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
    鸡肉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肉和鸭肉味道好,不骚。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肉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肉,鸡胸肉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甜品准备的是焦糖布丁,这个坐起来更方便,只需要鸡蛋和牛奶,以及糖,现在天气冷,都不用制冰用来冻,窗台上放一会儿就好了。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来圣城只是做生意,他们可不准备在圣城扎根,以后还是要回斯德丁的。
    这一次宴会让阿瑟印象深刻,这是一次普通的聚会,没有妓女,没有喝不完的酒,没有抱怨,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会,并且手边总是有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蛋糕还是虾片,都给了阿瑟谈资,他在参加其他人的宴会时,总会一脸嫌弃的表示没有池晏的宴会来得好。
    主人很不满意,但客人总是充满好奇,他们会询问阿瑟,池晏的宴会都有什么东西。
    阿瑟就会先说:“没有美人,也没有喝不完的酒。”
    人们就会更好奇,既然这两样都没有,那阿瑟凭什么说池晏的宴会比这次的好?
    然后阿瑟就会嘚瑟地说:“一进门,女仆会把我的斗篷拿到一边去熨烫,等我走的时候,斗篷就是暖和的。”
    “然后女仆会给我一张煮过的棉布,让我擦手擦脸,我露在外面的皮肤就舒服多了。”
    “我会做到壁炉旁边去,手边就有饮料,还有蛋糕和虾片,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能吃到酥脆的饼干和软软的面包,涂上果酱以后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们一边吃东西和饮料,一边聊天,面前就是壁炉,那些木炭烧起来没有什么烟,也没有难闻的味道。”
    然后他就吹嘘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浓汤,我敢保证你们从未喝过那么好喝的浓汤,里面还有晶莹剔透的圆圆的东西,池晏说那是淀粉珍珠,嚼起来很弹,明明没什么味道,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然后就是鱼圆,我的天啊,你们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味道!我敢打赌,你们……”
    众人:“我们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鱼圆!”
    阿瑟点点头,自得道:“并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软踏踏的鱼圆,它是韧的,咬下去里面还有浓稠的汤汁,那太不思议了!鱼圆中间是空的!”
    众人一边听一边咽口水,顺便在脑海中想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