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节

  第九百零一章 朝天之城
  第九百零一章 朝天之城
  (一更)
  大家随着狗蛋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那里正有七八个男子骑着白马飞驰而过。
  这几个男子,正如他所说,不但皮肤黝黑,头上还长了一对犄角。
  杨云霄说,“这些都是魔族的人,没想到这种时候,连魔族都可以大摇大摆地出来晃悠。”
  “不许歧视魔族,天阶盛事的和平令里包括了不许跟魔族人产生矛盾冲突。”一个头戴四方巾的中年人负手对他们说道。
  伍再奇看着中年人头上四方巾那个血红的“执法”二字,他躬身行了一个礼,“原来是和平令护法堂的前辈,不知道前辈怎么称呼?”
  既然发布了命令,自然要有人执法,这个执法堂,就是由各大宗门派出来维护秩序的执法者组成。
  他们负责在朝天城附近转悠,一旦看到争吵械斗一律拉到牢里,不让他们再参加朝天盛事。
  伸手不打笑脸人,伍再奇的态度让中年人的面色缓和了下来,“我复姓东方,你一个才筑基的小修士,带着这几个凡人,要谨慎言行,小心惹祸上身。”
  “多谢东方前辈指点。”伍再奇又朝中年人拱拱手,“不知道这里离最近的城镇大约有多远。”
  中年人说,“以平常人的脚力,大约还要两个小时,便可到达飞花镇。”
  “飞花镇,这个名字好。”狗蛋拍手称赞,“我昨天才才学了一首诗,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伯伯,是不是这个飞花?”
  中年人捋着胡子说道,“小娃娃,你这么大一个孩子,现在才学《春雪》?这个进度有点慢了,要抓紧时间了。”
  “噗……”李红梅笑了,“他整天不是摸鱼就是上树逮知了,会这么一首诗已经了不得了。”
  杨云霄也笑,“这里的小孩启蒙就学习诗词,你显摆错地方了。”
  *****
  飞花镇果然没有起错名字。
  古旧的青砖灰瓦之间,密密麻麻地长满了许多袅娜的树木,树上几乎没有叶子,只开花。
  一朵朵怒放的花,橙中带着红,一串串犹如风铃般地挂满枝头,风一吹,轻如鹅毛般的花瓣纷纷扬扬飘落,或沾衣或扑面或在发间缠绕。
  花瓣落在灰瓦上,整个小镇呈现出橙红两色,美得让人惊叹。
  伍再奇一行人都看呆了,狗蛋喃喃说道,“赶紧去买一套像人家这种衣服穿上,宽袍广袖的才会让人有飘飘欲仙的味道。”
  李红梅上下打量了一眼狗蛋,“这一路上,我至少听到了七八个人说:那个小胖墩,你这个样子……凭一套衣服也想飘飘欲仙?太考验衣服的难度了。”
  “这一路上少说也有万把人吧?才几个人说我胖,做不得准。”狗蛋毫不在意地挥挥手。
  镇子虽小,也是有成衣店的,一个小伙计白毛巾往肩上一搭,殷勤地上前招呼,“几位客官要买些什么衣服?”
  “按我们的身材,每人来两套。”伍再奇干脆利落的说,“你们这里用什么钱?金子还是银子?”
  这么爽快的客人,伙计可能从来没有遇见过,他楞了一下才回答说,“都可以,灵石我们也收。”
  既然收灵石,那么就简单了,伍再奇身上的金子,还真是不舍得用呢,他看了一下天色,“买了衣服我们就该打尖了,伙计,这里有什么客栈吗?”
  伙计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才说,“客栈那是有的,可是啊,最近这么多人要去朝天城,沿路的客栈,基本上每天都客满,您要是想投宿的话,估计已经晚了。”
  “晚了?”伍再奇拧起了眉峰,“先把衣服拿出来我们试试。”
  伙计利落地把柜台里的衣服拿出来,“这两位小娘子的身材合适穿这些,你们三位公子稍等片刻,我再给你们选。”
  “还住宿干什么呢?我们不如直接到朝天城去了,听说那里可热闹了。”狗蛋提出了建议。
  一人买了两身衣服够替换,他们就直接上路了。
  这些衣服是夏装,薄得很,每人一个包袱皮就可以把衣服背在身上,这么一来,他们除了发型跟人家不怎么相同,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显眼。
  “絮儿,我给你梳一个发髻吧。”李红梅拿出了梳子,跳上驹驹的背上就给何絮儿梳起了头发,她在香江看化妆师给演员们化妆,多少学了一点。
  何絮儿一头大波浪被李红梅梳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双丫髻,令人不忍直视,多亏人长得漂亮,才把发型镇住了。
  自从何絮儿换上新衣,杨云霄就忍不住总想偷偷看几眼,女孩五官精致,眉眼如画,又穿了一身粉紫的纱裙,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伍再奇戒指里有一顶拍戏用的假发,他既然穿上了长衫,少不得要拿出来戴上好配套,谁知道,他刚刚把假发拿出来,杨云霄就抢了过去,“你戴不好看,让我来。”
  “......”我戴不好看,你戴就好看了?
  两个大男人用眼神交流了一下,然后各自撇开了头。
  杨云霄戴上头套,果然好看了不少,他揽镜自照说,“看着就像萧昊天这个好吃鬼。”
  走出了飞花镇,他们发现路面平整了不少,汽车还是可以在上面行驶的,趁着天黑路上行人少,他们把劳斯莱斯拿了出来。
  车子一上路,就把那些路人惊到了。
  ——这么一辆不用马儿拉的车子,竟然跑得这么飞快?
  不过,现在修士们因为赶路,祭出了各种各样的法宝,劳斯莱斯的外行虽然是他们未曾见过,却也只引来了一些凡人的侧目。
  虽然已经不用走路,连夜疾行这种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天快亮的时候,他们停在一处林子里草草歇息了一下,吃了一些糕饼,又接着上路。
  天一亮,路上行人拥挤了起来,再加上各种马车牛车,他们的车子再也开不动了。
  第九百零二章 神仙中人
  第九百零二章 神仙中人
  (二更)
  路上人太多,伍再奇把车子收了起来,他骑着驹驹上到半空看过去,这一条路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
  “看这种情形,就算到了朝天城也不可能有地方住宿,不过我们还有两个帐篷,在住宿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伍再奇降落下来跟他们说道。
  路上因为有一段路是开了车子的,所以,他们比预计的时间更加早来到了朝天城。
  高大雄伟,气势磅礴的古老城墙映人眼帘,伍再奇周围的人都欢呼了起来。
  巍峨的城墙高约十米,上面很多兵士在巡游。
  城墙的箭楼、垛墙、马面、炮城,城墙外的护城河,无不在显示工匠们高超的建筑技艺。
  一群人在长叹,“不容易啊,终于到了。”
  “你们的路引呢?都拿出来,这么多人,人家可不耐烦一个个慢慢等。”
  ——路引?
  伍再奇和杨云霄面面相觑了一下。
  “什么是路引?”李红梅也觉察出有点不妙,“难道是介绍信?”
  狗蛋也傻眼了,“忘记让李队长爷爷开介绍信了。”
  何絮儿哈哈笑,“人家可不要你们的介绍信。”
  “那怎么办?”狗蛋问道。
  伍再奇抬头看了看天色,“朝天阶要后天才开放,今晚先在城外凑合一晚,明天再说。”
  伍再奇正打算骑上驹驹回头去找云妮,却听到远处一阵喧哗,不少人昂头尖叫,大家齐齐抬头看向天空。
  只见一艘像小船似的飞行法宝从远处飘来,小舟通体白色,隐隐约约散发着五彩光芒。
  小舟前头上站着一男一女,夕阳照射下,这一男一女竟然宛如神仙一般,让人看得连眼睛都不想眨。
  临近城门,小舟放慢了速度,围在城墙下的人赶紧向四处散开,好腾出位置让小船降落,有些人嘴里还大喊,“是徐天放仙人的白玉舟,徐真人回来了。”
  “吔,那个女孩子好像是我小姑姑。”狗蛋用肉得起窝的手搭成帘子看过去。
  李红梅闻言也极目眺望过去。
  小舟上,和长袍男子并排而立的女孩子长发飘飘,衣袂猎猎,一袭粉色衫裙的她在晚霞之中宛若一株出水芙蓉,晶莹剔透的肌肤闪烁着象牙般的光泽。
  “是云妮。”伍再奇的眼中闪过一抹戒备,云妮旁边的男子正用一种满怀深意的眼光凝视着她。
  男子的容貌并不出众,但挺立的身躯和傲然的气势让人忽略了这些,万道金芒中,他闪亮的双眸霸气凛然。
  小舟缓缓降落,洁白如玉的船身上面繁复符文光芒流转,最后化成一个小小的模型,静静躺在那名男子的手心。
  平常人哪里见过如此神通,大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正在城门巡视的一个将官快步走了过来,躬身朝这名男子行礼,“小将王则参见徐真人。”
  “免礼。”男子朝他摆摆手,“这位杨姑娘出来得过于匆忙,身上没带路引,稍后你网开一面让她进去。”
  王则恭敬地说道,“是,谨遵真人法旨。”
  狗蛋忽然从旁边窜了出来,他仰头对云妮说,“小姑姑,我们也没有带路引。”
  他们刚才问过了,没有路引,进入这座朝天城相当困难。
  如果是在平时,还可以花一点钱进去,此时正值朝天盛事,全城戒严,连护城大阵都打开了,哪怕是半空中都有禁制,现在这个后门,说什么也要走一走了。
  徐真人愣了一下,再次对王则说,“这位姑娘带的人都可以进去。”
  王则又恭敬地应了一声诺。
  云妮浅浅一笑,对狗蛋说道,“这位是林世平叔叔和肖义叔叔的师父徐天放真人,他是玄源宗的掌教,你也称呼一声徐真人便好。”
  “徐真人爷爷你好。”狗蛋恭恭敬敬地朝徐真人鞠了一个躬,“多得你仗义相助,我们才不至于止步朝天城外,不能参加这也许是我人生中仅逢一次的盛事。”
  徐天放意外地看了一眼狗蛋,这个炼气期二层的小娃娃有点意思,他不亢不卑礼貌周全,态度从容不迫,长大了只怕成就不俗。
  云妮又对徐天放介绍自己带来的这几个人,徐天放十分好脾气地在旁边微笑致意。
  伍再奇眸光微闪,他对徐天放身后的林世平打了一个招呼,“林兄,人生何处不相逢了,我们又见面。”
  林世平从他们师傅背后走出来,给伍再奇行了一个礼,“伍兄。”而后又用眼光偷偷瞥了一眼站在驹驹身边那一个俏丽女孩。
  杨云霄的脸又黑了,你师父就在你身旁,你还敢这么大剌剌地偷看女孩子?
  一群人正站在城门外寒暄,一阵马蹄得得和驾马声由远及近,一辆由八匹马拉着的马车,从城门里面出来了。
  这八匹马骨相神骏,神采飞扬,端的称得上是好马。
  这些马儿就这么在熙熙攘攘的城门肆无忌惮地飞奔,等待进门的行人急急避让,唯恐一不小心就让这些马儿撞到。
  马车驶到了他们前面,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云妮看清楚了,这就是那天在林子里仰头看到的那辆极拉风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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