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看到这样的草屋可真的不容易了。
    草屋门口种着一些辣椒和别的植物。
    可欢喜哥最关心的那种水果又是种在哪里的?
    怪人一下停住了脚步,猛的转过头来,面孔涨得通红。
    欢喜哥被吓了一跳,正想解释一下自己没有任何恶意可是始终没有说过话的怪人却率先开口了:
    “你、你、你想、想、想做、做什么!”
    欢喜哥终于明白怪人为什么不说话了,他有结巴的生理缺陷。而他一直不说话肯定是因为自卑的原因。
    (PS,怪人的角色设定就是有结巴缺陷的,但在以后会用正常的文字描述,方便诸位读者大大阅读,诸位读者大大知道这一设定就可以了。)
    “我没想做什么,真的没想做什么。”欢喜哥赶紧说道:“我从云东市祝南镇仙桃村来的,我叫雷欢喜,我那个女同伴叫朱安妮,我们吃到了你的水果,觉得特别好吃,所以我们就找到这里了。”
    怪人的脸色这才放松了一些。
    “大福,谁啊?”
    这时候从草屋里走出了一个老妇人。
    怪人急忙走过去搀扶住了老妇人:“妈,没谁,一个来买水果的客人。”
    “哦,客人啊,那快请人家到家里去坐啊。”
    现在欢喜哥知道怪人的名字了,大福。
    大福看起来是并不愿意请欢喜哥进去的,可是妈妈的话又让他有些无奈,看了一眼雷欢喜:“进来吧。”
    草屋虽然破旧,但收拾的却干干净净的。
    “大福,去烧点水,给客人倒茶,多放点糖啊。”老妇人特别的热情:“客人,快坐,快坐,我们这里都很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我叫雷欢喜。”欢喜哥做了一个自我介绍。
    “我,雷欢喜,雷欢喜,这个名字好。”老妇人陪着雷欢喜坐了下来:“我叫任钱春花,那是我儿子任大福。”
    “阿婆,你们怎么会住在这里?”欢喜哥有些好奇地问道。
    任钱春花的话匣子一拉开可就止不住了。
    她和她丈夫一共有一个亲生儿子一个亲生女儿,任大福还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任钱春花的丈夫在路边捡到的弃儿。
    他们夫妻心肠好,就把任大福当亲儿子养了起来。
    只是任大福长大后,夫妻俩发现他有结巴的生理缺陷,怎么纠正都纠正不好。
    为此任大福一直都遭到同伴们的嘲笑,这也让他从小就养成了自卑的心理,能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哑巴来看待。
    后来任钱春花的丈夫去世了,任钱春花的儿子女儿,居然联合起来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和任大福一起赶了出去。
    我操你姥姥的,这还是人吗?一般不骂脏话的欢喜哥这时再也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起来。
    任大福虽然只是领养的,但心肠好,也不求别人,带着老母亲就离开了村子。
    他们也没有去处,后来来到了这里,任大福建了这几间茅草屋,和自己的养母一起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年。
    家里穷成这样,又处在山里,任大福自然也就从来没有成过家了。
    佩服。
    欢喜哥心里大叫佩服。
    亲生的儿女是猪狗不如的畜生,可是领养的儿子却是如此的重情重义。
    任大福别的本事没有,但会种水果,而且特别聪明。
    他发现种出来的普通水果在市场上的竞争太激烈了,所以就刻意研究别人没有的品种。
    按照任钱春花的说法,自己儿子总是把西瓜、橘子、苹果这些水果的种子胡乱摆弄,说想要种出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的水果来。
    那种好像石榴一样的水果就是任大福最新种植出来的。而母子俩这些年也都靠着任大福种植出的水果拿到城里去卖了维持生计。
    我靠!
    这哪里是聪明啊,这根本就是天才啊!
    这玩的是嫁接不?不,不,比嫁接还要NB啊!
    欢喜哥差一点就叫出来了。
    按照任钱春花的说法,任大福上到小学三年级就因为无法忍受同学们的嘲笑不上了,文化程度完全可以无视。
    他没有受过任何专家的培训,没有接受过任何专家的指点。可他却发明出——
    对,发明,欢喜哥觉得这就是发明——发明出了一种新的水果!
    这不是特么的天才是什么啊?
    欢喜哥读过一些文章,说是有些有生理缺陷的人,比如自闭症或者是什么别的问题,在某些方面却总能够表现出天才的一面。
    看样子任大福也是这样的人啊!
    宝贝,自己绝对是捡到宝贝了。
    最最让自己感到幸运的是,十年了,居然没有人发现这么个大天才啊!
    十年?
    欢喜哥又想到了另一件事,很多专家一辈子都无法成功嫁接出一种新的品种,可是任大福却凭借着一个人的力量,以及在没有任何专业设备的情况下发明出了新的水果品种!
    这是何等的了不起啊。
    这是何等的惊人啊。
    这样的天才要是自己放跑了那自己就是个棒槌了!
    第1323章 欢喜哥简直想要膜拜了
    任大福端着一碗糖水进来了,里面还放了一个鸡蛋。
    欢喜哥看着他的眼神,就好像看着一颗无价之宝的夜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