受,他其实其实没有受伤,就是握剑的手有些发抖。
  青年人有的是力气来回相撞,两层力气叠加,手腕自然会发麻。
  大夫看了两下确认没有大碍,不会影响写字便离开。
  陈平之道:“回头我再把钱送到你家。”
  沈浮如摇头:“不必,我连累了你……”
  “是我连累了你。”陈平之打断,露出了笑意,说:“待会儿陪我去见个人吧。”
  已经走出后殿的阎良花打了一个喷嚏,夏季晚上也很凉。
  眼下时候不早,一番闹剧落幕,大家各自散去,却还在边走边谈着最后发生的那场比斗。
  阎良花哼唧着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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