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你以前明明是喜欢我的,我能感觉得出来!邱云凯猛地上前握住了杨梅的双臂,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的眼睛,好像这样就能让她吐露真言。
    杨梅用力挣脱了他的钳制,往后退了一步,说道:以前是我不懂事,给你带来了很多困扰,我跟你说声对不起。
    原主确实喜欢邱云凯,她不能否认,也不想否认。
    逃避从来不是她的风格,况且,杨梅并不认为喜欢一个人有错,只是当喜欢的人和时间不对,就应该迷途知返。
    强逼自己往前冲,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说完这些话,杨梅再不理睬邱云凯,直接向前跑追上了张小爱,拉着她一起往教学楼去了。
    看着杨梅决绝的背影,邱云凯的心似乎空了一块,
    你爱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已经远离。
    这或许就是他们之间最真实的写照了吧......
    邱云凯抬头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转身,离开。
    ......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发生了几件大事。
    首先是学校进行了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次月考,杨梅这次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十的好成绩。从年级排名第58名到第10名,只用了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几乎震惊了所有人,连校长都亲自过来请教她成绩突飞猛进的秘诀。
    杨梅哭笑不得,只好随便将前世那些教育家门总结出来的记忆法偷了几个教给了他,总算是糊弄过去了。
    考得好自然让杨树林夫妻喜出望外,家里确定要出两个大学生了,让他们天天出门腰杆子都挺得直直的。
    不过随之而来的还有大学费用的压力,一个普通的家庭,要供养两个大学生,确实很吃力。
    正当杨树林和余秀珍暗自担忧的时候,一笔意外之财从天而降,砸到了他们的头上。
    第86章 刘倩倩的下场
    刘倩倩的腿被截肢了,身体的残缺也唤醒了她内心的恶魔。更新最快
    在她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护工换了三个,护士请病假的次数比以往半年的总和还要多。只要刘倩倩醒着,她的单人病房就从来没有消停过,不是说这个护士换药太慢,就是骂那个护士打针太疼,要么就是嫌弃护工长得太丑。
    挨骂也就算了,反正不疼不痒的,作为护士,什么样的病人没见过,也早就练就了一副厚脸皮。
    可这位刘大小姐不仅在口头上侮辱她们,居然还动起了手。护士拔针的时候,她会突然将针头撞向拔针的护士,有一次差点扎到护士的眼睛。护士给她换药的时候,她会突然用完好的那只脚朝人家面门蹬过去,让人防不胜防。
    整个护士站被她搅得怨声载道,偏偏所有人都知道她有个惹不起的爸爸,不敢当面发怒,背地里都跟护士长哭诉。
    护士长也没辙,只好亲自上阵去伺候那位祖宗,可能是看护士长年纪比较大,长得也没那么青春艳丽碍人眼,刘倩倩倒是收敛了不少,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尽管被如此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刘倩倩依然觉得自己快发了霉。每天除了被护工推去住院部楼下转一转,其他时间面对的都是打针吃药和四面白惨惨的墙壁,对于她这个追求生活享受的人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的苦闷。
    于是为了让女儿早点回家休养,刘正雄花重金请了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用了最好的药,终于让刘倩倩提前回了家。
    只可惜,她前脚一到家,后脚法院传票就到了她涉嫌绑架、故意伤害和私藏枪械一案第二天正式开庭审理。
    之前还可以用伤势未愈作为理由拒绝出庭,现在好了,所有医生和护士都证明,刘倩倩的伤势虽然没有完全康复,但是出庭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让她连推脱的借口都没有。
    无论刘倩倩在家如何摔摔打打,第二天一大早,一辆警车就停在了绿园别墅的门前,两名警员腰间的手枪在朝阳下散发出冰冷的寒光,让刘倩倩不得不在佣人的帮助下委委屈屈地跟着他们去了吉青市法院。
    刘正雄和刘雅当然也免不了要去旁听。
    不仅是刘倩倩一家,所有涉案人员都一一到庭,包括杨梅一家,邱云凯一家,白程宇和当日在场的几名警员,帮凶扬子一伙人,甚至连紫苑竹林的公园巡逻员都到了场作证。
    君明远却没有来。
    刘倩倩一直供认的是为了妹妹刘雅出头要教训杨梅,并没有提及是为了一个男人,这个解释正中白程宇下怀,反正他也不想让君明远卷进这件案子,沈老将军的外孙这个身份,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至于打伤刘倩倩的人,她只说是一名警员,但并没有看清对方的脸,于是白程宇随机指了一名警员,刘倩倩也不敢否认。
    刘正雄虽然知道是君明远做的,但是他也不敢随意地攀扯沈老将军的外孙,于是这个疑点就这么过去了。
    证据是早就整理好的,人证也好,物证也好,都充分证明了这件案子的真实性,无论刘正雄请的律师如何巧舌如簧,也敌不过摆在面前的铁证如山。
    审理的过程并不复杂,两个小时后,法院宣判:刘倩倩因为私怨绑架他人,虐待未成年人,造成了当事人身心受到重创,判20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当事人杨梅五十万元,赔偿当事人邱云凯一万元;刘倩倩非法持有枪支罪,证据确凿,判3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