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这时,林美兰从主卧室里拎出一个黑色的旅行包,看来林老三早就有走的意思了。
  “保重!”我拱手相送,本来想问他钱够不够用,但觉得在这个节骨眼上提钱,才过世俗。
  林老三和林美兰出了门,林瑶跑去阳台看着,等他们身影消失,林瑶终于忍不住,回头抱着狄安娜哇哇大哭,看得我心里酸酸的,林瑶也是孤儿,应是把林老三真的当成亲爷爷了。
  “那个……”感觉林瑶哭的差不多了,我把她俩分开,“你过去和我们住吧,就剩下你自己,我不放心。”
  “嗯……”林瑶擦了擦眼睛,小鸟依人地点头。
  林瑶简单收拾收拾,跟我和狄安娜下楼,林瑶说她想弄个木人桩,给我练咏春拳用,我让她找林溪,等送她们俩到家的时候,发现林溪的玛莎拉蒂停在楼下,我也没上去,直接回龙组局上班。
  刚出小区,林瑶电话进来,说林溪在家晕倒了!
  我赶紧让奥迪司机掉头,等我到家的时候,林瑶已经把林溪救醒,我问她怎么了,林溪笑笑说没事,公司事儿太多,累的,将她安顿在卧室后,我拉着林瑶出来,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林瑶皱眉:“她的脉搏很怪异……说不好。”
  “该不会是怀孕了吧?”我低声问。
  “应该不是。”林瑶摇头,“刚才我看她脚心的地方有个黑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黑斑?我回到卧室,撩起被子查看林溪的脚,果然,左脚脚心正中央,有个椭圆形的斑点,大概有一元钱硬币那么大。
  “是不是踩着什么东西,扎脚了?”我问林溪。
  “没啊。”林溪虚弱地说,“怎么了?”
  “没事,我就问问。”我帮她把被子盖好,这黑斑的颜色,感觉有点眼熟呢。
  过了一会儿,林溪睡着了,有林瑶照看,我放心不少,但还是决定再观察一会儿。
  这时萧雅回来,怀里抱着一大堆历史书,都是南北朝之后的,她说狄安娜被直升机接走后,她一个人在家无聊,便去了书店,看得入神,忘了中午吃饭的事情。
  事实上,她的饭量极小,不怎么吃饭也能精力够用,肯定是长生诀的缘故。
  我跟萧雅说了说林溪的事,她也觉得很奇怪,来到卧室,慢慢掀起被子看了看林溪脚心上的黑斑,然后拉着我出卧室,疑神疑鬼地说:“我不太确定,但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也好像在哪儿见过。”我皱眉道,琢磨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我在林岚的胸口见过这个颜色的黑斑,就是她在电梯口被脸谱人打的那一下留下来的黑色掌印,上次我跟她嘿嘿嘿的时候,掌印还未消失呢,我问林岚怎么样,她说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也就没在意,因为之前在医院做过x光,医生也说没事。
  “难道是……灯下黑?”萧雅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得说。
  “灯下黑是什么鬼?”
  “我曾在晋书中见过这种阴毒的掌法,灯下黑本是前朝也就是你们所说的东晋,北方齐姓家族的武学,据说这种掌法并非武功,而是一种阴毒,能杀人于无形,无论掌力轻重都会中毒,甚至毒素可以隔着衣衫侵入,故被斥候部队广泛使用,后来齐家参与叛乱,被朝廷弹压,为免灭族,齐家携十七县百姓迁居岛国,出海后生死未卜,这种毒掌,此后也销声匿迹!”
  “中毒者也像这样,出现黑斑吗?”我问萧雅。
  萧雅点头:“正是,此毒无色无味,经由体表侵入人体,只在侵入处留下黑斑,就像是油灯下的黑影一样,故而得名,它的潜伏期不定,短则须臾暴毙,长则半年后才会发作!”
  “没道理啊。”林瑶说,“东晋离现在都一千多年了,那毒掌怎么会再现江湖呢?”
  “难道是齐家后人到了岛国,生根发芽了?”我猜测道,华夏离岛国海路并不算远,如果风平浪静,飘两天就能到了,“阿瑶,去查查,在岛国有没有这东西。”
  “嗯!”林瑶点头,进了书房,只过了五分钟,她就叫我进去。
  林瑶上的是岛国的雅虎论坛,她熟练掌握英语、日语、德语,俄语和法语也会一些。
  “你看,岛国人都知道这种毒!”林瑶指着屏幕说,页面一直在往上拉,不断有人在跟帖留言,因为林瑶用来镇楼的是自己和晓钰在床上的半裸照片,成功引狼。
  “你们说的是什么?”我又不懂日语,只能零星看见回复中夹杂着的汉字,什么毒、蛊之类。
  “这种‘灯下黑’在岛国,相当于‘蛊术’在华夏,‘下降头’在东南亚,是他们民间流传的很普遍的下毒行为。”林瑶说。
  “林瑶,你继续查,什么人掌握这种手法。”我重视起来,“萧雅,你叫醒林溪,问问她今天,不,最近都跟什么人接触了,尤其是脚,被谁给碰了。”
  “那你干嘛,又坐镇指挥啊?”林瑶滑动鼠标,白了我一眼。
  我没说话,拿出手机给张璇拨打。
  “哟,老公今天怎么了啊,又想我了?”张璇调笑。
  “不跟你闹,我问你,你手下是不是有人会用‘灯下黑’这种毒掌?”我正色道。
  “灯下黑?那是什么?”张璇不解道。
  “就是你第一次派来医院刺探情报,把我家司机给捅伤,又打了我姐一掌的那家伙。”我提示道,张璇未必能知道每个手下的技能。
  “嗯?什么第一次派去刺探情报?没打伤人啊,那俩个笨蛋不是被你给拿下了么!”
  “不是那两个,是之前的晚上。”我说。
  “之前我没派人去啊?”
  “你没骗我?”我疑惑道。
  “我骗你干嘛!”
  这就奇怪了,不是张璇的人,那是谁,难道是岛国人不成?
  “我姐胸口有个黑掌印,你知道吗?”我又问张璇。
  “呵呵,我又不是我妹妹,我看她胸口干嘛!”张璇笑道。
  “你妹妹是谁?”
  “啊……我说的是林瑶妹妹,我可只喜欢男人,而且只喜欢你一个男人哟!”
  “别闹了,貌似出大事了……”我把情况跟张璇说了一下,张璇不再开玩笑,说这就带林岚去香港最好的医院检查。
  挂了电话,我又翻找到昨晚新存的号码拨打了过去。
  神崎丽美的手机被龙组给没收了,但神崎说手机号补办之后就可以用,今天上午就去补办,我估计现在已经可以打通,果然,一段说不上什么乐器的奇怪音乐从手机中传出。
  “莫西莫西?”
  “我是萧峯。”
  “啊!萧峯君!真没想到新手机的第一个电话是您打进来的!”神崎丽美欢快地说。
  “神崎啊,我跟你打听个事情。”我笑道。
  “嗯,萧峯君请讲。”
  我刚要问她是不是听过灯下黑,林瑶却跑出来,拉着我胳膊回到书房,指着屏幕。
  我耸了耸肩,不认识日语啊!
  林瑶拿起笔,唰唰在纸上写了个算式。
  “喂,萧峯君,怎么啦?”神崎丽美在电话那边问。
  “没事,就想问问你怎么样了,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说。
  “好啊。”
  “嗯,等我电话,我手头有点事,先这样吧。”我说。
  “好哒,萧峯君再见!”
  挂了电话,我长出一口气,差点说漏嘴!
  林瑶在纸上写的是,齐=崎=神崎!
  第148章 爱莲说
  林瑶在纸上写的是:齐=崎=神崎。
  我和林瑶交往也有段时间了,大概能跟得上她的思维方式,一看到她这个等式我就明白,她想说,神崎是从齐姓演变而来的,换言之,岛国的神崎姓,就是那支晋朝携十七县百姓东渡岛国的齐氏家族的后裔。
  “你确定吗?”我问林瑶,会不会是个巧合?
  “没错,岛国虽然人口不多,但姓氏却不少,不完全统计,也得有近十万个姓氏,他们的姓氏来源千奇百怪,以地名为姓的比较多,什么山田、田村、西村之类,还有以自然界现象命名的,上至日月星辰,下至花鸟鱼虫,都可为姓,比如向日、白鸟、高杉,还有一部分就是古代移民过来到岛国的人,比如服部、秦则,都是秦朝时候东渡过来的华夏人后裔。晋朝的时候,华夏科技、经济水平都远超岛国,齐姓家族带着十七县百姓过去之后,很快就将九州岛全部占领,成为当地统治者,为了彰显人种优势,他们把齐姓改成了神齐,后来因为定都在长崎,按照岛国姓氏习惯,又将神齐改成了神崎,这就是神崎姓氏的来历。”
  林瑶说完,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你不去当间谍都可惜了!”
  林瑶轻蔑一笑:“我可是通过树哥ss级搜查官考核的人呢!”
  到底神崎和齐氏“灯下黑”又无关联,现在只要再问问林溪最近接触什么人就可以了。
  我和林瑶来到林溪房间,萧雅坐在林溪床边,林溪凝眉,似乎正在回忆。
  “给你个提示。”我说,“最近有否和岛国人接触?”
  “岛国人?”林溪眼睛一亮,“上午我才和岛国人见过面。”
  “上午?你不是回公司了么,见岛国人干嘛?”我不解地问。
  “还不都是你!”林溪娇嗔,“非要收购什么永旺公司,我作为法人代表,不得跟人家谈判签合同!”
  我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永旺公司不就是神崎丽美她叔叔的公司么,日资企业,肯定会有岛国的管理人员。
  “岛国人谁碰过你的脚?”我掀开被子,皱眉问。
  林溪脸色微红,挠了挠头,把视线转到了一边,我一想到林溪曾经放浪过一段时间,逮谁睡谁,不觉心生醋意,低声问:“你跟哪个岛国男人好上了?”
  “你说什么呢!”林瑶给了我一脚,她并不知道林溪的那段黑历史。
  “少主……”林溪咬了咬嘴唇,委屈地看我,“对不起,你……生气了吧?”
  “我说我不生气,你信吗?”我没好气地说,“是,这几天没和你在一起,你要是寂寞了,去找你那几个老相好我都能理解,对吧?可你再憋不住,也不能去找岛国人啊!”
  “少主……我找老相好,你不会生气吗?”林溪弱弱地问。
  “也生气!”我怒道,“但那也比你被岛国人睡了强!”
  “哥你这是干什么啊,至于发什么大火么。”萧雅皱眉,拽了拽我胳膊,“可能溪姐真的寂寞一时没忍住呢,再说众生平等,你咋这么看不上岛国人?”
  “你不买那么多历史书么?翻到1931年,看到1945年!看完了你他妈再来教训我!”我甩开萧雅的手,这给我气的。
  “哥你怎么这么跟我说话!”萧雅也来气了,转身跑出卧室。
  “少主,对不起!”林溪从被窝里钻出,在床上跪着爬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胳膊,眼泪汪汪地说,“对不起!奴婢斗胆,只是想试试少主对我的心意!我并没有和岛国男人上床,也没让岛国男人碰过!对不起!”
  说完,林溪将头伏在被子上,深跪不起。
  给我整一愣:“那、那你的脚是怎么回事?”
  林溪起身,眼泪还在流:“签完协议出会议室的时候,我不小心崴了一下脚,左脚的鞋跟断掉了,当时对方代表马上说要把她的高跟鞋给我穿,我说不用,她非要给,说她自己穿不惯高跟鞋,是为了谈判显得正式才不得不穿的,她车里有平跟鞋。对方的其他代表也都劝我换上,说是为了感激我们拯救他们的公司,我推辞不过只好换上了,那女孩子就光着脚下楼离开。”
  “也就是说,对方是在换鞋的时候摸过你的脚?”我问。
  “不不,她没摸,只是将高跟鞋放在地上,是我自己穿上的!”林溪知道她的脚是我最爱之物,不许别人碰,不管男女,除非是林瑶,她非但碰过还吸过林溪脚趾这种事情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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