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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琳。”
“恩?”
“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美国吗?”
“恩!”
秦暮云瞧见她点头允诺,一下子惊住了,他开口问道,“季琳,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
“知道。”季琳点点头。
在他诧异的目光中,季琳微笑而镇定地望向了他。
秦暮云听见她说,“意思就是,你喜欢我。”
※※※
(一)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
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她。
季琳由方娴牵着手,走到了那一群孩子的面前。活泼可爱的关菲菲,性格不羁的秦奕淮,爱开玩笑的萧墨白。还有,还有那个一直微笑着的秦暮云。他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季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少年。
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天上的云朵。
那么柔,那么软。
那么的让人温暖。
“我知道你,你叫季琳吧。”关菲菲跑向了她,一点也不认生。
季琳点头,还有些局促不安。
秦暮云笑着,开口为她做了介绍,“她是五儿,这边按着顺序来,分别是秦奕淮,萧墨白。至于我,我的名字叫秦暮云。”
“你们好。”季琳怯懦地开口呼喊。
关菲菲立刻拉着季琳,和他们玩在一起了。季琳也渐渐的敞开了心扉,只是还有些束缚。
方娴拿来了茶点,让他们来吃。
季琳瞧着漂亮精致的点心,简直就不舍得下口。原来奶黄包,也可以做成小兔子的形状,她惊奇的睁着眼睛,捧在手中,瞧了又瞧。关菲菲已经在旁吃了起来,而她没有动。
“怎么不吃?”有人问道。
季琳扭头,瞧见了秦暮云,那双眼睛微微笑着。
“我……我留着给哥哥吃。”季琳说道。
“哦,是给你哥哥季向阳吗?”秦暮云问道。
季琳点了点头。
“没关系,不用留,这里还有。”秦暮云又拿了好几个奶黄包,用干净的手帕包起来,递到了她的面前,“这些都给你。”
“太多了,太多了。”季琳摆摆手。
秦暮云微微弯下腰来,对着她笑道,“这是奖励给乖孩子的,你如果不要,那我就要生气了哦。”
季琳一听他会生气,哪里还敢不要,立刻就收下了。
暖暖的,热热的,小兔子形状的奶黄宝,季琳小心翼翼地捧在怀里。拿了一只,咬了一口,好甜好糯,里面是奶油。
“好吃吗?”秦暮云问道。
“好吃的。”季琳微笑,一双眼睛晶晶亮。
“季琳,今年几岁了?”
“七岁。”季琳眨着眼睛,好奇问道,“那你几岁呢?”
“我啊。”秦暮云笑着,“我有一千岁。”
“呃?”季琳愣住。
秦暮云的笑容更甚,嘴角一抹弧度,“骗你的,我九岁。”
于是,季琳没有记住别的,只记住了他是会骗人的。
(二)
豆蔻年华,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哎,瞧那个男生,不错噢。”
关菲菲突然凑近,贴着她的耳朵悄悄呓语,季琳便闻声寻去。隔了操场,不过是几米远,只见一群男生从教学楼里齐步而出。她的目光扫过众人,不知道她是在说谁,“哪一个?”
“最高的那一个啊。”
关菲菲比了个手势,季琳才瞧向了那个男生。
是个英俊耀眼的男生。
而季琳的视线,却逗留在另一人的身上。
清爽柔软的头发,发色很黑,那种黑,近乎于墨。他正侧头和身边的男生在闲聊,露出温煦微笑,眼睛亦是明媚,微弯的眼角,飞起的眉宇直直斜挑。那片蓝天映衬着他的白衬衣,整个人灿若阳光。
“秦二哥身边的那位吗?”季琳问道。
关菲菲连连点头,“过了夏天,他就要升学,念高中去了,我要乘机表白!”
关菲菲的表白决定一下,季琳就跟着倒霉了。因为她们在一个班级,关系甚好,所以做什么都是一起的。于是,关菲菲有事,没事就爱往秦暮云的班级里去,而季琳只好也跟着一起去了。如此一来二去,倒也慢慢熟悉了。
“季琳,你要帮我个忙!”关菲菲哀求道。
“什么?”
“下课后,帮我把这封情书,交给他好不好?”关菲菲拿出一封情书,递给了季琳。
季琳虽然为难,可也敌不过关菲菲的哀求。这天放学后,因为当值日生的关系,所以和关菲菲留了下来。那男生是足球部的,所以会留下来踢球。就在关菲菲的催促下,季琳硬着头皮将那个男生约了出来。
就在操场附近,那男生来了。
季琳只差想逃跑了,可还是哆嗦着,将那粉色的信件拿了出来,“这个……这个给你!”
季琳是低着头的,她根本就没有看清来人。手中的信件被接了过去,她就想要撤退了,“那我先走了。”
可就在此时,被人给喊住了,“季琳。”
这声音好熟悉……
季琳回头一瞧,那面前的男生竟然换了人,竟然是秦暮云!
“秦二哥……”
“这是你的……”秦暮云顿了顿,而后问道,“情书?”
季琳的脸上悄然一红,连忙否认,“不是不是,不是我的……”
“恩,那就好,你知道的,你还小,不适合谈恋爱,还是好好念书吧。”
“我知道。”
“那情书我就没收了。”
“好。”
于是,这封本就不属于季琳的情书,被秦暮云华丽的没收了。
(三)
初中之后,季琳和关菲菲顺利地考取了最好的高中。
也就是秦暮云所在的那一所学校。
只是可惜,当年关菲菲所崇拜的男生并不在这所学校了。
然而关菲菲的外交能力总是强悍得让人惊叹,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就和班中女生打成一片,也和高年级混熟了。只聊了几句,就达成共识,并且将整个姐妹团彻底出卖。
就在周末,活动节目是爬山。
周末当天天气尚算不错,到了山脚下就各自结伴前行。季琳自然是和关菲菲一起,然而却发现秦暮云竟然也在。
瞧见他的时候,关菲菲匪夷所思,季琳亦是。
秦暮云微笑说道,“一起爬山吧。”
关菲菲哀叹,想着大概是完了。
期间关菲菲和其中一个帅气男生走的很近,而季琳自然不愿当电灯泡,就慢慢缓了步伐。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竟也有男生走到她的身边来,和她说话。季琳不曾和陌生男孩儿独处,显得很尴尬。
“季琳,要不要喝水?”耳畔,突然传来呼喊声。
季琳回头,只见是秦暮云在后边不远处喊她。
她立刻点头,秦暮云就走向了她。
季琳的包方才都被秦暮云拿去了,只说是为女生服务这是绅士风度。从秦暮云这边接过了矿泉水,她立刻喝了几口。就要拧上瓶子时,却又被秦暮云拿过了。
季琳还来不及反应,秦暮云接过矿泉水瓶,直接在她的面前,在那个男生的面前喝了起来。
那男生瞧见两人共同一瓶水,也意识到他们的关系不一般,赶紧就走了。
季琳却没有发觉异样,只是小声说道,“秦二哥,这瓶水是我的。”
“我口渴了。”
“我的包里还有水的。”
“那也不能浪费,你一个人喝不完一瓶的。”
“哦。”
“刚刚那个男生你认识?”
“不认识。”
“那你还和他聊得这么开心?”
“我不好意思拒绝。”
“那今天就跟我一起爬山吧,省的一会儿那个男生又来和你说话。”
“好。”季琳乖巧应着,又想到什么,狐疑问道,“秦二哥,你今天怎么也会来爬山?”
“哦,因为正好没什么事情做。”秦暮云说着,忽而喊道,“对了,季琳,虽然你现在念高中了,可是你还小,不适合谈恋爱,还是好好念书吧。”
“好。”
于是,连带着关菲菲,在事后都被秦暮云“教育”了一番,坚决不许早恋。
(四)
“大事件!真的是大事件!”
前一刻,季琳还在洗衣服,被同学不小心用可乐喷了一身。
关菲菲却是兴奋的冲了进来,她来不及擦去满手的泡沫,就被她给抓跑了。奔过马路绕了小道,才瞧见铁丝网栏起的篮球场。场地挺大,有两队在战斗。
季琳由她拉着走了进去,并没有找位置坐,就站在一边的栏杆前。
“你所谓的天大的事,就是来看篮球?”季琳困惑问道。
关菲菲一双眼睛放着金光,“是来看帅哥的!是友谊赛啦!”
关菲菲是爱欣赏英俊男生的,更准确点来说,是只看不碰。
季琳在那群奔跑的篮球手中找寻到关菲菲所说的男生,却也看见了秦暮云。简单的行头,白色汗衫,深灰运动短裤,他矫健的身姿在场地里奔跑着,忽然高高跃起,在空中接住队员投来的篮球,几个大步上篮往球框里重重扣下。
明明是那么用劲,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感觉。
“哐啷——”
进球了!
现场忽然静止无声,紧接着呐喊声尖叫声轰然响起,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秦暮云!
季琳不知道,原来秦暮云的运动细胞会是这么好。
在这之后,高中组的校级联赛开始,秦暮云的球队,取得了好名次,全校振奋欢呼。这年他已经是高三,随即进入了备战高考的阶段。秦暮云比季琳大两岁,所以每次当她升入高一等的学校,他就在准备离开。
季琳问起关于志愿的问题,“秦二哥,你打算考哪所学校?”
“港大。”秦暮云回道。
季琳点了点头,“大哥和秦大哥都在那里。”
“那么你呢?”
“我啊,我当然也想考港大。可是我成绩不好,只怕是考不上啦。”季琳的成绩,明显退步了,她只对体育和文科感兴趣。理科的成绩惨不忍睹,让老师想要吐血。
“没关系,到时候你别报其他城市的学校就行。”当时,秦暮云是这么说的。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当秦暮云和童安双双考入港大后。
季向阳突然决定参军要离开。
而季琳不愿和他分开,也要跟随。
“真的要转学?”秦暮云找到她问道。
“恩,我不想和大哥分开。”季琳坚决说道。
“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秦暮云知道她决心已定。
“什么?”
“你还小,不适合谈恋爱,要好好念书。”
“哦,秦二哥,这句话你说过好多遍了。那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谈恋爱?”
“满十八岁以后。”
于是,季琳就这样跟随着季向阳走了,并且记住了秦暮云所说的十八岁未满不许恋爱的话语。
(五)
季琳跟随着季向阳转校,来到了季向阳参军所在的城市。
此刻的季琳,已经住校了。
当天晚上,收到秦暮云的短信。
很平常的信息,只是晚安。
从前天天都能见到面的人,不需要靠手机联络。转校之后,季向阳给季琳买了手机,让她方便和自己保持联系。虽然几乎,都不能用上,部队有规定,就连手机,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
季琳拿着手机,就这么和秦暮云保持了联系。
渐渐的,季琳发现,他们之间的聊天从一开始的问好,到了后来的无所不谈。但是大多时候,那些信息都是有些无趣的。比如早上好,吃饭了吗,下课了吗之类的。而她甚至会告诉他,食堂的伙食到底有多难吃。这样的联系,虽然感觉很滑稽,甚至是可笑的,但是让季琳有种错觉。
仿佛这个人,还是离自己很近。
季琳很快的就和班里的新同学成了朋友。
一天晚上自习课的时候,季琳被怂恿了,就跟同学们去了网吧。
同行的女生在玩着游戏,聚精会神,季琳看了半天网页,越看越无聊,却赫然发现了他。
季琳也有加秦暮云的ICQ,瞧见他的头像亮着,就知道他也在。
说不清是无聊使然还是太过兴奋在作祟,总之,季琳热切地点了他的ICQ,发了信息过去:在?
那头等了好久,却都没有回应。
而后突然发了过来:季琳?
季琳立刻又回了过去,她告诉他,自己和同学出来上网了。可是谁知道,秦暮云的电话就过来了,“季琳,你现在立刻回学校,今天是周四,你应该在学校里,而不是在网吧。还有,就算是周末,你也不应该来这种地方。”
季琳从未听过秦暮云这样严肃的声音,她被吓着了。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只好像是犯了错。她来不及反驳,竟是这样听话,不顾同伴的呼喊,立刻就拿起背包,一路狂奔回了学校。
季琳是翻墙出的学校,而后又翻墙进了学校。
可是她太过慌乱,从墙头摔了下来,疼的她一下皱眉,眼泪都要飚出来了。
电话又来了,秦暮云在那头问,“到学校了吗?”
“到了。”季琳的声音发哽。
“你怎么了?”秦暮云听出了她的异样,低声问道。
“我没事……”季琳小声的说,然而她哽咽的声音骗不了别人。
“季琳,告诉我,到底怎么了?”在秦暮云的追问之下,季琳握着手机,蹲在墙角说道,“秦二哥,我想你,想大家。”
那头忽然沉默,而后说道,“我也想你。”
于是,那是季琳第一次懂得想念的滋味,是如此的难受。
(六)
就当季琳渐渐习惯了新学校,适应了这里一切的时候,又从关菲菲的口中,听到了秦暮云和童安将要远赴美国留学的消息。事情来的太过突然了,季琳惊呆了,甚至是不知所措的。关菲菲则是告诉她,事情大概已经定下来了,就等手续办妥了。
童安要出国留学,秦暮云也要出国留学?
季琳给童安打了电话,从童安的口中亦是得到了证实。她突然感到很难过,但是也送上了祝福,希望她学业顺利。童安在那头安抚着她,让她好好念书。
可季琳却没有给秦暮云打电话,当天夜里,等着他的晚安信息,却想着他会不会主动来说。
这么等着,一直等着,竟然等到了学期结束。
季向阳留守部队,而季琳也没有回去。
季向阳向部队请求,让季琳在过年的时候住到了部队的女生宿舍里。
除夕当夜,季琳是在部队里度过的。那是她第一次喝酒,季琳只喝了一杯,酒力不佳的她,晕乎的不行,立刻就睡了。等醒来后才发现,一排的未读信息,无数的新年祝福,之外还有未接电话十几个,清一色却都是他。
季琳还头疼着,想着回个电话过去,大概是有急事吧。
可谁知,秦暮云却来了。
就在大年初一的早晨,那么的突然,让季琳措手不及。
季琳还窝在被子里没起来,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就洗漱了一番,飞奔下楼。
天知道她连头发都忘记梳理,乱糟糟到不行。
就在宿舍楼下边,季琳瞧见了秦暮云。
将近半年未见,秦暮云长得愈发高了,只是他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好看。
“你……在睡觉?”秦暮云问道,又像是松了口气。
“昨天喝多了,”季琳挺不好意思的,“那个手机静音了,没听到,你找我有事?”
“也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你。”秦暮云这么说着,最后又道,“还有,我想你也已经知道了,我和童安要去美国留学了。我会给你写信,每个星期都写。”
季琳点头。
“之前我对你说过,满十八岁以后才可以恋爱。你要是喜欢上了谁,或者有谁追你,一定要告诉我,我来帮你把关。”
季琳还是点头。
“答应我,不许瞒着我偷偷恋爱。”
季琳依旧点头。
秦暮云来的匆忙,回的也很匆忙,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季向阳,就要乘坐火车赶回去。火车站送别,秦暮云站在她的面前,突然抱了她一下,“季琳,我走了,你可不许忘记我。”
季琳慌得心跳加速。
那天是大年初二。
和秦暮云第一次拥抱。
于是,季琳只记住了那一天,她一直在傻傻点头。
(七)
“季琳,有你的信!国际快件哦!”
同学为她拿来了信件,季琳道谢接过了。瞧着美国的邮戳,还有那熟悉的字迹,写着她的名字,季琳脸上的笑容骤然之间灿烂起来。身边的伙伴瞧见了,莫不是调侃她,“哟,又是哪位秦二哥吧!”
季琳和秦暮云之间的联系,每个星期都保持着一封信件的来往。
这样的频率,被伙伴称之为奇迹。
当时有一段时间,流行过交笔友。但是没有一个会长久的,只是慢慢的,渐渐的,就断了联系。
然而,他们却多年来如一日。
已经两年了。
季琳来到这所新学校已经两年了,她即将参加高考,也要面临当年秦暮云所面临的一切。
在上一封信中,秦暮云问她,要报考哪所学校。
季琳告诉他,自己打算报考军校。因为自己的文化课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上军校了。
而在这一封信中,秦暮云对她报考军校的事情,异常的认可和赞赏。
季琳也感到很高兴,瞧着他的一字一句,她的心都仿佛得到了温暖。
偶尔的,季琳也会从秦暮云那儿收到包裹。从美国那儿邮寄过来的漂亮衣服,学习用品,甚至是CD等等。这些外国货,让班里的同学很羡慕。季琳却觉得不大好,回信过去让他以后不要再送这些了。秦暮云问她为什么,季琳告诉他,不想引起同学们的关注。秦暮云这才明白过来,再也没有寄过类似的东西了。
那一年的高考,季琳顺利考取了军校。
那一年的九月,季琳独自一人去军校报道。
然而就在那一年,就在那个盛夏,季琳收到了秦暮云寄来的礼物。那是秦暮云的照片,在他的公寓房间里,无数的照片,详细的呈现着他在那边的生活。
季琳曾经问他要过多次照片,可是秦暮云不愿意给她。
只说等她考入军校,必定详细奉上。
他总算是兑现了诺言。
季琳看着其中一张照片。
秦暮云的背后,是一个大衣橱。衣橱里的衣服,他整理的如此干净整洁,甚至比她来,都要胜上几分。
季琳的脑海里浮现一幕画面,想象着他将这些衣服叠好放好的画面。
有一种被他妥帖保管安放的感觉。
后来,季琳也给他回寄了一张照片。
关于寄照片的事情,季琳思忖了很久。
最后,还是寄了张双人照。
照片里不只有她,还有大哥季向阳。
她却还动了些小心思,特意选了张她笑的比较好看的。
“嘿,季琳,这一定是你喜欢的人吧?”室友瞧见了秦暮云的照片,笑着问道。
季琳愕然,喜欢的人?
于是,就在那一年,季琳有些懵懂,她是喜欢他的么?
(八)
这几年来,季琳不曾见过秦暮云。
暑假寒假,秦暮云都回来的少。听说是童安在那边学业繁忙,而他也连带着没有回来。美国不比中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法,假期也不长。如此一来,寒假就鲜少回来。只是每逢过年过节,秦暮云的祝福,总是少不了的。
就连儿童节,三八妇女节,都没有漏下的。
曾有一度,季琳被军校里的伙伴所调侃。
“哎呀,秦二哥呀秦二哥,你远在国外留学,可是还能把我们家季小妹迷得神魂颠倒,真是厉害啊,高手中的高手!”
季琳脸上一红,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才反驳道,“才不是的!”
“哎?哪里不是了?是他不喜欢你,还是你不喜欢他?”
“都不是,他也不喜欢我。”
“那你呢?你喜不喜欢他?”同伴的逼问,让季琳一下子哑口无言。
季琳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喜欢。
或者不喜欢。
季琳始终搞不明白。
后来,季琳曾经和军校里的男生一起出去过。但是只有一次,在整个过程里,她一点心思都没有。回来以后,季琳才明白过来,自己可能,大概,或许,不,都不是,而是应该。
她应该是喜欢他的。
可是不能。
因为,秦暮云,他是别人的未婚夫。
在突然意识到这点之后,季琳开始断绝了和秦暮云的联系,她告诉他,自己很忙。所以忙到,连写信的时间都不够了。而她的思念,如同漂洋过海的蝴蝶,早已抵达了大洋彼岸。
季琳在军校的第二年,又是一个盛夏。
那是九月。
季琳接到了一则电话,那声音是她所熟悉的,“我在你学校外边。”
是秦暮云!
挂了电话,季琳在同伴的诧异注目中,夺门而出。她跑的那么飞快,汗水都沾染在脸颊,呼吸紊乱,就连心跳都是如此快速。忘记了其他,忘记了那些不该,就在学校的门外,隔了一条马路,季琳瞧见了秦暮云。他就站在马路对面,那么醒目,那么的好看。他已不再是那个少年了,而是长成了英俊儒雅的男人。
而她忽然如此快乐。
只是因为瞧见了他,就幸福到了好似得到了全世界。
季琳走过去,穿过了马路,走向了他。
她微笑着,却因为紧张,所以连那笑都变得不自然了。
“嗨。”秦暮云轻轻开口,那是久违的问候。
季琳如此羞涩,也回了一声,“嗨。”
“今天忙么?”秦暮云微笑问道。
季琳微微一愣,而后又笑了起来,“忙哦。”
于是,在他们相识的第十三年的盛夏,季琳这才彻底确信。
她是真的喜欢他。
※※※
季琳曾经念过一首诗词。
那是一个名妓寄了封信给大才子陆游的。
其实,那并不是一首完整严谨的诗。仔细瞧瞧,就会发现,根本不是依照诗句的排律来的。
真要算起来,只能算是一封信。
可季琳,却偏偏就记住了这封信。
说情说意说盟说爱,
动便春愁满纸。
多应念得脱空经,
是那个先生教底?
不茶不饭不言不语!
一味供他憔悴。
相思已是不曾闲,
又那得工夫咒你?
……
—
“季琳。”
“恩?”
“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美国吗?”
“恩!”
秦暮云瞧见她点头允诺,一下子惊住了,他开口问道,“季琳,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
“知道。”季琳点点头。
在他诧异的目光中,季琳微笑而镇定地望向了他。
秦暮云听见她说,“意思就是,你喜欢我。”
※※※
(一)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
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她。
季琳由方娴牵着手,走到了那一群孩子的面前。活泼可爱的关菲菲,性格不羁的秦奕淮,爱开玩笑的萧墨白。还有,还有那个一直微笑着的秦暮云。他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季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少年。
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天上的云朵。
那么柔,那么软。
那么的让人温暖。
“我知道你,你叫季琳吧。”关菲菲跑向了她,一点也不认生。
季琳点头,还有些局促不安。
秦暮云笑着,开口为她做了介绍,“她是五儿,这边按着顺序来,分别是秦奕淮,萧墨白。至于我,我的名字叫秦暮云。”
“你们好。”季琳怯懦地开口呼喊。
关菲菲立刻拉着季琳,和他们玩在一起了。季琳也渐渐的敞开了心扉,只是还有些束缚。
方娴拿来了茶点,让他们来吃。
季琳瞧着漂亮精致的点心,简直就不舍得下口。原来奶黄包,也可以做成小兔子的形状,她惊奇的睁着眼睛,捧在手中,瞧了又瞧。关菲菲已经在旁吃了起来,而她没有动。
“怎么不吃?”有人问道。
季琳扭头,瞧见了秦暮云,那双眼睛微微笑着。
“我……我留着给哥哥吃。”季琳说道。
“哦,是给你哥哥季向阳吗?”秦暮云问道。
季琳点了点头。
“没关系,不用留,这里还有。”秦暮云又拿了好几个奶黄包,用干净的手帕包起来,递到了她的面前,“这些都给你。”
“太多了,太多了。”季琳摆摆手。
秦暮云微微弯下腰来,对着她笑道,“这是奖励给乖孩子的,你如果不要,那我就要生气了哦。”
季琳一听他会生气,哪里还敢不要,立刻就收下了。
暖暖的,热热的,小兔子形状的奶黄宝,季琳小心翼翼地捧在怀里。拿了一只,咬了一口,好甜好糯,里面是奶油。
“好吃吗?”秦暮云问道。
“好吃的。”季琳微笑,一双眼睛晶晶亮。
“季琳,今年几岁了?”
“七岁。”季琳眨着眼睛,好奇问道,“那你几岁呢?”
“我啊。”秦暮云笑着,“我有一千岁。”
“呃?”季琳愣住。
秦暮云的笑容更甚,嘴角一抹弧度,“骗你的,我九岁。”
于是,季琳没有记住别的,只记住了他是会骗人的。
(二)
豆蔻年华,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哎,瞧那个男生,不错噢。”
关菲菲突然凑近,贴着她的耳朵悄悄呓语,季琳便闻声寻去。隔了操场,不过是几米远,只见一群男生从教学楼里齐步而出。她的目光扫过众人,不知道她是在说谁,“哪一个?”
“最高的那一个啊。”
关菲菲比了个手势,季琳才瞧向了那个男生。
是个英俊耀眼的男生。
而季琳的视线,却逗留在另一人的身上。
清爽柔软的头发,发色很黑,那种黑,近乎于墨。他正侧头和身边的男生在闲聊,露出温煦微笑,眼睛亦是明媚,微弯的眼角,飞起的眉宇直直斜挑。那片蓝天映衬着他的白衬衣,整个人灿若阳光。
“秦二哥身边的那位吗?”季琳问道。
关菲菲连连点头,“过了夏天,他就要升学,念高中去了,我要乘机表白!”
关菲菲的表白决定一下,季琳就跟着倒霉了。因为她们在一个班级,关系甚好,所以做什么都是一起的。于是,关菲菲有事,没事就爱往秦暮云的班级里去,而季琳只好也跟着一起去了。如此一来二去,倒也慢慢熟悉了。
“季琳,你要帮我个忙!”关菲菲哀求道。
“什么?”
“下课后,帮我把这封情书,交给他好不好?”关菲菲拿出一封情书,递给了季琳。
季琳虽然为难,可也敌不过关菲菲的哀求。这天放学后,因为当值日生的关系,所以和关菲菲留了下来。那男生是足球部的,所以会留下来踢球。就在关菲菲的催促下,季琳硬着头皮将那个男生约了出来。
就在操场附近,那男生来了。
季琳只差想逃跑了,可还是哆嗦着,将那粉色的信件拿了出来,“这个……这个给你!”
季琳是低着头的,她根本就没有看清来人。手中的信件被接了过去,她就想要撤退了,“那我先走了。”
可就在此时,被人给喊住了,“季琳。”
这声音好熟悉……
季琳回头一瞧,那面前的男生竟然换了人,竟然是秦暮云!
“秦二哥……”
“这是你的……”秦暮云顿了顿,而后问道,“情书?”
季琳的脸上悄然一红,连忙否认,“不是不是,不是我的……”
“恩,那就好,你知道的,你还小,不适合谈恋爱,还是好好念书吧。”
“我知道。”
“那情书我就没收了。”
“好。”
于是,这封本就不属于季琳的情书,被秦暮云华丽的没收了。
(三)
初中之后,季琳和关菲菲顺利地考取了最好的高中。
也就是秦暮云所在的那一所学校。
只是可惜,当年关菲菲所崇拜的男生并不在这所学校了。
然而关菲菲的外交能力总是强悍得让人惊叹,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就和班中女生打成一片,也和高年级混熟了。只聊了几句,就达成共识,并且将整个姐妹团彻底出卖。
就在周末,活动节目是爬山。
周末当天天气尚算不错,到了山脚下就各自结伴前行。季琳自然是和关菲菲一起,然而却发现秦暮云竟然也在。
瞧见他的时候,关菲菲匪夷所思,季琳亦是。
秦暮云微笑说道,“一起爬山吧。”
关菲菲哀叹,想着大概是完了。
期间关菲菲和其中一个帅气男生走的很近,而季琳自然不愿当电灯泡,就慢慢缓了步伐。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竟也有男生走到她的身边来,和她说话。季琳不曾和陌生男孩儿独处,显得很尴尬。
“季琳,要不要喝水?”耳畔,突然传来呼喊声。
季琳回头,只见是秦暮云在后边不远处喊她。
她立刻点头,秦暮云就走向了她。
季琳的包方才都被秦暮云拿去了,只说是为女生服务这是绅士风度。从秦暮云这边接过了矿泉水,她立刻喝了几口。就要拧上瓶子时,却又被秦暮云拿过了。
季琳还来不及反应,秦暮云接过矿泉水瓶,直接在她的面前,在那个男生的面前喝了起来。
那男生瞧见两人共同一瓶水,也意识到他们的关系不一般,赶紧就走了。
季琳却没有发觉异样,只是小声说道,“秦二哥,这瓶水是我的。”
“我口渴了。”
“我的包里还有水的。”
“那也不能浪费,你一个人喝不完一瓶的。”
“哦。”
“刚刚那个男生你认识?”
“不认识。”
“那你还和他聊得这么开心?”
“我不好意思拒绝。”
“那今天就跟我一起爬山吧,省的一会儿那个男生又来和你说话。”
“好。”季琳乖巧应着,又想到什么,狐疑问道,“秦二哥,你今天怎么也会来爬山?”
“哦,因为正好没什么事情做。”秦暮云说着,忽而喊道,“对了,季琳,虽然你现在念高中了,可是你还小,不适合谈恋爱,还是好好念书吧。”
“好。”
于是,连带着关菲菲,在事后都被秦暮云“教育”了一番,坚决不许早恋。
(四)
“大事件!真的是大事件!”
前一刻,季琳还在洗衣服,被同学不小心用可乐喷了一身。
关菲菲却是兴奋的冲了进来,她来不及擦去满手的泡沫,就被她给抓跑了。奔过马路绕了小道,才瞧见铁丝网栏起的篮球场。场地挺大,有两队在战斗。
季琳由她拉着走了进去,并没有找位置坐,就站在一边的栏杆前。
“你所谓的天大的事,就是来看篮球?”季琳困惑问道。
关菲菲一双眼睛放着金光,“是来看帅哥的!是友谊赛啦!”
关菲菲是爱欣赏英俊男生的,更准确点来说,是只看不碰。
季琳在那群奔跑的篮球手中找寻到关菲菲所说的男生,却也看见了秦暮云。简单的行头,白色汗衫,深灰运动短裤,他矫健的身姿在场地里奔跑着,忽然高高跃起,在空中接住队员投来的篮球,几个大步上篮往球框里重重扣下。
明明是那么用劲,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感觉。
“哐啷——”
进球了!
现场忽然静止无声,紧接着呐喊声尖叫声轰然响起,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秦暮云!
季琳不知道,原来秦暮云的运动细胞会是这么好。
在这之后,高中组的校级联赛开始,秦暮云的球队,取得了好名次,全校振奋欢呼。这年他已经是高三,随即进入了备战高考的阶段。秦暮云比季琳大两岁,所以每次当她升入高一等的学校,他就在准备离开。
季琳问起关于志愿的问题,“秦二哥,你打算考哪所学校?”
“港大。”秦暮云回道。
季琳点了点头,“大哥和秦大哥都在那里。”
“那么你呢?”
“我啊,我当然也想考港大。可是我成绩不好,只怕是考不上啦。”季琳的成绩,明显退步了,她只对体育和文科感兴趣。理科的成绩惨不忍睹,让老师想要吐血。
“没关系,到时候你别报其他城市的学校就行。”当时,秦暮云是这么说的。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当秦暮云和童安双双考入港大后。
季向阳突然决定参军要离开。
而季琳不愿和他分开,也要跟随。
“真的要转学?”秦暮云找到她问道。
“恩,我不想和大哥分开。”季琳坚决说道。
“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秦暮云知道她决心已定。
“什么?”
“你还小,不适合谈恋爱,要好好念书。”
“哦,秦二哥,这句话你说过好多遍了。那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谈恋爱?”
“满十八岁以后。”
于是,季琳就这样跟随着季向阳走了,并且记住了秦暮云所说的十八岁未满不许恋爱的话语。
(五)
季琳跟随着季向阳转校,来到了季向阳参军所在的城市。
此刻的季琳,已经住校了。
当天晚上,收到秦暮云的短信。
很平常的信息,只是晚安。
从前天天都能见到面的人,不需要靠手机联络。转校之后,季向阳给季琳买了手机,让她方便和自己保持联系。虽然几乎,都不能用上,部队有规定,就连手机,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
季琳拿着手机,就这么和秦暮云保持了联系。
渐渐的,季琳发现,他们之间的聊天从一开始的问好,到了后来的无所不谈。但是大多时候,那些信息都是有些无趣的。比如早上好,吃饭了吗,下课了吗之类的。而她甚至会告诉他,食堂的伙食到底有多难吃。这样的联系,虽然感觉很滑稽,甚至是可笑的,但是让季琳有种错觉。
仿佛这个人,还是离自己很近。
季琳很快的就和班里的新同学成了朋友。
一天晚上自习课的时候,季琳被怂恿了,就跟同学们去了网吧。
同行的女生在玩着游戏,聚精会神,季琳看了半天网页,越看越无聊,却赫然发现了他。
季琳也有加秦暮云的ICQ,瞧见他的头像亮着,就知道他也在。
说不清是无聊使然还是太过兴奋在作祟,总之,季琳热切地点了他的ICQ,发了信息过去:在?
那头等了好久,却都没有回应。
而后突然发了过来:季琳?
季琳立刻又回了过去,她告诉他,自己和同学出来上网了。可是谁知道,秦暮云的电话就过来了,“季琳,你现在立刻回学校,今天是周四,你应该在学校里,而不是在网吧。还有,就算是周末,你也不应该来这种地方。”
季琳从未听过秦暮云这样严肃的声音,她被吓着了。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只好像是犯了错。她来不及反驳,竟是这样听话,不顾同伴的呼喊,立刻就拿起背包,一路狂奔回了学校。
季琳是翻墙出的学校,而后又翻墙进了学校。
可是她太过慌乱,从墙头摔了下来,疼的她一下皱眉,眼泪都要飚出来了。
电话又来了,秦暮云在那头问,“到学校了吗?”
“到了。”季琳的声音发哽。
“你怎么了?”秦暮云听出了她的异样,低声问道。
“我没事……”季琳小声的说,然而她哽咽的声音骗不了别人。
“季琳,告诉我,到底怎么了?”在秦暮云的追问之下,季琳握着手机,蹲在墙角说道,“秦二哥,我想你,想大家。”
那头忽然沉默,而后说道,“我也想你。”
于是,那是季琳第一次懂得想念的滋味,是如此的难受。
(六)
就当季琳渐渐习惯了新学校,适应了这里一切的时候,又从关菲菲的口中,听到了秦暮云和童安将要远赴美国留学的消息。事情来的太过突然了,季琳惊呆了,甚至是不知所措的。关菲菲则是告诉她,事情大概已经定下来了,就等手续办妥了。
童安要出国留学,秦暮云也要出国留学?
季琳给童安打了电话,从童安的口中亦是得到了证实。她突然感到很难过,但是也送上了祝福,希望她学业顺利。童安在那头安抚着她,让她好好念书。
可季琳却没有给秦暮云打电话,当天夜里,等着他的晚安信息,却想着他会不会主动来说。
这么等着,一直等着,竟然等到了学期结束。
季向阳留守部队,而季琳也没有回去。
季向阳向部队请求,让季琳在过年的时候住到了部队的女生宿舍里。
除夕当夜,季琳是在部队里度过的。那是她第一次喝酒,季琳只喝了一杯,酒力不佳的她,晕乎的不行,立刻就睡了。等醒来后才发现,一排的未读信息,无数的新年祝福,之外还有未接电话十几个,清一色却都是他。
季琳还头疼着,想着回个电话过去,大概是有急事吧。
可谁知,秦暮云却来了。
就在大年初一的早晨,那么的突然,让季琳措手不及。
季琳还窝在被子里没起来,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就洗漱了一番,飞奔下楼。
天知道她连头发都忘记梳理,乱糟糟到不行。
就在宿舍楼下边,季琳瞧见了秦暮云。
将近半年未见,秦暮云长得愈发高了,只是他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好看。
“你……在睡觉?”秦暮云问道,又像是松了口气。
“昨天喝多了,”季琳挺不好意思的,“那个手机静音了,没听到,你找我有事?”
“也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你。”秦暮云这么说着,最后又道,“还有,我想你也已经知道了,我和童安要去美国留学了。我会给你写信,每个星期都写。”
季琳点头。
“之前我对你说过,满十八岁以后才可以恋爱。你要是喜欢上了谁,或者有谁追你,一定要告诉我,我来帮你把关。”
季琳还是点头。
“答应我,不许瞒着我偷偷恋爱。”
季琳依旧点头。
秦暮云来的匆忙,回的也很匆忙,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季向阳,就要乘坐火车赶回去。火车站送别,秦暮云站在她的面前,突然抱了她一下,“季琳,我走了,你可不许忘记我。”
季琳慌得心跳加速。
那天是大年初二。
和秦暮云第一次拥抱。
于是,季琳只记住了那一天,她一直在傻傻点头。
(七)
“季琳,有你的信!国际快件哦!”
同学为她拿来了信件,季琳道谢接过了。瞧着美国的邮戳,还有那熟悉的字迹,写着她的名字,季琳脸上的笑容骤然之间灿烂起来。身边的伙伴瞧见了,莫不是调侃她,“哟,又是哪位秦二哥吧!”
季琳和秦暮云之间的联系,每个星期都保持着一封信件的来往。
这样的频率,被伙伴称之为奇迹。
当时有一段时间,流行过交笔友。但是没有一个会长久的,只是慢慢的,渐渐的,就断了联系。
然而,他们却多年来如一日。
已经两年了。
季琳来到这所新学校已经两年了,她即将参加高考,也要面临当年秦暮云所面临的一切。
在上一封信中,秦暮云问她,要报考哪所学校。
季琳告诉他,自己打算报考军校。因为自己的文化课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上军校了。
而在这一封信中,秦暮云对她报考军校的事情,异常的认可和赞赏。
季琳也感到很高兴,瞧着他的一字一句,她的心都仿佛得到了温暖。
偶尔的,季琳也会从秦暮云那儿收到包裹。从美国那儿邮寄过来的漂亮衣服,学习用品,甚至是CD等等。这些外国货,让班里的同学很羡慕。季琳却觉得不大好,回信过去让他以后不要再送这些了。秦暮云问她为什么,季琳告诉他,不想引起同学们的关注。秦暮云这才明白过来,再也没有寄过类似的东西了。
那一年的高考,季琳顺利考取了军校。
那一年的九月,季琳独自一人去军校报道。
然而就在那一年,就在那个盛夏,季琳收到了秦暮云寄来的礼物。那是秦暮云的照片,在他的公寓房间里,无数的照片,详细的呈现着他在那边的生活。
季琳曾经问他要过多次照片,可是秦暮云不愿意给她。
只说等她考入军校,必定详细奉上。
他总算是兑现了诺言。
季琳看着其中一张照片。
秦暮云的背后,是一个大衣橱。衣橱里的衣服,他整理的如此干净整洁,甚至比她来,都要胜上几分。
季琳的脑海里浮现一幕画面,想象着他将这些衣服叠好放好的画面。
有一种被他妥帖保管安放的感觉。
后来,季琳也给他回寄了一张照片。
关于寄照片的事情,季琳思忖了很久。
最后,还是寄了张双人照。
照片里不只有她,还有大哥季向阳。
她却还动了些小心思,特意选了张她笑的比较好看的。
“嘿,季琳,这一定是你喜欢的人吧?”室友瞧见了秦暮云的照片,笑着问道。
季琳愕然,喜欢的人?
于是,就在那一年,季琳有些懵懂,她是喜欢他的么?
(八)
这几年来,季琳不曾见过秦暮云。
暑假寒假,秦暮云都回来的少。听说是童安在那边学业繁忙,而他也连带着没有回来。美国不比中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法,假期也不长。如此一来,寒假就鲜少回来。只是每逢过年过节,秦暮云的祝福,总是少不了的。
就连儿童节,三八妇女节,都没有漏下的。
曾有一度,季琳被军校里的伙伴所调侃。
“哎呀,秦二哥呀秦二哥,你远在国外留学,可是还能把我们家季小妹迷得神魂颠倒,真是厉害啊,高手中的高手!”
季琳脸上一红,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才反驳道,“才不是的!”
“哎?哪里不是了?是他不喜欢你,还是你不喜欢他?”
“都不是,他也不喜欢我。”
“那你呢?你喜不喜欢他?”同伴的逼问,让季琳一下子哑口无言。
季琳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喜欢。
或者不喜欢。
季琳始终搞不明白。
后来,季琳曾经和军校里的男生一起出去过。但是只有一次,在整个过程里,她一点心思都没有。回来以后,季琳才明白过来,自己可能,大概,或许,不,都不是,而是应该。
她应该是喜欢他的。
可是不能。
因为,秦暮云,他是别人的未婚夫。
在突然意识到这点之后,季琳开始断绝了和秦暮云的联系,她告诉他,自己很忙。所以忙到,连写信的时间都不够了。而她的思念,如同漂洋过海的蝴蝶,早已抵达了大洋彼岸。
季琳在军校的第二年,又是一个盛夏。
那是九月。
季琳接到了一则电话,那声音是她所熟悉的,“我在你学校外边。”
是秦暮云!
挂了电话,季琳在同伴的诧异注目中,夺门而出。她跑的那么飞快,汗水都沾染在脸颊,呼吸紊乱,就连心跳都是如此快速。忘记了其他,忘记了那些不该,就在学校的门外,隔了一条马路,季琳瞧见了秦暮云。他就站在马路对面,那么醒目,那么的好看。他已不再是那个少年了,而是长成了英俊儒雅的男人。
而她忽然如此快乐。
只是因为瞧见了他,就幸福到了好似得到了全世界。
季琳走过去,穿过了马路,走向了他。
她微笑着,却因为紧张,所以连那笑都变得不自然了。
“嗨。”秦暮云轻轻开口,那是久违的问候。
季琳如此羞涩,也回了一声,“嗨。”
“今天忙么?”秦暮云微笑问道。
季琳微微一愣,而后又笑了起来,“忙哦。”
于是,在他们相识的第十三年的盛夏,季琳这才彻底确信。
她是真的喜欢他。
※※※
季琳曾经念过一首诗词。
那是一个名妓寄了封信给大才子陆游的。
其实,那并不是一首完整严谨的诗。仔细瞧瞧,就会发现,根本不是依照诗句的排律来的。
真要算起来,只能算是一封信。
可季琳,却偏偏就记住了这封信。
说情说意说盟说爱,
动便春愁满纸。
多应念得脱空经,
是那个先生教底?
不茶不饭不言不语!
一味供他憔悴。
相思已是不曾闲,
又那得工夫咒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