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

  两人讨论着回去带什么东西方便,出门时见到正等在门外的王莲。
  江秋月很久没看到这人了,她朝刘爱英抛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自从经历过上次的偷情事件,王莲在众人面前丢了脸面,已经很久没出知青院的门了,据说一直躲在西间养伤,上次收蔬菜时也没见到人,不知道是避开了还是没出来干活。
  “江同志,刘同志。”王莲柔弱地笑着向两人打招呼,脸上的伤已经养的看不出痕迹。
  伸手不打笑脸人,江秋月点点头回应,态度上不好不坏。
  即使对这种小白花再看不过眼,江秋月也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人家脸色看,只要对方不惹上她,管你是柔弱白莲花还是刁蛮霸王花啊,跟她没什么干系,她还是很好说话的。
  刘爱英接收到江秋月的询问,拍着王莲肩膀笑哈哈解释道,“那啥,正好有好吃的,带上她去吃一顿,好好补补。”
  江秋月上下打量了王莲一下,发现确实比来时那会儿瘦了很多,肤色也黑黄了,应该是吃不饱,再加上营养不良造成的。
  唉,江秋月心里摇头,点头过后三人一起走。反正酒席是柳和平家置办的,刘爱英想拉着王莲搓一顿好的就去吧。
  新人第一年确实不好过,而且王莲之前还赔给人家五十块钱,估计如今手上买粮食的钱都没有。
  江秋月不多说什么,能说啥,自作自受而已,刘爱英秉着同屋之谊拉扯一下,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所谓婚礼,即昏礼,黄昏时办酒席拜天地,吃完饭入洞房。
  江秋月三个正是赶着快要吃晚饭的时间到的,看到进进出出一副忙碌景象。
  王大妮和高父高母果然如村里传言那样,都是好面子的人,婚礼办的很有场面,比当初柳翠花出嫁那次热闹风光多了。
  大红灯笼门口高高挂,红花红纸贴满门窗和墙院,院内院外摆了一二十桌,一筐筐的花馒头糖果子红色喜糖,正正摆在院里显眼的地方。
  门口有管喜事的老先生用毛笔在写礼帖和收礼金,随了礼的人才能入座,村民们大多五分一毛的,凑个心意。家里条件宽裕或者跟两家关系好的人,有掏两毛五毛的,只有柳兰花代表大队长家随上一块钱。
  江秋月发现村民在这次的随礼中,远远没有给柳翠花出嫁时随的多,估计那次是看在老鳏夫的面子上,而王大妮和高父高母在村里显然已经不得人心了。
  三人跟在柳兰花后面,一人随了一毛钱,不多不少。
  入座时,她们没有被安排到跟柳兰花同桌,而是跟陈中华他们一桌坐,让十来个知青就坐一个小桌子上,亏他们想的出来,抠门不是这样抠的。
  稍后,王大妮请来了族老,走礼的人家随了礼金后陆续入座,门外的桌子也快坐满了,外面围了一圈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接下来唢呐声才吹响起来,等了片刻,只见高云梅穿着一身红棉袄红棉裤绣花鞋,头上搭着一块红手帕子,被柳和平拉着架子车拉到大门外。
  新娘到门,鞭炮声立即噼里啪啦炸响,门外迎亲的人朝新人撒了一把红纸,小伙子们瞬间开始起哄,让新郎赶紧把新娘抱下来。
  其实,柳和平的状态明显快撑不下去了,不知道是因为高云梅冬天吃胖了很多,还是他自己身体太弱,把人拉到门前就已经气喘吁吁的直不起腰,这下还要把新娘子抱进屋里,可要命了。
  然而婚礼风俗如此,新娘从娘家过来,脚不能沾地,出嫁上车由娘家人背,到婆家下车就要丈夫抱到院里拜天地的麻布袋上。
  “上啊,柳和平同志,千万别怂,抱着啊!”大小伙子们吹着口哨起哄不断。
  柳和平脸上红红白白,最后尝试抱了下,差点连人带他自己摔到架子车底下去。
  眼看吉时已到,最后换成背过去,旁边来两个人扶着,好不容易终于把人成功背到院里面去。
  拜天地的时候,江秋月远远看个热闹,没有凑上去,刘爱英和王莲去抢新娘子撒的喜钱了,回来撇着嘴说一串上只有一分钱,太抠门了。
  江秋月拿过那枚打了一个孔眼的硬币,翻来瞧了瞧,笑着说一分还好,要是人家一分掰成两瓣儿串红绳,岂不是更惨,抢了也花不出去。
  新人拜过天地,酒席终于开席了,席面一般般吧,刘爱英扒拉了半天没挑出一点荤腥,别说肉片了,连肉渣渣都没有。
  “切,还以为办的多好,原来是面子光,白搭我一毛钱。”刘爱英狠狠啃着二合面馍馍说道。
  江秋月只捡着白菜就馒头吃,安慰她好歹多吃点,吃个撑总能赚回来。
  或许大家都是这样想的,馍馍和菜都消耗的很快,新人刚开始敬酒的时候,席面已经快吃光光了。
  到了知青们这桌,高云梅柳和平双双举着小白瓷杯,给他们敬酒。
  客人桌上是没酒的,连以水代酒的碗都没有,索性大家一起站起来,说上几句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祝福话。
  人走到下一桌后,刘爱英小声跟江秋月嘀咕,“哎,发现没,高云梅肚子是大的,肯定已经怀上了,上次捉奸在床那事……”说到这里,她左右看看停下话头,丢给江秋月一个你懂的眼神。
  江秋月了然,怪不得急着赶在年底办酒席,看来最大原因是女方因为上次那事怀孕了,还有就是年底手头宽裕,能办的起场面。
  酒席散场时天色已经暗下来,知青们本打算一起走的,陈中华在门外竟然被人拉住了,是个穿的花哨当喜婆的媒婆,开口就说要给他说媒,有邻村的姑娘看上他了。
  一群知青连同陈中华自己,当场懵逼。
  第91章
  陈中华即将三十而立,这样的年龄在农村,结婚早的估计孩子都十来岁了,而他却还是孤零零一个人,结婚的事拖了又拖。
  早前几年说媒的不是没有,只是都被他以身无长物无心婚事的理由拒绝了,而自从过了二十五岁之后,来给他说媒的就很少了。
  陈中华以为不会有人家再看上他这个没啥前途的老知青,没想到到了现在,竟然有姑娘跳过其他年轻的男知青们,直接找到他身上。
  想一想,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拒绝是一定要拒绝的,他坚持的信念一直不曾改变。
  曾几何时,知青院缺吃少喝十分艰难的时候,他都没学其他村的男知青,为了一口吃的找本地人结婚,如今情况好转,他心中回城的念想更为坚定了。
  “多谢大婶,我暂时没打算结婚,就不要耽误人家姑娘了。”陈中华面带微笑,态度很好地拒绝道。
  媒婆脸上不高兴,她媒还没说开,对方就一口推了,传出去她脸子往哪搁,立即劝道。
  “哎哟哟,陈知青,不是俺说你啊,你都老大不小了,不娶媳妇咋成,人家姑娘看上你了是你的福分,结了婚生几个孩子好好过日子多好,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有啥用。”
  这媒婆不是第一次和陈中华打交道了,早前说过那么几次都没成,时隔几年再次给他说媒,对他的情况和忌讳,心里有谱。只是几年过去,这人的执拗性子仍然没变,还乱想着什么回城的事。
  回城是那么简单的吗?没看柳家湾十几年过去,来了多少知青,能回去的有几个,除了最近上工农兵大学的那些,顺利回城的人寥寥无几。
  然而,经历过工农兵大学开始招生那件事,陈中华依然看到了点希望,比他早年更为固执,坚决是不会结婚的,谢过媒人后就不再多说什么,朝知青们招手回去。
  当事人不领情,媒婆没办法,只能先放过他。
  当一群年轻齐整的知青走过时,出于职业习惯,她那一双眼睛免不得朝知青们身上瞄,当看到身穿藏蓝色棉衣的江秋月时,眼珠子贼亮,立即蹿上前拉住人。
  “哎哟,看这闺女多俊呐,这小手嫩的,来,大婶子给你说门好婆家。”
  江秋月正转身走着呢,猛地被一只粗糙膈人的手拽住,对方不由分说地拉住她的手不放,说给她找婆家的浑话。
  “大婶,我已经有对象了,他是人民解放军呢”江秋月抽了抽自己的手,没抽动,皱起眉强调。
  媒婆脸上滑稽的笑僵在那儿,讪讪地放开了人小姑娘,没想到挑了一个年龄小颜色好看的,却又是个硬茬子。
  出了这宗子事,知青们再没心情看热闹,赶紧回去躲躲。
  回去的路上,其他男知青纷纷打趣陈中华,说他老当益壮,仍有当年风采,惹得小姑娘们心花怒放,看人家都忍不住遣媒婆过来说项了。
  陈中华早已过了脸红的年纪,被调侃后脸色变都不带变的,无奈的笑着一个个给来了一枣子,让他们安分点。
  等着吧,别说他了,他们这些正当年华的知青在过年前后都有被媒婆找上的机会,所以还是赶紧回去探亲吧,能躲一段时间是一段时间。
  江秋月在路口跟他们分开,踏着晚霞的余光赶回养殖处,落了门闩后才长出一口气。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彭敬业就亟不可待地跑过来了,真的是用跑的,到了养殖处时头上还冒着汗。
  江秋月听到他的声音,起床给他开门时,见到他满头大汗头上冒烟儿的样子,立马找出干净的毛巾递过去。
  这样子过来,一看就是没吃饭就跑来了。
  江秋月懒觉也不睡了,起来给两人做早饭。彭敬业开始给她拾掇院子,喂喂剩下那两头猪,扫一扫猪圈等等。
  两个人的早饭做的花样多,红薯粥,二合面大馒头,腌萝卜脆咸菜,还有一盘干椒炒腊肉,一盘过水菠菜。
  做好这些,江秋月招呼彭敬业端菜,两人坐到帘子外面的小桌子上开始吃饭。
  屋子里的温度很暖和,比她刚起来那会儿高了些,肯定是彭敬业勤快地去添柴了。
  江秋月就着咸菜,细嚼慢咽地吃馒头,瞄了瞄吃饭迅速的彭敬业,跟他说起昨晚被人拉着说给她找婆家的事,当个笑话说给他听。
  想当然地,彭敬业听过后脸黑了下来,虎着脸问她是哪个媒婆,肯定是外村的,他表现的够明显了,本村人没一个不认识他的,怎么可能打他对象主意。
  江秋月表示不认识那个媒婆,看她说起邻村姑娘,估计她人也是邻村的吧。
  彭敬业脸色缓了缓,吃完饭自己去收拾灶房,催促她去收拾行李。看他脸色严肃的样子,江秋月乖乖回屋整理东西。
  其实行李没什么好收拾的,也就是几身换洗的衣裳,给家人准备的礼物,和一些土特产。
  冬天的衣裳太占地方,江秋月没打算都拿回去,搁外面三四身充当门面,里面每天换洗的都搁空间里。
  改良过的中长款羽绒服是一定要带上的,京都的冬天估计暖和不到哪里去,打底的毛衣毛裤带几身,内衣之类的放空间的盒子里备用,还有棉靴、帽子、耳暖、围脖、大衣等等。
  想到大衣,江秋月眼珠一转,拎出那件银灰色狐狸皮大衣,喊彭敬业过来,让他穿上试试。
  狐皮大衣是按照后世的那种修身款式做的,彭敬业够高,能撑起中长款的毛绒绒大衣,看起来威武雄壮,倒没有臃肿如熊的感觉。
  “不错,挺好看的。”江秋月让他转了一圈,查看肩背和收腰合不合适。
  彭敬业抚摸着身上暖融融的大衣裳,想到政委十分宝贝的那件军资羊皮大衣,心里十分畅快,没有羊皮大衣,咱有狐皮大衣啊,还是媳妇亲手做的!
  既然穿上看了效果,江秋月索性开始给他搭配回家那天的穿着,看彭敬业满意的模样,狐皮大衣是肯定要穿的,再带黑色的雷锋帽不合适,她就找出一条黑红两色交错编织的围巾,围到彭敬业脖子上,能盖住耳朵不吹冷风。
  还有下面的裤子和鞋子,裤子换成江秋月给他做的黑色直筒棉裤,保暖实在,有大长腿在,不会显得肥大难看,鞋子的话,就穿他们发的黑皮子军靴好了,走路嗒嗒的有气势。
  “明晚就穿这身啦,回去路上保暖。”江秋月叮嘱。
  彭敬业见没啥违规的物件儿,而且穿上去暖和,江秋月又说看起来很帅气,于是点头答应了。
  给他搭配好后,江秋月猛然想起他的行李,赶紧问他,“你的东西收拾好了没?衣裳鞋子证明都带了吗?”
  “卫龙早就打包好了,就几件军服,其他没什么要带的。”彭敬业漫不经心地回道,搭把手过来给她整理大包袱。
  江秋月一边指挥着他打包需要带回去的土特产,豆油香油大豆芝麻腊肉腌肉玉米精粉什么的弄一包,一边给自己搭配一身情侣装。
  浅灰色改良版羽绒服,薄薄的一件穿在身上,里面穿屯的羊毛衫打底,暖烘烘的冻不着,下身穿保暖裤和黑色直筒西装裤,修身又显腿长,然后脚上是一双黑色加绒小皮靴。
  同时,她拿出另一条黑红相间的围巾围在脖子上,和彭敬业那条是情侣款,比他的小一号,女式的更鲜亮一些,其他一模一样。
  还有毛茸茸的兔毛耳暖子,江秋月戴上转悠一圈,问彭敬业好不好看。
  “好看!”彭敬业看着她耳朵上的毛绒绒,忍不住伸手摸上耳暖子揉了几把。
  江秋月瞪了他几眼,看到他光溜溜的手,想起还有手套呢,忙从柜子里扒拉出两双毛线手套,加绒可以露五指的那种,比她做的熊皮手套戴着做事方便。
  “呐,咱们一人一双戴好。”江秋月自己戴上一双,另一双相似的递给彭敬业。
  彭敬业瞧了瞧两人的装扮,相同的衣服颜色,相同的围巾,甚至相同的手套,终于忍不住露出笑意。他接过手套三两下套在手上,感觉保暖又不耽误干活,很是方便。
  江秋月将两人回家那天的装备拾掇好,开始准备带给各人的礼物。
  她没打算准备多贵重的,毕竟她只是个小知青,表面上还靠当兵的对象接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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