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始终低垂着头的京仪正要开口,眼泪却比语言先夺眶而出了,混杂着眼泪,她埋首在锦被之间,呜咽道:“我对不起他,我害了他几辈子……我从一开始就对不起他。”
  若她前世没有看中季明决的能力,非要他做驸马辅佐阿弟登基,他就不会数十年的仕途毁于一旦,两人是不是也不会决裂成那个样子?
  若这辈子他没有被父皇相中,被迫早早就与自己定亲,他是不是能弥补从前在仕途上的缺憾?
  她以为季明决送她一杯毒酒,今生她还他一刀,两人便算两清了,谁知季明决三辈子都为她而死,叫她怎么面对他?
  秦绾费了好大力气才听了个大概,没料到长公主的心结竟郁结得如此深,一时她也愣住不知如何是好。
  京仪胡乱擦擦眼泪,正要宽慰她安心,一旁端茶送水的阿颜却突然跪下,哭道:“殿下,您何苦这么折磨自己?”
  阿颜伏在脚榻边,泣不成声道:“婢子不知殿下究竟对季大人作何感想,但季大人对您……实在是掏心掏肺呀。”
  她连连磕了几个头,才道:“当年在稼轩寺,季大人被逼远走,当时宁王殿下带来的兵都把整个寺庙包围了,季大人却还是冒着风险回来找奴婢,把您该用什么药、小公子小小姐该如何照顾都统统交待一遍。”
  “婢子跟着长公主这些年,也算长了不少见识,季大人绝对是人中龙凤、气吞山河的郎君,但那晚他竟在婢子跟前落泪了……”
  “婢子哪里见过男人掉眼泪,偏生还是季大人这样的儿郎,他一边交待殿下该用什么药,一边哭……”
  “殿下,婢子这么些年只当您是彻底忘了季大人,所以从不敢在您面前提这回事,但见您这两年,分明是忘不了季大人的样子,奴婢也算是从小看着您长大的,怎么舍得您这般折磨自己呀。”
  阿颜一番刨心之言,震得京仪全身的血液都刺痛起来,热度混着震颤一道一道地滚到她身上来,她抽痛得五脏六腑都失去知觉。当年最后一面,季明决的朦胧泪眼又在她眼前浮现,他流着泪问她,爱不爱他。
  她终于拼尽力气吩咐道:“替本宫准备车马。”
  思君甚疾,然而这次,该她去找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几章就完结了!下一本应该会写《入君怀》,大家来瞧瞧吧!粗糙版的文案如下
  秋猎偶遇,盛郦入了新帝的眼,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入宫。
  传闻盛贵妃千娇百媚,皇上盛宠无度,闹出无数荒唐事来。
  百姓骂她魅惑圣心,必为祸国妖妃,只有盛郦知道,入夜时帝王掐着她的腰肢,眼中阴翳诡谲,呢喃道:“生得像她,是你的荣幸……”
  她不挣扎也不反抗,柔顺道:“陛下要贱妾是何样,贱妾便是何样。”
  盛郦顶着妖妃的名头安心做替身,直到这偏安一隅的小朝廷被外敌攻破。
  臣子恨她红颜祸水,要她以死谢罪。
  皇帝自知大势已去,举剑直指她的心口,“爱妃生得好容颜,朕不忍爱妃受辱,只能让你先去一步……”
  却有一支羽箭破空而来,钉入昏君腕骨。
  帝王双眼红如泣血,眼睁睁看着一人驾马前来将盛郦救下,嘶哑道:“回来!”
  盛郦却转身扑入那人怀中,言笑晏晏:“陛下心有朱砂痣,本宫心怀白月光又何妨?”
  任皇帝再有千声万句“回来”,都敌不过那人一句“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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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是救人那个白月光,还没露正脸,哈哈哈先将就着吧
  ☆、第 70 章
  大齐北境,隆冬时节,雪虐风饕,一队车马艰难行在冰天雪地中,前方似乎道路遇阻,马车被迫停在一山间低地中。
  “殿下恕罪,前方道路被雪掩盖,不能通行了。”一个探路回来的锦衣卫如此道。
  她前月一时脑热,从阿弟处逼问出季明决的下落,便匆匆上路追他而来。如今马车行了月余,他们已在大齐的北部边境,很快他们就要越过嘉善城,前往此行的目的地,魁城。
  魁城是从前大齐北漠边境十四城的最前线,自先帝时打了场胜仗后,大虞俯首称臣,将虞朝边境五城献出,作为礼节,先帝也将魁城这边陲小镇赐给虞朝,至今已有数十载。
  魁城地处两国交界处,往来车马粼粼,走卒贩夫巨贾豪商不绝于道,只是如今将近年关,又正逢大雪封山,这条道路才稍显冷清。现下路上更是只有他们一行人。
  京仪一身鹅毛大氅,坐在马车中,手脚冰凉。行路月余,她本就是拖着病体上路,虽有一众仆妇尽心伺候,却还是染上咳疾,脚上也生了冻疮。自小娇养的长公主哪里受过这等苦楚,但她丝毫没有抱怨,只盼着能早日见到他。
  魁城就在前方五六里外,她本想着两人就能见面,谁知马车遇阻不能通行,竟被困在这冰天雪地中。
  她用了月余时间都不能让自己冷静下来,此时只是五六里的路,哪里拦得住她。她戴上风帽,刚一掀帘子,一股冷气就裹挟着冰粒雪花拍打过来,吹得人脸上生疼。
  仆妇们慌了神,劝道:“殿下,您身子还不见好,可不能吹风呀!”
  负责护送的锦衣卫们都大吃一惊,手忙脚乱地劝道:“殿下,大雪难行,咱们在驿站停留一日,捱过这个白日,明日再启程也是一样的。”
  但京仪根本听不进去劝阻,只看一眼身旁的阿颜,道:“你要不要同本宫一起走?”
  阿颜双眼红红,往她手里塞了个小手炉,坚定道:“婢子自然跟随殿下。”
  她满意地点点头,跳下马车,翻身上了一匹马,吩咐道:“本宫先前行,你们不必担心,看好行李,护送着慢慢进城。”
  说罢,她一扯缰绳,就往着皑皑大雪奔驰而去,马蹄在身后扬起一阵雪雾。
  殿下已经数年未曾露出过从前意气风发的模样,阿颜见此几乎落泪,只好咬咬牙,也上了匹马快速跟上。
  主仆二人很快消失在天地之间。
  进入魁城时,已是午后,雪渐渐小了下来,天还是阴阴的不见半点天光。
  明日便是除夕夜,街道上的商铺都闭门谢客,路旁挂满红灯笼却行人寥寥,仅有的几人也是行色匆匆,将手揣在衣袖中抵御严寒,缩着脖子挨着墙根小跑前行。
  京仪跺了跺脚,抖下披风上的雪,牵马往城西行去。
  魁城本就只是一座商路上的中转小镇,而城西似乎更为偏僻荒凉,一路上房屋逐渐变得低矮破旧,路旁堆满了被踩得淤黑的雪泥,百姓似乎都缩在家中发抖,没半点年味与烟火气息。偶有的几个红灯笼都半旧不旧,有气无力地在寒风中摇动。
  京仪咬咬唇,季明决会在这种地方吗?
  两人像无头苍蝇一般转了半天,还是没能在一片乱糟糟的街道巷子中找到那人。
  见长公主又掩唇轻咳几声,而她脚下的小靴也被雪泥沾湿,恐怕冻疮会更加疼痛难忍。阿颜此时也顾不得找季大人了,只是心疼自家主子,上前劝道:“殿下,不如咱们先找个客栈落脚,等您暖和过来,再找不迟?”
  京仪下意识就想拒绝,正在她摇头时,左前方的巷口突然冲出几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来,互相嬉笑打闹,往雪泥里扔着鞭炮。
  劣质的鞭炮只炸起几寸高的雪粒子来,但男孩们还是乐得拍手叫好,嘻嘻哈哈。阿颜怕他们不懂事冲撞了长公主,正要训斥,却见京仪上前一步,对着领头大些的男孩问道:“你家可是住在这鱼草巷子?”
  小男孩头一次见这么漂亮光彩的人,还以为是过年天上神仙下凡,吸了吸鼻涕,傻傻道:“是,俺家就住在巷口。”
  京仪心口顿时就跳动起来,她示意阿颜给那孩子一片金叶子,笑着问道:“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季明决的人?”
  小男孩得了那片金叶子,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只把叶子手忙脚乱地揣在袖中,谁知其他几个男孩瞧见,纷纷吵嚷着上来,“我也要我也要!”
  “神仙娘娘,我也想要!”
  京仪示意阿颜再把金叶子发给他们,继续她的问题道:“你们可认识一个叫季明决的人?”
  男孩们得了赏,竟轰然一笑,转身一溜烟就跑走了,根本没人回答她的问题。
  阿颜气得直跺脚,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东西竟敢在殿下面前撒野!
  有个男孩刚才没抢到金叶子,但他怕神仙娘娘发怒,不敢停留,只好跟在伙伴们后面。但他年纪小些,脚上穿的鞋又大又破,一时竟跌到在雪地里。
  那些男孩都顾不上他,拿了金叶子就跑,此时早就无影无踪。
  他见到神仙娘娘身边的仙女一脸怒气地过来,似乎就要拿他撒气,他吓得一头栽进雪里大哭道:“我没有拿金叶子!我没有我没有!神仙娘娘不要杀我!”
  后领一紧,他已经被阿颜一手提溜出来,吓得更是胡言乱语。
  京仪见着孩子不过和墨儿差不多年岁,却小脸被冻得通红几乎皲裂,手上指缝里也全是黑泥,粗糙不堪,心底多少有些心疼,也就不再计较这些小男孩的把戏。
  待他察觉神仙娘娘应该不会杀了他后,小男孩稍稍冷静下来,只是鼻涕还一下一下地往外溜。
  阿颜怕长公主觉得脏污,把小男孩带远了些,劝道:“殿下,您先去歇息吧,婢子来就好。”
  京仪摇摇头,只对着他轻言细语道:“你真的不认识季明决吗?”
  他那样光彩昳丽的郎君,自然是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卓尔不凡的,怎么会泯然众人,甚至于都没人听说过?
  京仪略带期待的看着小男孩,但见他咬着手指为难许久,终究还是摇摇头后,眼里的期待逐渐黯淡下去。
  她示意阿颜给这孩子一片金叶子后,就站起身茫然地望着灰白的天际。
  是他离开此地了,还是他得到消息不愿见自己?
  京仪的心已经没有力气跃动,先前一直赶路都未察觉的寒气此时袭来,刺得她浑身冰冷入骨,脚下的冻疮也叫嚣着疼痛,她只有靠着马借力一二,才不至于倒地。
  “狗儿!整天就在外面混玩,人都不见个影子!这么冷的天,小心把你的耳朵冻掉!”
  巷外突然传来一阵声音。
  本拿着金叶子傻乐的男孩立马把它塞到袖中,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那声音主人怀中,“爹爹爹爹”地喊着,还乐出了几个鼻涕泡。
  陈方左手提着酒,只能右手一把抱起儿子,审视着巷口站的一主一仆。
  那主子模样的女人不过二十来岁的光景,虽面有病容,却丝毫不减滟滟荣光,反而在漫天大雪的衬托下更显脱俗出尘。
  陈方活了二十多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般云鬓花颜的女子,被她扫一眼,脸上腾地一红,也不知这个偏僻地方,怎么会有这种神仙一般的人。想起自己还要去看望好友,只得抱着狗儿就快步离去。
  ……
  陈方自小也是识文断字的,只是奈何家贫,实在负担不起科举的费用,只好务农和做些小生意维生。平日里忙于生计,偶尔偷闲看看圣贤书,还被媳妇骂他偷懒不干活,他一个大男人见媳妇整日操劳,面子上也过不去,又身边没人能同他探讨诗文,他渐渐也就断了念想。
  但两年前,自家隔壁搬来个书生模样的人,一手书法写得神入化有如游龙走凤,简直比陈方十八岁那年上省城瞧见的皇榜上的字还好看,他顿时心生仰慕,忍不住想与邻居亲近。
  虽然这书生像个哑巴整日阴沉沉好像死了亲爹,但陈方还是硬着头皮主动去与他攀谈。见他日子过得清贫得几乎毫无收入,又替他张罗了个抄写铺子,平日替人写写家书诉状,至少能挣两文钱吃上两口饭。
  他磨了半年时间,才知道这书生还有个文雅的名字,叫做“逢之”,其余的,任他磨破嘴皮子,逢之也不肯多说,他也就不好再问。
  只是一次,隔壁巷子的黄家儿媳妇被镇上首富吴老赖欺负,黄家气不过,一定要打官司。逢之来者不拒,丝毫不惧吴老赖的威胁,替黄家写了封诉状。
  逢之文采斐然,诉状不过简简单单数百字,条条款款清楚明晰,逼得县太爷都没法袒护,只能给吴老赖定罪。
  吴老赖蹲了半年大牢才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找逢之麻烦。
  陈方至今都记得,那吴老赖带了十几号人过来围住逢之那破得不能再破的屋子,一把就将他的抄写铺子掀翻,要找他的麻烦。
  然而逢之一个看着白白净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不但把十几号打手打得毫无招架还手之力,还把吴老赖打断两条腿。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法子,反正一向得理不饶人的吴老赖竟然从此不敢再来找麻烦。
  此后,众人对逢之又敬又怕,渐渐地竟有人说他是犯事被贬的大官,又有人说他是屡试不中的举子,还有人说他是大家族落难的公子哥,总之什么说法都有,只是逢之从不搭理罢了。
  陈方早就知道自己这个朋友绝非池中之物,他实在按捺不下心底的好奇,提着两壶酒去套话。谁知他什么也没能问出来,只是在问道他为何要埋没在这边陲小镇宁愿碌碌一生时,逢之的眼神暗了暗,闷下一口酒,好半天才吐出两个字:赎罪。
  什么罪能值得他这样的人物隐姓埋名一辈子?陈方抓耳挠腮也想不明白,再问,他却是如何都不肯再说了。
  ……
  明日便是除夕夜,虽然知道逢之从没把自己当过朋友,但陈方惦记着他恐怕又是孤清清一个人,连半点酒菜都不会添置,就还是瞒着媳妇打了两壶酒,准备给他送去。
  逢之的院子又旧又破,连门都没有,陈方就直接迈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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