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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初见
洪家是村子里极少数的几个外姓之一, 洪家奶奶更是村子里的传奇,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了趟城里, 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家人去找过,没找到人,大家都以为, 她在外面遭遇了不测,死在了外面,毕竟战乱、灾荒年月里, 人命如草芥一般。
直到建国后不久,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
大家才知道,洪家奶奶不仅活着,因为一番奇遇,还活得很好,很体面,嫁的丈夫是大学里的教授,很有学识, 之前因战乱颠沛流离,及到时局稳定下来,在海城那边安了家,洪家奶奶才得以返回老家一趟。
只是那时, 洪家已经没什么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 逃荒的逃荒,只有一个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头岭。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认后,替父母修了墓,然后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盖了座房子,说是以后回家来有个落脚的地方,当时村子里人都把这话当回事,毕竟,海城离他们这儿太远了,能回来一趟不容易。
后面的十几年里,果如大家猜测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没有回来过,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并且,不像十几年前那般风风光光回家,这一次回来,有些低调平淡,身边只带了一个孙子回来。
联系这几年全国的形势,学校停课,教授学者相继被打倒、批*斗、下放,再一联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觉得她们家出了事,祖孙俩是逃出来的,据说公社革*委*会的人,还特意上了趟门。
当时洪家拿了两张烈士证明,革*委*会的人才离开,村子里的人,也开始对洪家重新尊敬起来。
那两张烈士证明,就是洪顺爸妈的。
洪家奶奶有四儿四女,因娘家没人,便让最小的儿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儿子,就是洪顺的爸,所以洪顺才随他奶奶姓洪。
这些是后来,刘艳从洪顺那里听来的。
此刻,刘艳跟着大哥踏进洪顺家,看到篱笆围成的院子,种了好几垄的应季菜蔬,豆角黄瓜丝瓜藤爬上了篱笆,还有半垄西瓜,只是长势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这一对比,刘艳发现,胡老太打理菜园子的水平不错,要是像洪家这样,家里那么一小块地,估计连菜叶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旧不新的砖瓦房,少见的,刷了半层白色的粉,在村子里,普遍是茅草黄土屋的条件下,这样房子算是十分的抢眼。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吧,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
刘华一见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这个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像花生糖果这样的零嘴,只有过年才能见到,还要用来招待客人,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饼干奶糖酥糖,可自从家里能吃饱饭后,都让他妈给收了起来,说这些东西不饱肚子,偶尔才会奖励他们一份。
刘艳先是一愣,尔后又释然。
日常从大哥的口中,刘艳也听出来,洪顺家的情况,似乎不错,只是谁家的东西,都不是大家刮来的,他们多吃了一口,人家就要少吃一口,毕竟,这个物资缺乏的大时代,大家的差距,远没有后世那么大。
第69章 初见
洪家是村子里极少数的几个外姓之一, 洪家奶奶更是村子里的传奇,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了趟城里, 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家人去找过,没找到人,大家都以为, 她在外面遭遇了不测,死在了外面,毕竟战乱、灾荒年月里, 人命如草芥一般。
直到建国后不久,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
大家才知道,洪家奶奶不仅活着,因为一番奇遇,还活得很好,很体面,嫁的丈夫是大学里的教授,很有学识, 之前因战乱颠沛流离,及到时局稳定下来,在海城那边安了家,洪家奶奶才得以返回老家一趟。
只是那时, 洪家已经没什么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 逃荒的逃荒,只有一个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头岭。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认后,替父母修了墓,然后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盖了座房子,说是以后回家来有个落脚的地方,当时村子里人都把这话当回事,毕竟,海城离他们这儿太远了,能回来一趟不容易。
后面的十几年里,果如大家猜测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没有回来过,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并且,不像十几年前那般风风光光回家,这一次回来,有些低调平淡,身边只带了一个孙子回来。
联系这几年全国的形势,学校停课,教授学者相继被打倒、批*斗、下放,再一联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觉得她们家出了事,祖孙俩是逃出来的,据说公社革*委*会的人,还特意上了趟门。
当时洪家拿了两张烈士证明,革*委*会的人才离开,村子里的人,也开始对洪家重新尊敬起来。
那两张烈士证明,就是洪顺爸妈的。
洪家奶奶有四儿四女,因娘家没人,便让最小的儿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儿子,就是洪顺的爸,所以洪顺才随他奶奶姓洪。
这些是后来,刘艳从洪顺那里听来的。
此刻,刘艳跟着大哥踏进洪顺家,看到篱笆围成的院子,种了好几垄的应季菜蔬,豆角黄瓜丝瓜藤爬上了篱笆,还有半垄西瓜,只是长势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这一对比,刘艳发现,胡老太打理菜园子的水平不错,要是像洪家这样,家里那么一小块地,估计连菜叶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旧不新的砖瓦房,少见的,刷了半层白色的粉,在村子里,普遍是茅草黄土屋的条件下,这样房子算是十分的抢眼。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吧,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
刘华一见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这个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像花生糖果这样的零嘴,只有过年才能见到,还要用来招待客人,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饼干奶糖酥糖,可自从家里能吃饱饭后,都让他妈给收了起来,说这些东西不饱肚子,偶尔才会奖励他们一份。
刘艳先是一愣,尔后又释然。
日常从大哥的口中,刘艳也听出来,洪顺家的情况,似乎不错,只是谁家的东西,都不是大家刮来的,他们多吃了一口,人家就要少吃一口,毕竟,这个物资缺乏的大时代,大家的差距,远没有后世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