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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村长家发生的这段谈话,对沈央家今后的影响。
便说从昨天半夜发烧,到呕吐昏迷,被送到县城医院的沈央而言。
这一睡,就又是差不多一整夜。
直到大年初一的凌晨4点半。
沈央才真正有意识的,彻底清醒过来。
几乎一睁开眼睛,他就知道他在医院里。
因为那白色的顶和白色的灯光,几乎是所有医院病房的标配。
他隐约记得他发烧了,烧的很严重,吃了药,人也依旧是昏昏沉沉的。
看来是因为自己病严重了,所以家里这是把他送到医院来了啊。
沈央醒过来了,大脑便自然而然的开始转动思考了。
同时袭来的,还有那一股迫不及待的尿意。
也是,睡了这么久,光盐水都不知道下去几袋了,一次厕所也没有去过,能不憋得慌吗?
沈央试图自己起来,结果刚一动,就晃动到了床,也同时惊动了趴在床尾,打盹睡着了的沈冲。
沈冲一抬头,揉了揉眼睛,就惊喜地叫道,“哥,你终于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小四,我没什么事,稍微觉得没力一点。你,你扶我起来,我要去厕所。”
既然弟弟都已经被惊动醒了,沈央便干脆让沈冲帮下忙了。
沈冲闻言,赶忙上前,扶起他,见他还没什么体力的样子,便道,“哥,床底下有尿壶,要不我给你拿那个?”
沈央摇头,“不用,把我鞋子给我,我自己去厕所。”
他又不是失去行动能力的人,哪里肯让弟弟给他拿尿壶用?
沈央坚持着,自己去了厕所。
好顿放完了一膀胱的积蓄后,才洗了手,又缓慢的回到了床上。
这才有闲心打量病房。
而也是这一打量,沈央看出不对劲来了。
“这,是县城的医院?”
沈冲连忙点头,“是啊,哥,你这次吓坏我们了,你都不知道你昨天,呃,不对,是前天晚上,烧得有多严重。”
“我给你吃的退烧药,根本不管用,要不是后来半夜胡三叔来给你用了药丸子,你昨天早上就该烧坏脑子了。”
“可就算这样,你还记得你醒过来,吃了碗粥后没多久,就开始呕吐的事情吗?”
沈央这个当然有印象,闻言点了点头。
“你吐完后,就昏死过去了,脸白的都脱了色,村里来看到的人,都说哥你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妈都昏过去两次,后来还是胡三叔坚持用摩托车,拿棉袄和被子裹着你,和我一起把你送来了县城医院。”
“亏得送来的及时,哥你才抢救回来,要不是这样,哥,我们可能真的要失去你了。”
“这次你真的把我们都吓坏了!咱们这个家,哪里能少得了大哥你!”
看着沈冲一脸后怕不已的模样,眼睛里,泪水都出来了。
沈央也深深地觉得后怕起来。
不过是觉得身体有点累,以为睡一觉,就能缓过来的事情,哪里想到,会闹的这样大。
居然差点就会死掉的地步!
不过他也是相信沈冲,不会拿这样的事情,来夸张描述的。
一时间也忍不住感慨不已。
“别哭了,你是男人了,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哭了!”
沈央说着,却还是有些欣慰地看向他。
都说长兄如父,对着他的这对,父亲留下的遗腹子的龙凤胎弟弟和妹妹,沈央扮演的角色,又何尝不是亦兄亦父?
“给家里打电话,说了我没事的事情没?妈和三丫头都知道了吧?”
沈冲赶紧哽咽着点头。
“医生说你已经抢救过来后,我就找了机会,给村里打过电话了。”
沈央点了点头,“这就好!我放心些了!”
“对了,胡三叔呢?不是说,是你和胡三叔一起送我来的吗?这次可真辛苦胡三叔了!救了我一条命!”
“我在医院旁边的小旅馆,给要了一个房间,让胡三叔去旅馆睡了,我在这里守着你。”
“胡三叔开了好几个小时的摩托车,又没能回家过年,我总不能再让他,在医院走廊里,再待一晚上,现在外头也挺冷的。”
“胡三叔一开始还不肯呢,非要和我一起在医院里守夜,我和他说钱已经给了,不能退,他才去睡了的。”
沈央听了这话,赞许的点头,“这件事情做的很好!看来小四是真的长大了,也开始能独当一面了,哥很高兴。”
“哥!”得了沈央的夸赞,沈冲又高兴,又心里酸酸的。
想到大哥辛苦了这么多年,唯一想要的结婚对象上,还出了这样的岔子。
现在坐在病床上,完全不是他的错觉,才不过短短两天多,大哥就已经瘦脱相了。
沈冲就觉得他哥沈央的心里,一定十分的苦。
苦的都没法和任何人说的那种。
想到这,沈冲就又有点想哭。
“哥,实在不行,我回去和妈说,我去娶苗寨的金花姑娘。哥你病好了,就回J市去吧,好好的和周爱佳嫂子在一起。”
“只要哥你过的幸福,就算妈当时生气个一时,也不会永远生气的。”
沈央听过了他这番孩子气,天真的话,忍不住笑了。
“傻小四,刚刚还夸你能独当一面了,下一秒就讲傻话了,妈去给定亲,说的就是我,怎么能叫你去娶。”
“就算你愿意,人家苗寨还不愿意呢!”
“再说了,今年就该考大学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你不好好抓住机会,复习学习再拼搏,大学不想上了啊?”
“可是――”
“没有可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总归会有办法的,事情既然来了,光想着靠躲,是没有用的,直接面对才是男人该有的担当。”
“这算是哥,新一年里,给你的第一句忠告吧!”
沈冲听了,认真受教地,点了点头。
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讨论的金花,人已经没了。
所以原本认为的,会左右为难的事情,已经不用为难了。
可沈央和金花的这桩亲事,却不会因为金花的意外身故,就此取消,所以该继续的还得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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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村长家发生的这段谈话,对沈央家今后的影响。
便说从昨天半夜发烧,到呕吐昏迷,被送到县城医院的沈央而言。
这一睡,就又是差不多一整夜。
直到大年初一的凌晨4点半。
沈央才真正有意识的,彻底清醒过来。
几乎一睁开眼睛,他就知道他在医院里。
因为那白色的顶和白色的灯光,几乎是所有医院病房的标配。
他隐约记得他发烧了,烧的很严重,吃了药,人也依旧是昏昏沉沉的。
看来是因为自己病严重了,所以家里这是把他送到医院来了啊。
沈央醒过来了,大脑便自然而然的开始转动思考了。
同时袭来的,还有那一股迫不及待的尿意。
也是,睡了这么久,光盐水都不知道下去几袋了,一次厕所也没有去过,能不憋得慌吗?
沈央试图自己起来,结果刚一动,就晃动到了床,也同时惊动了趴在床尾,打盹睡着了的沈冲。
沈冲一抬头,揉了揉眼睛,就惊喜地叫道,“哥,你终于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小四,我没什么事,稍微觉得没力一点。你,你扶我起来,我要去厕所。”
既然弟弟都已经被惊动醒了,沈央便干脆让沈冲帮下忙了。
沈冲闻言,赶忙上前,扶起他,见他还没什么体力的样子,便道,“哥,床底下有尿壶,要不我给你拿那个?”
沈央摇头,“不用,把我鞋子给我,我自己去厕所。”
他又不是失去行动能力的人,哪里肯让弟弟给他拿尿壶用?
沈央坚持着,自己去了厕所。
好顿放完了一膀胱的积蓄后,才洗了手,又缓慢的回到了床上。
这才有闲心打量病房。
而也是这一打量,沈央看出不对劲来了。
“这,是县城的医院?”
沈冲连忙点头,“是啊,哥,你这次吓坏我们了,你都不知道你昨天,呃,不对,是前天晚上,烧得有多严重。”
“我给你吃的退烧药,根本不管用,要不是后来半夜胡三叔来给你用了药丸子,你昨天早上就该烧坏脑子了。”
“可就算这样,你还记得你醒过来,吃了碗粥后没多久,就开始呕吐的事情吗?”
沈央这个当然有印象,闻言点了点头。
“你吐完后,就昏死过去了,脸白的都脱了色,村里来看到的人,都说哥你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妈都昏过去两次,后来还是胡三叔坚持用摩托车,拿棉袄和被子裹着你,和我一起把你送来了县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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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你真的把我们都吓坏了!咱们这个家,哪里能少得了大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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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央也深深地觉得后怕起来。
不过是觉得身体有点累,以为睡一觉,就能缓过来的事情,哪里想到,会闹的这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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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长兄如父,对着他的这对,父亲留下的遗腹子的龙凤胎弟弟和妹妹,沈央扮演的角色,又何尝不是亦兄亦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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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冲赶紧哽咽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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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胡三叔呢?不是说,是你和胡三叔一起送我来的吗?这次可真辛苦胡三叔了!救了我一条命!”
“我在医院旁边的小旅馆,给要了一个房间,让胡三叔去旅馆睡了,我在这里守着你。”
“胡三叔开了好几个小时的摩托车,又没能回家过年,我总不能再让他,在医院走廊里,再待一晚上,现在外头也挺冷的。”
“胡三叔一开始还不肯呢,非要和我一起在医院里守夜,我和他说钱已经给了,不能退,他才去睡了的。”
沈央听了这话,赞许的点头,“这件事情做的很好!看来小四是真的长大了,也开始能独当一面了,哥很高兴。”
“哥!”得了沈央的夸赞,沈冲又高兴,又心里酸酸的。
想到大哥辛苦了这么多年,唯一想要的结婚对象上,还出了这样的岔子。
现在坐在病床上,完全不是他的错觉,才不过短短两天多,大哥就已经瘦脱相了。
沈冲就觉得他哥沈央的心里,一定十分的苦。
苦的都没法和任何人说的那种。
想到这,沈冲就又有点想哭。
“哥,实在不行,我回去和妈说,我去娶苗寨的金花姑娘。哥你病好了,就回J市去吧,好好的和周爱佳嫂子在一起。”
“只要哥你过的幸福,就算妈当时生气个一时,也不会永远生气的。”
沈央听过了他这番孩子气,天真的话,忍不住笑了。
“傻小四,刚刚还夸你能独当一面了,下一秒就讲傻话了,妈去给定亲,说的就是我,怎么能叫你去娶。”
“就算你愿意,人家苗寨还不愿意呢!”
“再说了,今年就该考大学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你不好好抓住机会,复习学习再拼搏,大学不想上了啊?”
“可是――”
“没有可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总归会有办法的,事情既然来了,光想着靠躲,是没有用的,直接面对才是男人该有的担当。”
“这算是哥,新一年里,给你的第一句忠告吧!”
沈冲听了,认真受教地,点了点头。
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讨论的金花,人已经没了。
所以原本认为的,会左右为难的事情,已经不用为难了。
可沈央和金花的这桩亲事,却不会因为金花的意外身故,就此取消,所以该继续的还得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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