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虐渣成神记 作者:月离争

    “严教官,”

    江妩贴近他,双眼水莹莹地发着亮,她勾起唇角,笑得让人心头一跳。

    “之前允许你追求我,没想到你能坚持这么久,不过你始终是个正派人,我玩得不习惯,如果你真想追求我,接近我的话,就得按我的方法来。”

    “我不能把你拉回正轨吗?”

    严宝轻声问。

    他一边心疼她,一边被刺激得肾上腺素爆表。

    “不,我是个有原则的Girl。”

    江妩咬着‘原则’两个字,似乎要把它从舌尖上一点点咬出来,她眯起眼睛,眸光溢出来,严宝从未如此深深觉得自己成了猎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的长发浮在水面,乌发如瀑,更是衬得肌肤胜雪,白生生的晃花人眼。

    她声声慢,就像所有谈判技巧一样,越大声只会让人觉得你虚张声势,慢声说话反而会使人下意识认为你在传递重要讯息。

    “跟我玩,要顺着我的游戏规则来,喜欢我就别清高,现在,把那天在山洞里的事再做一遍,要不,就安安静静地泡完温泉,我们吃几顿饭,也别再提追求我的事。”

    江妩支着下巴:“连上│我都不敢,谈什么喜欢我?”

    这简直就是歪理。

    但她理直气壮,既然喜欢她,就得跟她的规矩,不跟也可以,一拍两散。

    而绝大部份男人,都不会选择退缩的。

    严宝作最后反抗:“你先告诉我,你有没有男朋友,这也是我的原则。”

    “你挑的时间巧,刚分手。”

    江妩这点倒不蒙他,像她也不爱当人家小三。

    他松了囗气。

    人的底线就是一点点被磨没的,接受诱惑多么简单,都说堕落的姿势很美,大自然有令人心震的魅力,回归原始,褪去衣衫,你我也无甚分别,不过皮相不同,肥瘦各异,若以此作衡量标准,这与我们菜市场挑拣食物又有何不同?

    是了,人类的灵魂不一样。

    江妩冷笑承欢,思绪飞到很远很远去,在这个过程里,你越保持清醒,越能发现周围环境的细节,竹子很绿,天气转冷了,温泉水触到冷空气,冒出白雾,雾又凝结成水,亲吻他古铜色的肌肤。

    有科学家作过研究,研究灵魂的重量。

    灵魂太轻,要飞到天上去,而另一个人的重量,便成了负担,沉沉地压在身上,灵魂有了重量,生命便贴近大地,生命之源。

    不需要伴侣的人很坚强,因为他们坚定得可以靠一人之力就定在地面。

    江妩太不羁,需要一个人来压着她,提醒她活着的意义,并从中获得欢愉──至於这个人是谁,其实不太重要,换着来,只要她喜欢就好,而这种观念在普世价值里是不被容许的,即使你情我愿,即使关他人屁事。

    为什么?因为这伤害到了别人的情感。

    凭什么她能让那么多优秀的男人锺情──就像吊丝批评那些拜金的女人,因为他们得不到,所以便恨,穷人不一定仇│富,但仇│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没钱的。

    江妩吻了吻严宝。

    “我喜欢你。”他埋首在她颈窝。

    “说来你都不信,在这一刻,我是爱你的。”

    江妩眯起眼睛,从他太阳穴吻到脸颊,因为拥抱着,所以吻不到脖子以下的位置,她在他耳边低声哑笑──

    “欢迎你跟我一起越堕落越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让我们对脖子以下的事闭囗不谈

    很意识流的过程

    轻重致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开头……

    ☆、第109章 109

    和大多数舒服的事情一样,温泉是不能泡太久的。

    由於它高温的特性,泡久了,会胸闷、头晕甚至缺水……二人的剧烈运动从小温泉里做到温泉外,水花四溅,江妩似一块滚烫的软肉,前胸抵在冰凉的地板上,冷得她保持一种刺骨的清醒。

    受主流言情小说影响,很多人总以为厉害的男人会让对方下不了床。

    实际上,作为出力的那一个,男方腰酸腿软发虚才是常态,像严宝这种神色不变能伺候着她仔细擦干身子,拦腰一抱放进被窝里严严实实盖住的,已属少数。

    江妩倒没多累,只是渴。

    她抬起眼睑还未说话,穿上衣服的严宝已经斟了一杯温水递给她:“补充一下水份。”

    她懒得坐起来喝,双手捧住小心翼翼地啜饮,如久旱逢甘露,喝得杯子见底,她才觉得喉咙没那么干涩了。

    江妩凝视他。

    大抵制服穿多了,严宝对穿衣选择很随意,这次远行,也是纯黑T配牛仔裤,说低调吧,那贴身的衣料勾勒出了分明的肌肉线条,宽肩窄腰翘臀,一样不少,越是简单朴素的衣服越挑人,模特儿身材套个麻布袋都有味道。

    严宝的美是很原始的,充满力量,欣赏过他这副身材之后,他的脸甚至只好算是锦上添花。

    做的时候,他话不多,冷凝的神色,无时无刻都有种饥│渴,抿着唇,凶狠猛干。

    “怎么了?”注意到她的视线,他冲她扬起一边眉:“还没做够吗?”

    这话有点调│戏的意味,江妩轻笑:“怎么,开荤能壮胆?你以前可不敢这么跟我说话。”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他爬上│床,吻她额心,还觉不够,拿走已被喝空的水杯,双手捧起她的脸深吻,恍然间,她又有种被进食的错觉,好似一只不熟练与人类接吻的野豹,尖利牙齿蹭得她发疼……并且不可救药地为此兴奋起来。

    “我已经接受你的游戏规则了,”严宝稍稍松开她的嘴唇,转瞬又把她整个人拥入怀里,声音沉沉:“你不是喜欢这样吗?我学着变坏,你喜欢这样的男人?”

    江妩失笑,有些人就算怎么‘学坏’,也改不了本质。

    严宝的学坏,顶多是主动了一点,见她发笑,他闷头啃她锁骨:“有什么好笑的?”

    “我其实没有喜欢特定类型的男人,我也不会因为你刺青、打耳洞、说脏话就喜欢你……我不是喜欢非主流的小姑娘啊,”江妩捏他耳朵,被他啃得又痒又麻,更加忍不住笑了:“我告诉你了,喜欢我,对一般人来说,是件很倒霉的事。”

    “何以见得?”

    她捧起他的脸,落下轻柔一吻,不管他如何粗暴阳刚,她都自有一派风格,她边吻边摸他胸│膛,隔着一层厚实肌肉,感受里头有力跳动的器官,这里总与爱情扯上关系,其实也不见得像卡通形状那般美好,和大部份爱情一样,对它充满幻想。

    一但爱上,恨不得把心挖出来证明有多爱,但实际上,它的外观狰狞血腥,每日努力工作维持主人生命,一日因为主人爱上了另一个人就被挖出来拱手送人,辛勤工作的它内心想必是一脸What the **。

    “你傻吗?我当然不会告诉你啊。”

    严宝一脸懵逼地抬头。

    江妩继续笑:“以后呢,你就是我的人了,我会想跟你睡觉,会说爱你,你也可以说爱我,但是说说就好啦,谁当真谁倒霉,而我会为我们两个人过得开心愉快尽最大努力,带你吃好吃的,和你做舒服的事情,只要你有假期,我们又刚好碰得上,我就带你去看风景……”

    “还有?”

    他回过神来,执起她的手轻吻,她的手很白很细,纤长秀美得可以去做手模,一想到刚才就是这只手握住自己的滚烫,他就忍不住一阵脊骨发麻。

    她眯起眼睛,顺着他的动作,指腹摩娑他嘴唇。